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但與此同時,它也具有劃分高階和低階文官的積極意義,所以某些現代國家中仍然有類似的做法。
北魏孝文帝的官品析分曾經反饋到南朝,這一事實提示我們,對此期的制度傳播和互動,應該給予足夠的注意。這種互動也存在於北齊與北周之間。西魏北周順應魏末的濫授和“雙授”,發展出了文武散階並立的體制,並令官階與軍階一致化了。對這個進步,東魏北齊拒絕了前者,卻學習了後者。這與梁武帝效法孝文帝的官品析分而創十八班,卻拒絕了考課進階制的做法相類,都屬於政治文化差異而導致的制度接納和排斥。西魏北周顯示了濃厚軍事立國傾向,承魏末積習繼續向將士“雙授”軍號與散官,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東魏北齊政權則繼承了洛陽的文物人才,其“文治”色彩令其更傾向於維繫“正規”和“常態”,包括散官的傳統性質和文武職類的嚴格區別,當然客觀上這反倒阻礙文散官的進化。
討論至此,我們業已涉入“東西南北”(北齊、北周;南朝、北朝)的制度互動與隋唐制度淵源問題了。以往有一個通行的敘述模式:北朝在漢化程序中不斷學習魏晉南朝,隋唐採北齊及南朝制度而不採北周。然而我們的南北朝官階制研究,卻提供了一些不盡相同的事實:北魏的官階改革反饋到了江左,西魏的軍階改革反饋到了北齊。隋廷面對南北及東西三方面的制度資源,其官階制呈現了大幅度的動盪搖擺,最終在唐初定型的文散階、武散階及勳官並立之制,最早是在北周初具形態的。概而言之,就“東西”而言,北周對唐代散階制的影響更大一些;就“南北”而言,北朝對唐代散階制的影響更大一些。
北周對隋唐的制度影響還不只散階制而已,還見於兵制、爵制、法制、官制等更多方面。這說明北齊的制度和文化水準雖勝北周一籌,但北周官僚政治也並非一無可取,其探索創造之中,仍然包含著足以令北齊取法和隋唐繼承的地方。學者或說北周的政治文化精神對隋唐社會文化的影響最大,或說宇文泰、蘇綽改制有“重開中國歷史之光昌盛運”之功,這都可與“東西”制度異同優劣問題一併觀察。至於在散階制、考階制,以至法制、監察制、學校制、均田制、府兵制眾多方面,北朝都深刻影響了隋唐制度,則顯示了北朝相對於南朝的更大政治活力。有的學者甚至指出,就是在文學方面,到隋、陳對峙時北方也已勝過南方了。
在南北朝史研究上,學界現有“南朝化論”和“北朝主流論”二說。看上去矛盾的這兩種說法其實可以並存互補、相得益彰。“南朝化”論指出,隋唐以來的經濟文化發展上承南朝,而來源於北朝部族傳統的那些特點則日趨淡化。這個論斷符合各少數族政權入主中原後的一般發展趨勢,即“漢化”或說被華夏文化所同化的趨勢。而“北朝主流論”則揭示,華夏政權每每週期性地由盛而衰,而振作衰頹的動力有時就北方少數族的入主,異質文化之間的衝突與融合。魏晉南北朝這個帝國體制的衰敗時代,最終以北朝為其“歷史出口”,就證明了這樣一點。具體到本書對官階制的考察,同樣印證了這一事實。作為唐初散階的直接來源,北朝是“主流”之所在;但此期散階發展以武號為主導,散階的授予以武人為物件,這畢竟顯示了北朝的軍功貴族政治並非傳統政治的“常態”。世入李唐,文散階逐漸凌駕於武散階之上,文臣逐漸凌駕於武將之上,這便是“南朝化”意味的動向了。既非北朝的軍功貴族政治,也非南朝計程車族門閥政治,而是專制皇權所操縱的“士大夫政治”,最終主導了隋唐散階的發展方向。
較之漢代祿秩等級的“職位分等”性質,唐代散階制屬於“品位分等”,但由前者到後者所經歷的並不是一個線性的演進,中間還隔著一道魏晉南北朝的曲折。在為中古時代區分了兩種“品位分等”之後,便可為唐代散階制更準確地定性定位了。相對江左五朝的維護士族門閥的“門品秩序”,我們把軍階和北周的文散階另行稱為“官品秩序”,後者更富於功績制色彩。唐代的文武散階,上承的乃是北周的軍階和文散階,它顯已超越了中古士族政治,迴歸於官僚政治的範疇之內了。唐代以品級、本階、勳官、封爵等與職事官相互為用,這是一個更復雜的複合體系,它為帝國的官員管理提供了更靈活的手段。正如王德權先生的論述:唐制“將‘考績’與‘散階的升降’緊密結合,而散位的高低具體地反映在各種官人待遇的等級中,形成‘考績…散階…待遇’間的密切聯絡:考績優則升其散階,散階升則提高待遇。若將唐制特別強調考績一事置於此一聯絡里加以觀察,就顯得是極具意義”,這“正是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