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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即影響於感官之程度(即其所含之特殊感官)——歸之於知覺之一切物件(在知覺包含感覺之限度中)②。

一切知識憑藉之我能先天的認知及先天的規定屬於經驗的知識之事物者,可名之為預測,此為伊壁鳩魯斯(Epicurus)所用poxnels名詞之意義,固無疑也。但以現象中有一要素(即感覺亦即知覺之質料)純不能為吾人先天的知之,且為構成經驗的知識與先天的知識間之截然區別者,故可謂感覺乃此種不能預測之要素。顧在另一方面吾人因能名“空間時間中之純粹規定”(就其形乃至量而言)為現象之“所預知者”,蓋因此等純粹規定先天的表現常能在經驗中後天的授與之事物。但若在普泛所謂感覺之一切感覺中(即離特殊之感覺而言),有某某事物能為吾人先天的知之者,則此某某事物在特殊意義中,自足當預測之名。吾人適在此關於僅由經驗所得之事物(即經驗之質料),乃能先於經驗預測之,驟聞之似足驚人。但實際則如是。

純借感覺之感知,僅佔一剎那(蓋若我不計及種種感覺之繼續)。以感覺在現象領域中,其感知非含有自部分以達表象全體之繼續的綜合之一類要素,故感覺並無延擴量。一剎那缺乏感覺,則此剎那之表象,即表現為空虛,因而表現為等於零。故在經驗的直觀中,與感覺相應者,為實在(Realitas phaenomenon),與缺乏感覺相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