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其自身能背反其自身所有之法則。故悟性(不受其他原因之影響),感官皆不能由其自身陷入誤謬。悟性之不陷入誤謬,蓋因悟性若僅依據其自身所有之法則活動,則其結果(判斷)自必與此等法則相合;與悟性之法則相合,乃一切真理中之方式的要素。至若感官則其中絕無判斷,既無真實之判斷,亦無虛偽之判斷。今因吾人在悟性、感官二者以外,並無知識源流,故誤謬純由感性於不識不知中影響及於悟性而起,由此種影響乃致判斷之主觀的根據與其客觀的根據混合,而使悟性違反其真實之機能,——適如運動中之物體其自身常繼續就同一方向之直線進行,但若受別一方向中活動之其他力量之影響,則頓成曲線運動矣。欲使悟性之特殊活動與雜入悟性活動中之力量相分別,則必須視誤謬判斷為二力間之對角線——二力在兩種不同方向規定判斷,一若各包有一角——而分解此種複合活動為悟性及感性兩種單純活動。在純粹先天的判斷之事例中,此為先驗的反省所應盡之職務,由此種反省,一如吾人以上所述,對於各表象皆使之歸屬其在各自相應之知識能力中所有之位置,因之一方及於他方之影響,亦從而辨別之矣。
吾人今非論究經驗的(例如視覺的)幻相,此種幻相在“本為極正確之悟性規律”之經驗的使用時所發生,由此種幻相,判斷能力遂為想象力之影響所誤;吾人所欲論究者僅在先驗的幻相,此乃影響於“絕無在經驗中行使意向之原理”,故在此種事例中吾人至少應有一種“原理所以正確”之標準,以其缺乏一切批判之警戒,此種先驗的幻相遂引吾人完全越出範疇之經驗的使用以外,而以純粹悟性之純然虛偽擴大,矇蔽吾人。吾人今名“其應用全然限於可能的經驗限界內”之原理為內在的,而名宣稱超越此等限界者為超驗的。所謂超驗的,我並非指範疇之先驗的使用或誤用而言,蓋此種先驗的使用或誤用,乃判斷能力未受批判之正當制抑因而未充分注意純粹悟性所能唯一容許其自由活動之境遇限界所生之誤謬。我所指者乃鼓勵吾人破棄一切境界範籬,奪獲——不承認有所謂劃境限界之…全然新領域之現實原理。故先驗的與超驗的非可通用之名詞。吾人以上所述純粹悟性之原理,僅容有經驗的使用,而不容有先驗的使用,即不容有推及經驗限界以外之使用。反之,一原理撤廢此等限界甚或實際指揮吾人超越此等限界者,則名之為超驗的。吾人之批判如能顯露以上所指一類原理中之幻相,則僅限於經驗的使用之原理,與此等超驗的相對立,可名之為純粹悟性之內在的原理。
由純然模擬推理方式所成之邏輯的幻相(方式的誤謬推理之幻相),全由不注意於邏輯的規律而起。苟一旦注意吾人目前之事例,則此幻相立即完全消失。反之,先驗的幻相則即在已發見其為幻相及由先驗的批判明知其無實效以後,亦不終止(例如“世界必須有一時間上之起始”云云命題中之幻相)。其原因則在吾人所有理性(主觀的所視為人類知識之能力)之使用,本有基本的規律及格率,以及此等規律及格率皆具有客觀的原理之外形。於是吾人乃以吾人所有概念互相聯結之主觀的必然性(此乃勝於悟性者),視為物自身之規定中所有客觀的必然性。此為不能避免之幻相,亦猶吾人觀海終不免視天際水平高於海岸(此因由較高光線視天際水平耳);更引一較適之例,則天文學家亦不能免視月初升時較大於常時,彼固不為此幻相所欺者。
故先驗辯證論以能顯露超驗的判斷之幻相即已足,而同時又注意不為其所欺。至此幻相應如邏輯的幻相,實際消失而終止其為幻相云云,則絕非先驗辯證論之所能成就者也。蓋今所論究者乃自然的而不可避免之幻相,此種幻相本依據主觀的原理,而欺蔽吾人貌似客觀的;至邏輯的辯證論,則在其摘發虛妄推理時,僅論究其應用原理時之誤謬,或論究其模擬此種推理時所有人造之幻相。故實有一種純粹理性之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辯證法——此非愚者因缺乏知識而惑亂其自身之辯證法,亦非偽辯之士欲惑亂有思慮之民眾特意發明之辯證法,乃與人類理性不可分離之辯證法,且即顯露其為欺妄,亦不能終止其惑亂理性而仍繼續陷理性於一時迷妄,時時須更正之者也。
二 純粹理性為先驗的幻相之所在處
甲、論理性
吾人一切知識始自感官進達悟性而終於理性,理性以外則無“整理直觀之質料而使之隸屬於思維之最高統一”之更高能力矣。顧我欲說明此種知識之最高能力,頗感困難。蓋理性與悟性相同,能用之於純然方式的方面(即邏輯的形態),理性在其中抽去知識之一切內容。但理性又能有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