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突然猛地推開後來的那個;後來的那個也不甘示弱;就這樣兩個人打了起來。
我看得目瞪口呆;好不容易才明白了這是在爭風吃醋!。
只是女孩子打架實在是不好看。毫無美感可言;只是一味的抓對方的臉和頭髮;根本沒有章法。。
這時那個罪魁禍首卻視若無睹的樣子;不在意的和旁邊的說著什麼;看也不看爭鬥中的兩人。倒是其他的人在一旁勸拉著她們。
真是個性格惡劣的人。
我現在明白為什麼這些人讓他做首領了。的確是沒心沒肺的厲害。看來人不可貌相這句話是真的。
正在我暗自唾棄他的時候;突然他的視線轉向我在的窗戶。
我被發現了嗎?
受到驚嚇;我趕緊往房中間退了兩步;確定他看不見的地方。
不會吧?
我的房間燈是關著的;也沒有街燈直接照的進來;應該只是個開著窗的黑暗的房間;外面看不見裡面的才是。
想是這樣想的;我卻也沒膽再敢走近視窗;更別說關窗了。
第二天;第三天……之後我每晚都會看著他們;當然為保險起見;我開窗的時候順便拉上了一層薄的窗簾。這樣不管怎樣都應該不會被發現。
那個騎機車的人還是會很晚才來;爭風吃醋的事情倒沒有再發生過。可能那兩個女孩終於發現那樣為他是不值的了。
他還是經常會把眼光轉向我的視窗;剛開始的時候我總是很受驚嚇;生怕被他看見了;後來習慣了之後就不怎麼當回事了。甚至於;我還敢直接和他的目光對視。
我已經確定從外面是看不見裡面的;他那樣只是隨便看看而已;不可能是因為發現我的緣故。
這樣;夜晚的小花園也成了我的樂趣所在;不論好壞;這些人都給了我很多新的感受。
幾周後的一天晚上他們沒有來;我等到很晚都沒有看到他們。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們都沒有出現。
為什麼呢?
找了個時間;我裝作隨便問問的樣子向管家婆婆提起了這件事;她回答說因為那群人太吵了;影響到附近居民;有人向警方投訴;最近警察來巡查過幾次;那些人也就不見了。
想想也對;因為我聽不見;所以也就不覺得他們特別吵鬧;別人卻不會這麼想。失望的只有我吧。
教我畫畫的老師有一天來的時候告訴我他不久後就要離開這個城市了;問我是否願意到他認識的一個畫家那裡去繼續學習;一週一次;剛開始的幾周他還在這裡;可以送我過去。
我想了想就答應了。
新的上課地點不是很遠;一輛公車15分鐘就可以到了;從車站下來走的兩段路加起來卻有20分鐘。
剛開始的時候有些害怕;很久沒和人接觸了;對於人群有種莫名的恐慌。
還好;這天上課的只有我一個學生;後來才知道是特地為我安排的;怕我會擔心別人的眼光。為此;我很感謝他們的用心。
幾周後;老師離開了;我只能一個人獨自來回。所幸只坐一輛車;而且因為是下午一點到三點的課;車廂也不擁擠。我每次都準備好坐車的零散硬幣;這樣就又避免了很多麻煩。
從車站到家要走15分鐘;如果是穿小花園走的話還可以節約3分鐘。一開始的時候;我總是沿著大路走;生怕那裡的孩子會要和我說什麼。後來時間長了;我偶爾也會走走近路。
那天我回家的時候覺得揹著的畫板重重的;就想走近路回家。
走進小花園;就看見平時的那些小孩子都不在;倒是多了幾個高中生模樣的人。我沒敢多看;低著頭只想快點經過。
我正在想以後情願走大路;也不要再節約這幾步的時候;有人突然從背後拉了我一下;我一驚之下沒站穩向後倒去。
還好運氣不錯;還沒摔倒就被人扶住了。
我回頭一看;結果就是剛才那幾個人中的一個;拉我和扶我的都是同一個人。
他正笑嘻嘻的對我說著什麼。
是要我感謝他嗎?明明拉我的人就是他。
我一臉不明所以的看著他;事實上我也的確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他說了會;看我沒有反應;又拿手在我眼前搖了搖—他大概以為我被嚇傻了。
看來我不做些什麼是過不了這關了。
我從右邊口袋裡拿出便條本子和筆;然後寫上字遞給他。
他驚訝的看著紙條上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