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甚深秘密,但絕不超越自然之外,蓋在自然以外,對於吾人僅有虛空的空間而已。“一切似能擴大吾人知識於現實經驗以外之命題”之批判的檢討,如在先驗分析論中之所為者,無疑足以使吾人確信此等命題絕不能引至可能的經驗以外之任何事物。吾人若不懷疑明晰之抽象的普泛的學說,以及惑人的外觀的展望,若不引誘吾人趨避此等學說所加之束縛,則吾人自能省略質詢“超經驗的理性為維護其越權行為所提出之辯證論的證人”之煩勞。蓋吾人自始已完全確知此等越權行為,其意雖或誠實,但必為絕對於根據者,誠以其與“人所絕不能到達之一種知識”有關故耳。但除吾人能通徹“即明哲之士亦為其所欺之幻相”之真實原因以外,不能終止此種論辯。加之,分解吾人所有一切超經驗的知識至其要素(視為關於吾人內部性質之一種研究)一事,其自身極有價值,實為一切哲學家應盡之義務。因之,思辨的理性所有一切此等努力,雖無效果可言,吾人仍以窮流溯源至其最初源流,為一至要之事。且因辯證的幻相,不僅在吾人之判斷中欺吾人,且因吾人在此等判斷中具有利害關係,此等幻相又具有自然的吸引之力,且將永遠繼續有之,故為防阻此種未來之誤謬起見,吾人詳述所能敘述者,以之為此種公案之紀錄而藏之於人類理性之紀錄儲存所,實極為適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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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先驗方法論
導言
吾人如以一切純粹思辨的理性所有知識之總和視為——吾人至少在吾人自身內部具有其理念之——一種建築物,則能調為在先驗原理論中,吾人已評衡其材料而決定其足以建築何種建築物及其高度與強度矣。吾人實見及吾人雖曾默思建築一高矗雲霄之塔,而所供之材料,則僅足以建立一居宅,其廣適足以合於吾人在經驗水平上之業務,其高僅足容俯視此經驗之平野而已。故吾人所計劃之勇敢事業,乃由材料缺乏而不得不失敗——更不必提及巴別城及其通天高塔矣,此城此塔,因語言混亂,使工匠間關於應依照施工之設計發生爭論,終以散遺此等工師於全世界,使各按其自身之計劃各自建築自用之建築物而無成者也。顧吾人今之所論究者,乃在計劃而非在材料;蓋以吾人已受警告,不可任意以完全超越吾人能力之盲目計劃冒險為之,但尚不能抑遏為吾人自身建築一安全居宅之心願,故吾人必須就吾人所有,及適於吾人需要之材料,以設計吾人之建築物。
故我之所謂先驗方法論,乃指規定“純粹理性所有完全體系之方式的條件”而言。在此方面,吾人應論究理性之訓練、法規、建築術及歷史,以提供(在其先驗的方面)“僧院派以實踐的邏輯之名在其與普泛所謂悟性之使用相關者所曾嘗試而未能滿意”之事項。蓋因普泛邏輯不限於“悟性所使之可能之任何特殊知識”(例如不限於其純粹知識),且亦不限於某種物件,故除由其他學問假借其所有知識以外,不能在“可能的方法之名稱及在一切學問中用以體系化之學術名詞”之外,更有所論述;且此種邏輯,僅用以使新學者預先認知名詞而已,至此等名詞之意義及用法,則非至以後不能學習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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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純粹理性之訓練
由於普遍之知識欲,消極的判斷(即不僅關於其方式,且亦關於其內容之消極的判斷),不為人所重視。且實以此種消極的判斷為吾人所有不斷努力欲擴大知識之敵,即欲得人寬容,亦須善為辯解,至歡迎及尊敬,則更無論矣。
在與邏輯的方式有關之範圍內,吾人固能一如吾人所欲,使任何命題成為何消極的;但關於或為判斷所擴大、或為判斷所制限,吾人所有普泛所謂知識之內容,則消極的判斷之特有任務,惟在擯除誤謬。因之,意在擯除虛偽知識之消極的命題,若用之於並無誤謬可能之處,即屬真實,亦極空虛無意義,蓋此種用法,不合於其目的,且正以此故,往往發生不合理之命題,如僧院派所提出“亞力山大若無軍隊,則不能征服任何國土”之一類命題是也。
但在吾人可能的知識限界極狹之處,亟欲判斷之心極強之處,圍繞吾人之幻相誘惑力極強而由誤謬所發生之害處極大之處,則僅用以防免誤謬之消極的教訓,較之由以增進吾人知識之無數積極的示知,更為重要。所由以拘束及消滅“違背某種規律之常有傾向”之強制,吾人名之為訓練。此與教化有別,教化之目的,僅在授與某種技巧,並不剷除任何已有之習慣的行動方法。就才能之發展而言,則以才能自身本有表現其自身之衝動,故訓練之所貢獻者乃消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