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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高松宮目送著天皇的背影,心裡在想,恐怕也沒有什麼可說的啦!皇族們也沒有交談什麼,相繼離去。

閒院宮曾認為皇族是“國家之重鎮”,反對改為平民。這次陛下發了話,也只好拋棄個人意見服從了。

正好一年前,賀陽宮表態說作為皇族的一員,深感戰敗之責任,決定“拜辭皇族身份”。這回他好像很痛快。他的晨禮眼空襲時被燒了,這次穿的是西服。

李王妃方子在想,陛下的處境也很困難,和天皇相比,我們的困難便不算什麼了。李王垠仍和往常一樣無表情,在等候汽車。祖國朝鮮已經獨立,無論怎麼說,作為日本王族留下來已是不可能了。

賀陽宮問何時改平民,是因為未明確規定時間。新憲法在本月初已經公佈。預定在來月初向議會提出的皇室典範修改草案,對於宮家數和皇族數也未做規定。新憲法僅僅對華族在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不承認華族及其他貴族制度”。

據說十一家皇族改為平民是在來年初。

12月24日,為十一家皇族改為平民召開了皇族會議,天皇為議長,皇族的成年男子全員為議員。清水樞密院儀長、松平宮內大臣、木村篤太郎司法大臣、細野良長大審院(明治憲法下的最高法院——譯者注)長等參加。議題已經明確,很快就被透過了。

1947年1月16日公佈了新皇室典範和皇室經濟法,兩者都有很大改變,在大日本憲法時代,皇室是不受議會干涉的,這回是完全置於議會的監督之下。皇族會議被改名為皇室會議,首相任議長,在此外的九人議員中,皇族議員只限兩人。關於年號,舊皇室典範第十二條規定“即位後,更新年號……”,這次沒有規定。

去年末,對向議會提出的新皇室典範,三笠宮在答覆《朝日新聞》記者採訪時說,天皇如不得重病,不承認其自行退位;皇族男子結婚,須經皇室會議同意。我認為這兩項侵犯基本人權。對皇族男子的婚姻,三笠富強調說:“新憲法規定,婚姻由兩性的同意而成立。如果審查充當妃殿下的女性資格,皇室會議將以什麼為標準、怎樣才算合適呢?”

最後他說:“迄今為此,沒有對皇族進行性教育。擔當皇族教育的人,認為性不潔,是壞事,極力避免之。對於皇族也不應特殊,希給以正常的教育。”三笠宮住在葉山,從去年3月起,常乘滿員電車去東京。2月,公佈了對皇室和各宮家適用於財產稅法的皇室令。在明治憲法之下,對皇室和各宮家免徵租稅。1945年12月,總司令部指令政府對皇室和各宮家實行課稅。

根據政府發表的數字,天皇家的財產定價總額為3,710,716,336日元,其九成即3,338,260,702日元作為財產稅以實物繳納。同時,也發表了十四宮家的財產定價額和稅餘。頭一筆是高松宮家,財產定價額1,253萬日元,稅金1,002萬日元。接著是朝香宮家,財產定價額1,067萬日元,稅金844萬,日元。最少的是三笠宮家,財產定價額113萬日元,稅金63萬日元。這是個一份報紙只需兩角五分的時代。

4月份,根據新選舉法舉行第一次統一地方選舉、第一次參議院議員選舉、第二次的第二十二回眾議員議員總選舉。在4月5日統一地方選舉之前,選舉的總管內務省對此三個選舉,除天皇、皇后外,給三十三名成年皇族寄去了參選的門票,因而與宮內省發生了爭執。

港區政府給貞明皇太后送去了參跡的門票,因為內務省的選舉人名冊裡有貞明皇太后的住所和名字。

內務省的理由是,新皇室典範並未規定皇族無選舉權。舊選舉法規定,僅“帝國臣民”有選舉權,新選舉法“帝國巨民”已改為“日本國民”。皇族既是“日本國民”,當然應有選舉權。但對天皇本人,新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無關於國政之權能”,當然不參加選舉。但不知為什麼,內務省沒有提起皇后是否是“日本國民”。

各皇族家接到門票,有些不知所措。其中有的在向宮內省請示。

宮內省感到驚異,向內務省反駁說,在新憲法實行前,舊皇室典範仍有效,皇族是沒有選舉權的。並且附帶說,新選舉法未說清楚。內務省又發表談話說,宮內省的見解是個“大錯誤”。

由於宮內省向大宮御所和各宮家通知說沒有選舉權,結果皇族們都”棄權”了。

十四宮家自去年5月以來,從天皇發給的年薪到宮內省給的收入,全都斷絕了,並且還得繳納鉅額的財產稅,家計十分窘迫。各皇族和宮妃已經嚐到缺錢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