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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年前,我們作子女時的子女。他們成熟得早,他們沒有什麼封建傳統的束縛,有著更強的獨立意識。這就是為什麼打多了,他們不是更怕打,而是仇恨和反抗的原因。前幾天我還聽說一位教師在打女兒時,被女兒一拳打腫了眼睛。這是不能教育好孩子的。如果說,他們只想透過打,使孩子吃一些皮肉之苦而有所怕懼,那麼要使孩子對自己的過失有所反省和悔悟,就還要作耐心的說理與說服工作,使孩子明白父母為什麼打他;同時,今後應汲取教訓,不再做不應該做的事:逃學、曠課、不作功課、在外打架惹禍等等。

●不要吝惜用棍子

當然,也有一些人家是從不打孩子的。我對門的一位老太太從不打孩子。她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現在兒子又有了兒子,女兒也有了兒子。孫子們到她這裡來,就是鬧翻了天,她也是不罵不打。照她的說法:“我捨不得打呀!怎麼打得下手啊?!”

“我捨不得打呀!”其實哪個母親又捨得打自己的孩子?!哪個打孩子的母親就是下得手呢?!我的妻子就多次說過,她打一次孩子,自己要難過心疼一次。打是為了教育,也是迫不得已才採取的最後的手段。

她捨不得打孩子,因而她的幾個孩子在該讀書的年齡都不大讀書,現在都是工人。尤其有趣的是她的女兒,既不會讀書,也不會做家務事。那位老太太為了彌補家用,長期幫人做衣服。而她那二十好幾的女兒卻居然連釘鈕釦也不會,也從不伸手幫一把。

完全不打的孩子容易被慣壞或寵壞。也就是英國諺語所謂的“丟棄了棍子,慣壞了孩子”。不讀書和不會做事,這是一種。還有更壞的那就是任性,無法無天。也就是我們在戲曲中常見的畫了白花臉的無惡不作的花花公子。

那位老太太的孫子,只有五歲,在家母親逼他一天要習字一小時,不寫完一小時,就打屁股。星期天到奶奶家來玩,有時也寫一寫字。奶奶爺爺見了都誇他字寫得好。而小孩子都說:“都是媽媽打出來的。不寫一小時,不認真寫,媽媽就打。”

孩子不懂事、貪玩、好吃。這是天性,不足為怪。作父母的就要進行教育。而對孩子進行教育,單靠說理他是聽不進去的。罵他聽慣了,也不會在乎。有時只有打,讓他痛一下,他才會有所觸動。同時,從小就不能慣縱。所以打,也要從小就開始。當然,愈小打得應愈輕,警告而已。前面我講過一,兩歲的孩子不懂一點事,見桌子上的東西,不論是開水或燈火,覺得好奇,就要伸手去抓或拖,很容易出危險。這時父母一面應喝令禁止,一面可以把他伸出的小手,輕輕敲打一下。孩子痛了,手就縮回去了。三四歲的孩子還沒有養成良好的蹲廁習慣,隨地大小便。這時,父母在訓斥的同時,在他屁股上拍打兩下,他就不會不再隨地亂屬了。這樣從小養成一個怕打的習慣,孩子長大了,對打也才會有些怕懼。打作為一種懲罰的手段和教育的手段,才能奏效。反之,如果從小慣縱,從來捨不得打,那麼到了十一二歲再打,孩子就會很難接受,必然反抗。

幾年前報上曾登載一位家庭教師的日記。一位馬老闆請這位教師輔導兒子的課業。馬老闆的兒子已十五歲了,中學即將畢業,可是數學語文仍然是一片空白。馬老闆希望兒子能升一所好的高中,所以重金聘請了一位有經驗的中學教師輔導。第一次見面,馬老闆的交代是:兒子很聰明,只是不太喜歡讀書,希望先生大力開導,但切勿打罵。其實先生又豈敢打罵?馬老闆的囑託不過是表露了馬老闆的一片愛子之心而已。

馬老闆一出門,那孩子便開啟錄音機,並搬來各種武打錄影帶要家庭教師欣賞。看了一兩個鐘頭,然後對教師說:“你替我寫一篇雜記,我給你一千元。”老師搖頭不肯,學生便威脅兌:“你不寫,我就要我爸開除你!”家庭教師不肯馬上讓步,恐嚇說:“我告訴你爸說你不作功課,只看武打錄影帶,要你爸打你!”那孩子笑了起來:“我爸媽從來沒有打過我,也沒人敢打我!”

這種驕縱慣了的孩子,將來會變成什麼樣子,很難說。但是父母丟棄了棍子,慣壞了孩子。這一點確是無疑的了。

●響鼓不在重捶

看來”不打不成才”,這句話還是有些道理。而且把“打”作為一種教育孩子和懲罰孩子的手段,從教育學和心理學的觀點來講,也無任何不妥之處。只是不能濫用“打”。

首先,它只可作為一種最嚴厲的懲罰手段。如果濫用,父母動輒就是幾板子或幾巴掌。孩子打慣了,習以為常了,當然對打也就沒有了怕懼。孩子一旦對打失去了怕懼。“打”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