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部分

代官制中極具合理性的部分”'62'。

但另一方面,與“等級附麗於職位”的漢代祿秩相比,唐代散階制畢竟為官員提供了從屬個人的品位,具有“以人為中心”的性格,這就顯示漢唐官僚政治的形態差異。唐制:“凡敘階之法,有以封爵,有以親戚,有以勳庸,有以資蔭,有以秀孝,有以勞考。”'63'以“勞考”進階發生在居官之後,而入仕之初所敘散階,主要取決於門資,所謂“散位則一切以門蔭結品,然後勞考進敘”'64'。正如池田溫所論,唐代官階的特質是一種“身份官人制”,因為官人由官品而來的待遇,超過了與職務有關的合理範圍,而泛及於生活的全體,這便是它與近代官僚制的相異之處。這種對品官的優待,並不是針對職務的保障,而不外乎表示附屬於品官自身的身份特權''65'。唐人經常說“置階級所以彰貴賤”'66',這個時代的散階制依然散發著貴族身份的氣息。由此看來,散階制的演生,也是歷史發展中官僚階級所獲權益的一部分。

五、一個嘗試:傳統官階制的五段分期

秦漢魏晉南北朝的官階制發展,已扼要敘述如上了。以此作為基礎,我們還打算對中華帝國的歷代官階變遷,做一個宏觀的鳥瞰。這個展望依然要藉助於“品位分等”、“職位分等”這些概念,它們的“以論帶史”之功,足以使形形色色的官品官階,暴露出了某些原本晦暗不清的面貌,並使潛在的“階段”呈現出輪廓來。

由此所呈現出來的階段,就我們所見大略有五:一、先秦時代;二、秦漢時代;三、魏晉南北朝時代;四、唐宋時代;五、明清時代。這個段落劃分,初看上去與一般通史教科書的章節了無大異,不過具體說來就不同了。在我們的觀察結果之中,歷代官階制的形態和傾向變遷並不是一個直線前行的簡單歷程,它們有其起伏不定的波峰和波谷,並涉及了“品位分等”、“職位分等”和“自利取向”、“服務取向”各自份量的此消彼長。前面幾節中,已簡略交待了第一階段的情況,著力闡釋了第二和第三階段的情況,因有必要再為唐宋和明清兩個段落,提供必要的敘述。

在唐朝初年,文武散階制度就相當成熟嚴整了。不過在傳統政治中,涉及官僚權益的名號位階都有一個漸趨猥濫的規律,秦漢的二十等爵、魏晉南北朝的散號將軍都曾越授越濫,唐代的文武散階也未能免俗。唐代中期的“泛階”做法,也導致了散階的猥濫和貶值,包括俸祿在內的種種待遇只好向職事官品轉移。但在政治形態尚未發生決定性變化之時,官階的“品位分等”色彩並不會驟然淡去。以“職”為實,以“散”為階的制度衰敗之後,以“使”為實、以“職”為階的新制一波再起。隨著“使職差遣”制度的發展,三省六部官、御史臺官、卿監長官、諸衛大將軍等等官位,藉助“檢校”、“試官”、“加憲銜”等等,而開始另一類形式的階官化,它們開始變為“使職”的“階”了。在唐末五代,甚至連一些使職本身也階官化了。與散官構成的階官相類,這種由“帶職”構成的階官,也發展出了一套年考成資、依資改轉的成熟制度'67';在散官構成的散階因貶值而變質之後,這明顯構成了一種代償性的機制'68'。

宋代初年承襲了唐後期的情況,散官幾乎僅僅是榮號而已;至於本官的官階則使用三省六部官名,是所謂“寄祿官”。宋太宗時“始定遷敘之制”,所制訂的官階包括“文臣京官至三師”共42階,“武臣三班借職至節度使”共27階。朝廷向寄祿官發放俸祿,向任職的“差遣”發放職錢,二者共同構成了官員報酬'69'。由於職錢已經依“差遣”而定了,所以有人認為這兼採了“品位分類”和“職位分類”之長'70'。然而這時依然存在跟人走的品位,仍有大量的官僚權益從屬於“本官”,我們認為這依然是一種“階職分立制”。到宋神宗元豐改制的時候,又重新啟用了開府儀同三司到承務郎等散官作為本階,繞了好大一個彎子,又回到唐初那種以散官為階官的辦法上去了。如前引楊樹藩之論:宋代“其階職分立制之運用,較唐尤佳。宋定三十七階,除每階附以階稱階品外,並以‘階’來定俸額,通稱‘寄祿官’。官府編制之職稱,曰‘職事官’。按職事官大小、職務性質定津貼,通稱‘職錢’。同樣性質之職官,支同等之職錢。階俸則不然,視出身之高低,年資之深淺,考績之優平而定。如此既區別勞考之分序,又顧到同職而同酬,堪稱良制。”

唐末五代進一步盪滌了士族和貴族因素,宋代科舉制的繁榮標誌著“士大夫政治”的發達成熟,其時的官階制相應也多了一些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