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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又看了看我;我點了點頭。

這下應該可以放我走了吧。因為上面寫著;“對不起,我聽不見。”

出乎意料的是;他指了指我手中的筆;做了個寫字的動作。我把筆遞給了他。

便條本回到我手裡的時候,多了醜醜的幾行字,“抱歉,我不知道。我剛才叫了你好幾聲,以為你故意不理的。能夠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為什麼?”我不像開始的時候那麼害怕了,仔細看他,還覺得有點熟悉。我曾經見過他嗎?

“想和你做朋友。”他把這幾個字寫的特別大,幾乎佔了一張紙。

“凌麟。”我不情不願的寫了遞給他。

不知道為什麼他愣了一下,會不會是不認識“麟”這個字呢?

他寫好了遞還給我。

這下換我愣住了,因為上面寫著:

“你長的這麼漂亮,名字卻這麼像男孩子,實在很難搭配起來。”

漂亮?像男孩子的名字?麟根本就是男孩子的名字啊。他這是什麼意思?

難道,他以為我是女的?突然我想起來我在哪裡見過他了。他就是那個騎機車的人,也就是那個在眾目睽睽之下和兩個女孩接吻的人。

我明白了,他一定是以為我是女的,所以想來搭訕我。

他真是眼睛有問題了。

雖然我的頭髮的確是長了些,到肩膀了。這是我懶的去剪髮造成的。

雖然我的身高是矮了些,站在他面前矮了一個頭。

但是,我穿的可是襯衫,長褲,可不是裙子。他到底是怎麼看錯的呢?

而且我也沒有胸部啊。

胸部?我想起我一直用左手把素描本抱在胸前,所以可能他就以為……

不知怎的,我非常想惡作劇一下。

我把筆和本子收進口袋,然後微笑著用空出的右手去拉他的左手,然後移開一直抱著的素描本的左手,然後我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胸膛上停一下,然後放開他的手。

最後,趁他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我逃走了。

之後的幾天,我的心情一直很好,想到他那時呆住了的表情,就忍不住嘴角上揚。

原來捉弄人是件這麼愉快的事情。

又過了幾天,我漸漸的開始後怕了。他會報復我嗎?

要知道他可是個性格惡劣的人(這是我以前在晚上觀察得來的結果),我還讓他在他朋友面前出醜了。

於是後來幾次上課的回來的時候我都特意選擇走大路,而且還特地繞開小花園的門口,生怕再遇到他。

幾周後的一天上課回家,因為下雨,我想偷懶一下,就選擇了走近路。下雨天他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