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冰,連情緒都成了冰。
他愛他,他讓他死,他就去死。但他把他給了旁的人,然後獨自逃了。
眼淚滑過了小鹿骯髒的面頰。像小時候打架打輸了似的,他孤零零的,茫茫然的,環顧四周,無人可依。
咧開嘴做了一個孩子氣的哭臉,他原地轉了個圈。隨即抬手一摸臉上的淚與血,他尋尋覓覓的,深一腳淺一腳的,繞著黑馬又走了一圈。
他從小就是個仔細的孩子,連一張好信紙都要保留的,連一支好鋼筆都要捨不得用的。可是不知怎麼搞的,他的好東西越來越少,越來越少。到了現在,終於是什麼都沒有了,一點都不留了。怎麼會這樣呢?他想不通,無論如何想不通。
下意識的抬手摸向腰間,他從皮套之中拔出了手槍。這一連串的動作是如此的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彷彿他在前生今世已經演練過無數次。而與此同時,程廷禮驟然抬手,指著他大喝了一聲:“小鹿!”
這個時候,小鹿已經把槍口抵上了自己的太陽穴。
在手指將要勾動扳機的一剎那,七隻手八隻腳從天而降,一擁而上去扯他的手奪他的槍。槍口順著眾人的力道上揚了,而在上揚的一瞬間,槍聲也響了。
子彈貼著小鹿的頭皮飛了出去,應聲向後癱倒的卻是程廷禮——他沒有受傷,他是怕。久經沙場的人,竟會被這一聲槍響嚇得蹲下去起不來。及至看清小鹿並未中彈了,他由周圍幾名副官攙扶著,兩條腿依然是軟。
“上車……”他哆嗦著下命令:“繳他的械,讓他上車!”
衛士們搜了小鹿的身,在確定他身上再無武器之後,便把他推搡著塞進了汽車裡。小鹿失魂落魄的,人在車裡了,目光卻還是直的,是在痴痴呆呆的遠眺。
程廷禮坐在他身邊,靜等著自己慢慢消去滿身冷汗——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自己方才若是略遲一秒,這小兔崽子的天靈蓋就也得飛了。
汽車發動起來,掉頭開向城外。車窗開了一線,汽車加速之時,會有急促的涼風撲面,程廷禮向後仰靠著,先是長久的一言不發,及至汽車隊伍在騎兵的護衛下開出很遠了,他忽然轉身把小鹿壓上車門,一口堵住了對方的嘴唇。
在濃郁的血腥氣中,他惡狠狠的親吻啃咬,同時用雙手虛虛的卡住了小鹿的脖子,像是隨時預備著活活掐死他。小鹿半睜著眼睛不躲不閃,靈魂和身體之間彷彿有了隔膜,一切知覺都很遲鈍,甚至連親吻也不過是一場唇舌間的摩擦糾纏,不值得讓他躲閃。
那顆子彈並沒有打碎他的頭顱,可他仍然像是已經死了——肉身還活著,靈魂先死了。
——第二卷完
【第三卷 紅綃萬丈】
☆、第一百章
小鹿在汽車裡坐了整整一天,這一天裡他不吃不喝、不言不動,整個人像是虛弱透了,也痴傻透了。程廷禮先是和他並肩坐著,坐得久了,忽然動手把他拉扯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汽車是美國造,空間算是很寬敞,容得下他抱孩子似的橫抱小鹿。讓小鹿的禿腦袋枕了自己的左臂彎,他又用右手抬起小鹿下垂的胳膊,要把那胳膊往自己的肩膀上搭。小鹿半閉著眼睛,口鼻之間凝著星星點點的血漬。毫無預兆的,他在程廷禮的懷中猛一哆嗦,像是失了控要抽泣,也像是在夢裡受了驚。
程廷禮向後一靠,垂下眼簾欣賞小鹿那張花裡胡哨的髒臉。論起年紀,也是大小夥子了,可小鹿的臉始終保持著少年式的清秀輪廓。很標緻的一張面孔上,眉目睫毛是濃墨重彩,鼻樑嘴唇則是細緻的工筆。髒成這樣了,濃墨重彩也還是濃重,細緻的工筆也還是細緻。
這個時候,程廷禮不由得有些竊喜,因為兒子當年那一腳踢得巧妙,給他踢出了個合心合意的尤物。鹿副官就已經是夠高大了,小鹿營養充足,如果由著他長,誰知道會長成什麼樣子?太高了,程廷禮也不喜歡。
那一腳讓他踢,他是狠不下心的,太作孽,可是兒子替他踢了。所以現在罪孽歸兒子,人歸他。
車隊一直高速前進,騎兵隊輪著班的隨行。凌晨時分,程廷禮到了張家口。
他拉著小鹿的手,帶著小鹿下車回家。一天一夜過去了,小鹿心裡昏昏沉沉的,感覺自己像是該下車了,他就下車;感覺自己該邁步了,他就邁步。急怒攻心是起初那一瞬間的事情,人在那一瞬間若是能挺住,接下來也就還能活了。
只是活得恍惚麻木,心裡一點好念想都沒有了,他彷彿始終都是半睡半醒。半睡半醒的時候,會有片片斷斷的夢,夢裡有他自己,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