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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做點好事之類的,但考慮到諸般現實況狀,加上撫養小孩不是隻有“偶爾做點好事”的程度,我還是默默刪除了這個選項。最主要還是我知道我的性子,太不適合做這種事,何況這還算是我情敵之一的孩子。

我牽著立樹的手一路這樣想著,忽然想到我在昏迷前,他叫我名字的事。

我低下頭看著他,“怎麼忽然肯和我說話了?”我問他。

像大樹一樣高 9

我低下頭看著他,“怎麼忽然肯和我說話了?”我問他。

我問這話多少有點報復的意味,他和我沉默作戰了一禮拜,到頭來看見給他飯吃的人昏倒了,還不是投降了。我想小孩子天真歸天真,某些面向上終究挺現實的。

立樹抬頭回看我,我本來以為他又要像之前一樣,來個大眼瞪小眼。但這次他看看我,竟低下了頭。

“爸爸說,不可以隨便跟陌生人講話。”立樹說。

我先是傻眼,腦袋還反應不過來,而後升出一種極度荒謬的好笑感。

原來他跟我冷戰了一禮拜,並不是因為不爽我,而是林秀朗跟他講了那種蠢話嗎?啊啊對啊,我跟秀朗,還有跟他兒子,終究也只是“陌生人”的關係而已。我忍不住又這樣自虐式地腦補。

“媽媽說,不管什麼事都一定要聽把拔的話。”立樹又補充。我第一次聽見他講完整的句子,這聲音軟棉棉的,除去童音,倒真有幾分秀朗那種沒骨嗓的影子。

“那為什麼現在又跟我講話了?我是陌生人耶。”

我壞心地故意問。立樹聞言抬頭看了我一眼,又慌忙低下。

“恆恆不是陌生人。”立樹說。

“可是恆恆跟你把拔是陌生人耶。”我咬著牙說。

立樹似乎對這話感到很震驚,抬起頭來瞪大眼睛看著我,真是個震驚點低的孩子。

“恆恆跟立樹不是陌生人。”他好像覺得文法不太對,又調整著講了一遍,“立樹認識恆恆,恆恆認識立樹,立樹跟恆恆不是陌生人,所以可以講話。”

我覺得他以後一定不能靠寫作維生,否則一定每篇文章都爆字數,還被編輯嫌棄贅字贅句、辭不達意。

但是聽著這種病句,我竟覺得心裡有一塊冰冷僵硬的地方,一瞬間震了一下,剝落下來一塊小小的冰屑。

真的就是,小小的而已。

***

如果現在有人跟我說,小孩子天真無邪、小孩子沒有心機,小孩子是孤獨的人們最好的心靈之友,我一定會叫他去吃屎。

我的感冒好得很快。只能說人的命一賤起來,連感冒病毒都不屑與你為伍,他們很快舉家遷出我的身體,讓我連請病假的機會也沒有。

我平常連六日都要打工,在麥當勞的廚房炸薯條,好在老闆的店也是全年無休的,所以我就不客氣地繼續把立樹扔在那兒。

立樹繼續在我這裡住了下來。變成那樣實在不是我願意的,但是不是這樣又能怎樣,我的良心不容許我把他就這樣丟到路邊餵狗,因為總覺得這樣做的話,就算在公廁裡蹲馬桶也有雷會從頭頂劈進來。

我真的覺得這是林秀朗這看似少根筋的傢伙,精心設計的陰謀。人是很難控制自己感情的生物,某些方面來講這也是人軟弱之處。就算我再怎麼防備,而立樹再怎麼跟他爸一樣討人厭,只要相處久了,就算是地上的一粒石子,也會跟人產生感情。

想當初秀朗追我的時候就是這樣,他想盡辦法讓自己二十四小時出現在我面前,我們明明念不同大學,他卻可以每節下課都出現在我教室前的走廊上。

怎麼躲、怎麼趕、怎麼羞辱都揮之不去,到最後就只好接受了。

秀朗還是個油裡油氣的大男人,立樹是個孩子,成人面對孩子,本來戒心就會先少一半。我無法斷言如果我再和他相處個十天半月,還能不能輕易將他還給秀朗。

立樹似乎也很知道他這種優勢,也知道我是他現在能攀附的最後一根稻草。

“陌生人”這個魔咒破除之後,立樹開始採取他的正太攻勢,他極盡一切所能,在我面前展現他懂事乖巧惹人憐愛的一面。

例如每天晚上我去雜貨店接他時,他總會一早就蹲在門口等我。看見我遠遠走過來,就立刻跳起來,跑過來牽住我的手,用三十五度仰角抬頭對我說:

“你回來了,恆恆,我們回家吧!”

例如每天回到我那間小套房後,立樹就會開始鋪床。他是我見過最能幹的五歲小孩,不但會自己洗澡、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