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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前者是李皖所代表的80年代大學生的“聖經”。莫非他們在亂哄哄的60年代美國的記述中,看到了自己青春的時光?鮑勃·迪論是他們的崔健;艾倫·金斯堡是他們的北島;美國青年熱愛嬉皮士打扮,他們則穿起了牛仔褲、留起了披肩發;美國青年們在舊金山、在伍德斯托克上為生命自由與音樂而狂喜,他們則沉醉於羅大佑與齊秦,在大街上、在琴絃上寂寞成長;美國姑娘們習慣於用避孕藥,而他們則開始翻閱瓊瑤與《曼娜回憶錄》;美國青年們人手一冊馬爾庫塞與麥克盧漢,他們則言必稱薩特與弗洛伊德;圓明園的畫家村就是他們的格林尼治村……這兩個時代都蘊涵了青春的喧鬧,但是60年代的美國更意味著“青年文化”的成熟,年輕人不再僅僅是成熟道路上的一個過程、一個亞文化群體,他們是獨立社會組成。但是,80年代的中國青年卻沒有傳達出這種聲音,他們要麼讓自己依附於歷史理想,要麼陷入自我的狹隘情感。更重要的是,他們尚未有時間與條件構造出自己的知識結構,讓激情變為思想,讓情感富有韌性。

喧鬧的60年代美國,實際上也在宣稱自己文化的真正成熟。那個年代,歐洲國家已經不能再宣稱美國毫無文化與藝術了。J.D.塞林格、凱魯亞克、卡波特這樣的小說家已經成為歐美批評界共同關注的物件,特里林、蘇珊·桑塔格這樣的批評家已成為公認的學術明星,而即使像安迪·沃霍爾那樣的波普藝術家顯然也已是新的時尚,更不用提好萊塢電影這樣的大眾文化了……當然,你可以說這種強勢文化背後是美國強大的經濟能力。但我們同樣無法忽略美國的文學藝術人士在其中的不懈努力。

我更覺得中國的80年代青年相似於1890年的美國。這是美國文化開始崛起的過程。在此之前,愛默森早在1850年起就不斷呼籲“美國精神的覺醒”,美國人不能總是依靠閱讀英國小說、在歐洲文化的壓抑下成長。儘管有沃爾特·惠特曼、愛倫·坡、麥爾維爾的努力,但是美國文化依舊在沉睡。19世紀90年代,是美國第一次試圖大規模引進歐洲文化標準的時期,比如亨利·詹姆斯,一代美國青年如德萊塞等也在不懈努力。此時的美國正在面臨城市化的過程,“生活的全面商品化”是當時的趨勢。當時的美國公眾更喜歡赫斯特的煽情新聞而非文學藝術……我認為80年代的中國與之相似並非因為這些細節,而是80年代所蘊涵的強烈“過渡”色彩。生於60年代、成熟於80年代的那一代,他們的青年時期處在一個引入外來文化的最初階段,他們驚喜於那些思想;卻沒有時間吸收。但正是這大量有待清理的思想,為後來發展提供了奠基,他們才是真正的“迷惘的一代”。

終於,我們來到了邁克爾·考利所描繪的20世紀20年代美國。在我有限的閱讀歷史中,還有什麼比《流放者的歸來——20年代的文學流浪生涯》更能表現一個年輕人的憂傷與快樂呢?在我尋找青春力量的過程中,這本書比起《北大往事》、《伊甸園之門》,還有那本最新出版的《“60年代”氣質》更為公正與積極地描述了青春的氣質。

這群被格魯特·斯泰因稱作“迷惘的一代”的年輕人出生於上個世紀初,在田野與大地成長,上大學時他們幼時的鄉村童年開始消失;他們中有的熱愛文學,於是住進了廉價的格林尼治村,在那裡編輯《掃帚》、《轉盤》這樣的小雜誌;然後一次世界大戰來了,他們被扔到了歐洲,在那裡花著別的國家的錢,學會調情、酗酒與不負責任,看到了死亡隨時與自己擦身而過……在去歐洲之前,他們看到30個美國知識分子寫的《美國文明》,不斷有人告訴他們,美國一無是處,是缺乏“50個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國。《美國文明》的主編哈羅德·斯特恩自問自答道,美國年輕人該怎麼辦?到歐洲去,到歐洲去。

戰後,他們開始流放自己,巴黎,那裡是文學與藝術的中心。他們拼命地學習福樓拜、學習普魯斯特。他們有年輕的記者海明威、有憂傷的菲茨傑拉德、有激進的帕索斯、有喜歡熱鬧的邁克爾·考利,還有一大批有二三流才智但無比熱情的美國青年,他們喝苦艾酒、在咖啡館裡爭論,他們都努力地寫作,努力地學習歐洲蘊涵的意境。

他們當然是一小部分,國內的青年們正在爵士樂中快樂無比,汽車是新的追逐物件,通訊領域正在發生由一家叫AT&T公司領導的革命,廣播、電影開始普及,那些不怎麼樣的文學青年變成了廣告撰稿人,無意中推動著新商業革命。然後,這些巴黎浪子們回國了。他們發現自己、自己的小說一下子變成了時代的代言人。《偉大的蓋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