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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村實踐《鄉約》的方案,由族長白嘉軒負責實施,當晚,徐先生把《鄉約》全文用黃紙抄寫出來,第二天一早張貼在祠堂門樓外的牆壁上,晚上,白鹿兩姓凡十六歲以上的男人齊集學堂,由徐先生一條一款,一句一字講解《鄉約〉規定每晚必到,有病有事者須向白嘉軒請假。要求每個男人把在學堂背記的《鄉約》條文再教給妻子和兒女。學生在學堂裡也要學記。鄉約恰如鄉土教材。白嘉軒鄭重向村民宣佈:“學為用。學了就要用。談話走路處世為人就要按《鄉約》上說的做。凡是違犯《鄉約》條文的事,由徐先生記載下來;犯過三回者,按其情節輕重處罰。”

處罰的條例包括罰跪,罰款,罰糧以及鞭抽板打。白鹿村的祠堂裡每到晚上就傳出莊稼漢們粗渾的背讀《鄉約》的聲音。從此偷雞摸狗摘桃掐瓜之類的事頓然絕跡,摸牌丸搓麻將抹花花擲骰子等等賭博營生全踢了攤子,打架鬥毆扯街罵巷的爭鬥事件再不發生,白鹿村人一個個都變得和顏可掬文質彬彬,連說話的聲音都柔和纖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