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其三,興農事!”
說到這裡,唐閎猶豫了一下,不過還是繼續說道,“臣聞前有《十二事勸農》,此奏當時朝廷並未實施,不過,此事於朝廷有益,雖然會增設一些官吏,可若是能夠讓百姓在農事上有所寸進,與朝廷而言乃是萬年之計!”
“十二事勸農?你與孤講一講。”
這事兒還得從趙佶的時候講起,是一名縣令上疏朝廷,不過當時徽宗整日風花雪月,哪兒有空管種地這種事兒,所以算是直接擱置了。
簡單來說,這事兒分為三部分!
其一,在州府設勸農使,目的便是督促各地耕種,並且督促各地開荒增加田畝。
其二,在農業發達的地方增設農師,就是下鄉到各地給各縣百姓進行耕種技術指導。
其三,這十二事勸農,主要是各地衙門的職責:敦本業、興地力、戒遊手、謹時候、戒苟簡、厚蓄積、備水旱、戒牽牛、置農器、廣栽植、恤苗戶、無妄訟!具體不必細說,基本上都是對農事有促進作用的。
這十二項,有地方官依次執行,並且由朝廷對各縣進行抽檢,而且此項加入到對各縣主官三年考核之中。
趙構點了點頭,他倒是不大懂,不過這唐閎說的至少聽起來很有道理,看得出來,他雖然熱衷入仕,可也有幾把刷子,不是一個純粹的空想主義。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