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而言,亦有限界。
證明
吾人如假定為世界並無時間上之起始,則達到一切所與時間點,必已經歷一永恆無始之時間,因而在世界中已經過事物繼續狀態之無限系列。顧系列之無限,由此種事實所成,即系列由繼續的綜合絕不能完成之者。故謂已經過一無限的世界系列,實為不可能者,因而世界之起始,乃世界存在之必然的條件。此為所需證明之第一點。
至關於第二點,則任吾人又復自其相反方面言之,即假定為世界乃一共在事物之“無限的所與全體”。顧“不在直觀中(即在某種限界內)所授與之量”,其量之大小,僅能由其部分之綜合思維之,至此種量之總體,則僅能由“以單位逐一重複增加而使之完成之綜合”思維之。故欲以充滿一切空間之世界思維為一全體,必須以“一無限的世界所有各部分之繼續的綜合”為已完成者,即在列舉一切共在事物時,必須視為已經歷一無限時間者。但此為不可能者。故現實事物之無限的集合體不能視為一所與全體,故亦不能視為同時授與者。是以就空間中之延擴而言,世界非無限的,乃包圍在限界中者。此為爭論中之第二點。反面主張世界並無起始,亦無空間中之限界,就時空二者而言,世界乃無限的。
證明
蓋若吾人假定為世界有起始。則因起始乃以“其中事物尚末存在之時間”在其前之一種存在,故必有其中世界尚未存在之先在時間,即虛空時間。顧在虛空時間中並無事物發生之可能,蓋因此種時間除“非存在”云云外,無一部分較之其他任何時間具有特異之存在條件不問事物假定為由其自身發生或由某種其他原因發生,此點皆適用之)。在世界中固能開始種種事物系列;但世界自身則不能有起始,故就過去時間而言,乃無限的。
至關於第二點,任吾人自其相反方面出發,假定為空間中之世界為有限的且有限界者,因而世界存在“毫無限界之虛空空間”中。於是事物不僅在空間中交相關係,且亦與空間有關係矣。顧因世界為一絕對的全體,世界之外並無直觀之物件,即無“世界與之具有關係”之相應者,故世界與虛空空間之關係,殆為世界與空無物件之關係。但此種關係以及由虛空空間所包圍之世界限界,實等於無。故世界不能在空間中有限界,即就延擴而言,世界乃無限的。
第一種二律背馳註釋
一、註釋正面主張
在陳述此等矛盾的論證時,我並非意在暢肆偽帶。蓋即謂,我並不依賴特殊辯護人乘隙攻人之方法——此種辯護人先姑承認訴之於所誤解之法律,蓋便於其能否定此種法律以成立其自身之不法要求耳。以上所列正反兩種證明皆由所爭論之事實自然發生,並無可以利用任何一方獨斷論者到達之誤謬結論所授與對方之間隙。
我自能外表虛飾自“所與量之無限性”之錯誤概念出發,以獨斷論者之通常方法證明正面主張。我能論證如較大於其自身之量——為此量所包含之“所與單位之數量”所限定者——不可能時,則此量為無限的。顧無一數量能為最大者,以一或以上之單位常能加之於其上。因之無限的所與量以及無限的世界(就經過的系列而言或就延擴而言之無限)乃不可能者;在時空兩方皆必須有所限界。此即為我之證明所可遵循之途徑。但以上之概念並不適合於吾人之所謂無限的全體。蓋此無限的全體並不表現其如何之大,因而非極量之概念。吾人僅由之以思維其與任何所有單位之關係,就單位而言,則無限的全體自必大於一切之數。按所擇單位之大小,此無限者當隨之而大小。但以無限性僅以“其與所與單位之關係”而成,自常為同一。故全體之絕對量不能以此種方法知之;以上之概念實並未涉及此絕對量也。
無限性之真實的先驗概念,如是即“在計算一量所需要此種單位之繼續的綜合,絕不能完成”是也。由此而得以下之結論自完全正確,即引達一所與(現在)剎那所有(過去之)現實的繼續狀態之永恆無限性,不能盡行經過,故世界必須有一起始點。
在正面主張之第二部分中,並不發生所包含在“無限而又已經過之系列”中之困難,蓋因無限世界之雜多,就延擴而言,乃視為同時存在而授與吾人者。但若吾人慾思維此種數量之總體而又不能訴之於“由其自身在直觀中構成一總體”之限界,則吾人必須說明此一種概念即在此事例中乃“不能自全體進達部分之規定的數量,而必須由部分之繼續的綜合以證明全體之可能性”。顧因此種綜合構成一絕不能完成之系列,故我不能先於此綜合或由此綜合以思維一總體。蓋總體概念在此事例中,其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