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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就應自己查書尋找答案。

在孩子上學以後,孩子可能有些問題在課堂上沒有弄懂,或者孩子對老師在課堂講授的仍不感到滿足,或者在作功課中遇到了困難,父母都應熱情而耐心地予以幫助和解答,以滿足孩子的求知慾,並激起孩子學習的熱情。

反之,如果孩子的問題父母不予解答,而視作累贅,敷衍搪塞。孩子當然也就沒有了提問題的興趣。他何必自找沒趣呢?!同時孩子在學習或作功課時遇到了難事,父母不能伸出援救之手,孩子的學習興趣會下降,甚至完全喪失學習的信心。所以,現在有些家長,或者由於自己工作過忙,或者由於自己知識的限制,而無力幫助子女學習,解答子女學習中的問題,而為子女延聘家庭教師,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不是不可取的。

然而,家庭教師只能是家庭教師,他可以彌補父母的某些不足:精力不足或知識不足。但是,他不能代替父母。父母仍應多接近、關心自己的子女。

另外,孩子有時,尤其是稍大一點的孩子,會問起有關家庭親戚之間的糾紛。有時父母很難回答,也不想回答。這時父母可以但白地告訴孩子:“這個問題不好回答,不能回答。”而不要說:“小孩子不應知道這種事情!”以封閉孩子的詢問。

因為孩子有了這種不愉快後,為免再次受到傷害,以後就會心中有疑問也不敢問了。這種事情發生多了,就會在父母子女之間產生隔閡。

還有一類問題是父母常感到難以啟齒的,那就是有關兩性的問題。現在家中通常是一家大小圍在電視機前消磨閒暇時光,當電視中出現有關性的鏡頭時,有些還不大懂事的孩子會提出一些問題。孩子出於好奇、不懂:“媽媽,他們這是幹什麼?”父母則不好啟齒,加上頭腦中的一些封建意識,於是會不滿地斥責:“你這個孩子真是的!”或“你還只是一個小孩子,怎麼問這些事情!”

這樣回答是對孩子不好的,因為它並沒有說明問題,反而使孩子對性產生一種不正常的好奇心。如果是不大懂事的孩子,最正確的方法是不讓年紀很小的孩子看這種電視。既然已經看了,孩子已產生了好奇心,可以告訴他將來長大了,你就會懂得了。一句話不必加以神秘化或醜化。對有些事情,能夠說明的,講一點小孩能瞭解的範圍就可以了,滿足他一時好奇心就是了。

第五章 不要過於迷信體罰

●打不能使孩子就範

●打是為了教育孩子

●不要吝惜用棍子

●響鼓不在重捶

●打不能使孩子就範

近兩年來,在地方的報紙上報導過幾起父母打死親生子女的事件。這種事件到處都有。事情的起因都非常簡單,就是孩子不聽話,不好好讀書,引起了父母的惱怒。通常開始是罵。罵了,孩子不聽,仍然不認真讀書,喜好在外面玩耍。於是父母就動手用棍子打。當然開始也還只是小打。因為又有哪一個父母不是疼愛自己的子女的呢?他們之所以督促孩子讀書,罵孩子不讀書無非是想孩子成龍。當然“成龍”這只是一個形象的比喻而已。並不是每個父母都敢於奢望自己的孩子成龍。說實話,大多數的家長,也不過是望子多讀一點書,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但孩子年幼,父母親有時候過份迷信打可以使孩子用功讀書或成績進步,是相當可笑的相法。應該適時誘導孩子從小對讀書的興趣,並教導正確社會價值規範。以人為本的教育,才應是現代年輕父母所應保持的理念,因為“打”並不能使孩子明瞭父母的用心,只會在幼小的心靈上,種下不可磨滅的傷痕。

●打是為了教育孩子

既然只是為了教訓孩子,使他有些怕懼,因而也不宜多打。打兩三下,作為警告也就夠了,這也就是我們常講的響鼓不用重捶。反之,打多了,打慣了,把一個孩子打疲了。那麼,孩子對打也就不會有所怕懼了。一旦一個孩子對打失去了怕懼。那就最好就此住手,另想他法。如果作父母的仍執迷不悟,認為打一定可以解決問題:不信你不怕打。那麼就會越打越重,越打越厲害。這樣當然也仍然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孩子果然被打服了。另一種就是孩子越打越頑強,大人的火氣越來越大,以致失去了控制,結果把孩子打死了。從報紙上的報道可以看出被打死的孩子通常很小,還不成年,無力反抗。到了十四五歲的孩子,如果他已經不聽話到了不怕打的程度,他就會反抗,與父母對打。這種反常的現象在城市裡現在也不少。

所以,不能過份迷信棍子的威力,尤其是今天的孩子已不是三十年、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