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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便試探著問,“是剋夫的面相?”薛王大搖其頭,深表不悅,“陛下,臣雖然不通術數,卻也知道生克之理是‘相生’、‘相剋’起碼得有兩個人才能看出。譬如金克木卻能生水。同一個姑娘,嫁給這個人是克,嫁給另一個人就可能是旺空口說人剋夫的相士,不是學藝不精,就是另有所圖。”天子心想你才道人十七八歲上要喪夫,這就吃書了?然而薛王之所以被稱“卜仙”,根本就不在於他命理之學講得有多麼自洽而在於一旦他說出口了,那這件事十有八|九真會發生。反正,薛王說柳雲嵐十七八歲上要喪夫,天子是絕對不想以身犯險的。天子已大為敗興,便也不同他爭論了。只便轉而問道,“在道觀修行的那個呢?”薛王的面色不由就變了一變。他這把年紀,又是這個地位,其實已不大能聽得進旁人的指摘了。若換在平時,換做旁事,甚至換了旁人說,他都只會惱說話人膽大包天,算什麼東西也敢來罵他。可偏偏說話的是一個十二三歲的至真至誠的小姑娘,解的又是他恨了一輩子的結。盛怒之後,那話音依舊在他腦中迴盪不停。直至他終於冷靜下來,不得不承認她說的是再對不過的事實。薛王厭惡玄宗時層出不窮的神仙,因為只見他們太平時來爭寵鬥法,卻不見災亂時他們來救苦救難。可其實神仙憑什麼一定要有救世的義務?原本他們就不是塵世之人。他是多麼聰明的人,為何一輩子都沒想明白這一點?其實未必是沒想明白。早年他亦深恨父祖貪圖享樂,不顧百姓疾苦。可待到他襲爵後雖不似父祖那般昏聵奢靡了,可其實同樣沒有顧及人間疾苦。因為“做事”二字著實辛苦艱難。可“不聞不問”又未免對不起良心。於是便歸罪於神仙方士。至少歸罪於神仙,比起自我反省、改正,比起逆流而動以螻蟻之力抗拒積重難返的世道,要容易得多。薛王便嘆了口氣。天子忙問,“怎麼了?”薛王搖了搖頭,道,“那個孩子生得也好。可惜臣看她,不像是個有福之人。”薛王還真很少這麼一本正經的說人沒福氣,天子便追問,“怎麼說?”薛王道,“陛下令臣去看她,她坐了一會兒,竟掏出個肉饅頭來吃。口舌又伶俐,說話百無禁忌。”天子一聽便明白了這姑娘腦子可能不大靈光。旁的不說,天子令薛王去看她,富貴都送到她門口了,她竟能令薛王滿腹牢騷的回來,可見確實是個留不住福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