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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因為趙琳月同寧晉說了實情的緣故,寧晉也對她有了份莫名的信任,真把錢借給她了。

她原本所想不過是借個十兩八兩便可,讓自己可以有本錢去賺更多的錢,結果寧晉去錢莊取了三百兩的銀票給她。

趙琳月等在外頭,他出來後將銀票遞給她,她接過來一看,旋即又塞了回去:“……這太多了,我豈能要大人這麼多錢。”

“反正要還,怕什麼的。”寧晉噙著笑再度遞給她,她搖搖頭:“要還也不行,實在太多了。我拿這許多錢在手裡也沒什麼用。便是被地痞搶走的那些,我本也是要尋個錢莊存起來留著日後慢慢花罷了,並不是有什麼急用。”

“那你把這些存起來留著日後慢慢花便是。”寧晉硬將銀票又塞回了她手裡,說著笑意斂去,神色看起來鄭重了不少,“你一個女孩子孤身在外,手頭還是寬裕些好。心裡過不去你就給我打個借據,來日慢慢還給我總好過哪天出了急事手裡卻沒錢。”

他說得很有幾分道理,其實趙琳月初來乍到心裡也很沒底,能多些閒錢在手裡確實能讓人心安。

她抿著唇矛盾了會兒,低著頭伸出手,從那三張疊在一起的銀票中捻了一張出來:“多謝大人,這就足夠了。再多的我實在不能要,大人的俸祿也不寬裕。”

寧晉知道這是同僚方才跟她說的話,聽得又笑起來:“俸祿是不寬裕,但我也不靠俸祿過活。你且拿著,左不過來日連本帶息地還給我,我也不虧。”

幾番推辭,趙琳月最後到底是拗不過他,只得將錢盡數收了,又轉身存去了錢莊。

而後二人去了家茶肆,同小二借了紙筆來打借據。趙琳月提筆一字字地寫,寧晉在旁看了看,頗顯意外:“姑娘這字寫得真是好看。”

趙琳月面上微紅,低著頭從懷中摸出小印來蓋。小印蘸了硃砂按上去她才回神,輕輕地呀了一聲:“蓋錯了……”

她拿的這印是專門備出來的假印,上面並不是她的真名,卻與她所帶文牒上的名字對得上。她備這樣一枚印貼身帶著原是為了途中被盤查時顯得更為可信,結果一路都沒用上,她便將這印的存在拋在了腦後。

趙琳月於是又悶頭在包袱中翻了翻,將那枚刻著自己真名的印翻了出來。這印整個趙家大概也只有她有,因為長輩們總說姑娘家的閨名不能隨意讓旁人叫。她是找人刻這印時心裡賭著氣,心道憑什麼姑娘家的名字就不能示人?生為女兒身便連在名字上都要低男人一頭麼?

待她把這印也蓋好,寧晉將借據接過去瞧了瞧。

他神情認真得像是生怕被她坑了似的,趙琳月等他的話等了半天,末了卻聽到一聲笑:“你這名字……”

他搖了搖頭:“你這假名字起得也太難聽了。”

嶽臨沼,這便是她給自己起的假名,其實就是講趙琳月反過來讀,起得確實很不講究。

趙琳月一時窘迫不言,寧晉彷彿對此頗感有趣,目不轉睛地盯著她,笑意愈發分明。

她被他這副神情弄得想罵人,但無奈他是債主,只好生生地將火氣忍了下來。

二人在道別時約定好了還錢的法子,寧晉道都護府的官衙遠在關外,去一趟太費工夫,便讓趙琳月要還錢時就去方才的錢莊,直接以他的名義將錢存下便是。存錢的憑據錢莊會差人送給他,至於她這邊,可讓錢莊收錢的夥計另寫個收據,方便日後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