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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一篇檄文的舉人背影,一句話吞進肚裡,一埋頭,奔出教室門。

“莫小覷我兄弟剛寫的一篇文章!”死牢中,盧志林對胡伯雄說,“我也只是寫了一篇文章。可是,投到你們省城《群報》,就給我們帶來了通匪的罪名。”

“那個匪就是我——胡伯雄,湖北熊!”胡伯雄頗受小盧先生樂天情緒感染,先用四川話說出自己的名字,又改用湖北腔說出匪首綽號。

“兄弟,剛才那篇文字,哥哥看了,嚇一大跳。”盧志林對盧魁先說,“本來你我同胞兄弟,小時候還分不大出高下,這幾年,你上省城,闖上海,你的文筆,你的才情,不曉得高出我好多!”

“小盧先生,在省城的時候,我就覺得你與我們那幾個找你補習數學的學生比,有點兒不同。”胡伯雄說。

“哪點不同?”盧志林對此頗感興趣。

“一丁點兒小小的不同。就是這點兒不同,四萬兩銀子的官,我們想當還當不上,你一甩頭,辭了!”胡伯雄說,“今夜這死牢裡,又是這一丁點小小的不同,我在‘死’字面前慌了手腳,束手無策,你卻——”胡伯雄似在誇獎盧魁先,又在反省自己。

“這一回,要真應了我掌心這個字,”盧志林道,“出去後,我一定要向《群報》主編李人先生薦你,到《群報》去做記者!”

盧魁先凝神望自家掌心那個字說:“若說前年死裡逃生是得貴人相助,今夜這一場生死劫能否打贏,就看這一字。”

此時,死牢外,瑞山書院那條當初盧魁先上學的小道上,曲先生匆匆率著一隊人向書院教室走來,多是讀書人模樣。還沒走到,就聽得舉人誦讀《告全縣民眾書》:“楊度所著之《君憲救國論》,於君主立憲之精義,能一語道破——‘蓋立憲者,國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國人,皆不能為法律外之行動。賢者不能逾法而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而為惡。’”

教室內,學生們正抄著舉人所誦文字:“今日之合川,中華帝國洪憲皇帝治下之一縣也。雖地處西南邊鄙,然今日之國家既有一定之法制,則我合川自父母官知事以及全縣民眾,皆不能為法律外之行動。”

聽得城頭打更聲,樂大年再也等不得了,他衝進教室:“好一篇《告全縣民眾書》!”

“可是這篇書,落在石不遇手頭,還不知怎麼叫它——告全縣民眾!”舉人接著讀,“……名者,父母所取;罪者,自身所為。夫以罪定名,罪名成立。以名定罪,名實罪虛……”

這一夜,合川城幾處地方都在算著時辰打發時光。從縣衙死牢,到瑞山書院,到城頭,到城外楊柳街……

“辰時已交,霧散天高,催命的太陽把屁股照……”死牢中,聽得城頭傳來姜老城報時聲,胡伯雄霍然站起,鐵窗外,催人的太陽正將第一縷血一樣殷紅的光投射了進來。

合川城,拄拐的舉人、曲先生、樂大年等人匆匆來到十字街心,人手一疊墨跡未乾、用各色不同的稚拙的字型抄下的《告全縣民眾書》。

“合川全縣民眾,何止千人萬人,書院三十六個生員,人手一份,這才抄了三十六份,不夠哇!”舉人茫然四顧,蕭條的街頭,此時除了打早進城的幾個農民外,不見人跡。

“當然是先送讀書人,你把這一紙書送給擔糞的、挑菜的,他字都認不得!”麴生說。

“對,先送到讀書人、士紳們手頭,庚子年、辛亥年,這些年以來,公車上書、保路、革命,多少事都是秀才舉人挑頭鬧事,民眾跟到屁股後頭攆,攆成大事的!”樂大年說。

“合川全縣,士紳也不止一個兩個,這時辰不剩幾個了,先送哪個,後送哪個?”舉人拿柺杖亂叩著街心的地皮,急得沒了主張。

“當然是先送士紳領袖!讀書人中有見識的!”樂大年畢竟年輕,思路敏捷。

於是幾人迅速提出幾個人名,商量分頭去送。

“萬一我們把這紙書送到他們手頭,他們一個個明哲保身、不作理睬,又當作何辦?”舉人還是站在原地不動。

“我樂大年就是跪在門口求告,也要請動這班合川士紳!”樂大年衝舉人吼道,一扭頭,樂大年拐向北邊的久長街。

舉人似受了樂大年的感染,拄拐抬腿便走。剛走幾步,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怎麼啦石生?”麴生本來已朝著另一道街走開,聽得聲響,轉身跑回,攙住舉人道,“平日裡你光是喝了酒手抖,今早晨是怎麼啦,酒沒喝一口,腳倒抖起來了!”

“你須怨不得石生我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