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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越想越是焦慮,越想越是恐懼。

寧王尚能穩住,企圖上表自陳,和晉王打擂臺,爭取時間。

安化王本就耳根子軟,在屬官的“建議”下,直接上疏請罪,承認過錯,連帶供出寧王。

所謂豬隊友,就是要把夥伴踹坑裡,順便添兩鍬土。

寧王忽覺人生悲涼。

當初怎麼就瞎了眼,和這廝推心置腹,勾搭到一處!

接到安化王罪疏,朱厚照笑眯雙眼。

果真如楊先生所言,一動不如一靜。

網子撒開,陷阱佈下,大魚小魚自投羅網,盡如所期。

安化王之後,涉事的宗室官員,均紛紛上疏,自陳罪過。

非是眾人突生覺悟,幡然悔過,而是對比謀反,自己不過是從事商道,頂多違反海禁,走私市貨,實在算不上大罪。

有安化王和寧王在前擋著,天子追究,九成不會掉腦袋。

運氣好的話,交錢就能贖罪。

待奏疏累積到一定程度,朱厚照當朝下旨,遣廠衛往寧夏,押安化王及其屬官入京。王府家眷暫留封地,由東西兩廠番役嚴加看管。

敕浙江布政使司左參議王守仁,領八百衛軍往南昌,包圍寧王府,押解王府一干人等入京。

涉事官員,皆下錦衣獄和刑部大牢。

同時,敕宗人府,以祖訓訓誡諸宗室子弟。

“輕者罰金,拘十日,抄錄祖訓;重者杖十,拘宗人府半月,抄錄祖訓,罰祿米。”

比起生死難料的安化王和寧王,處置已經算輕。即使捱揍,也比貶為庶人,掉腦袋強。

而且,棍子不白揍,罰金也沒打水漂。

關入宗人府隔日,便有御前大伴宣讀聖諭,出海市貨,賺些外快,不是不行。但要經天子同意,統一調派水手海船,再行出海。

“諸親六眷,凡有此意,皆可如例。”

反應快的,當即雙眼發亮。

這就是說,天子也要幹走私行當,自己能蹭船撈些油水?

“咳!”

劉瑾斜眼。

什麼天子幹走私行當?

信不信咱家稟報御前,請將軍到西廠喝茶,暢談一下人生?

嘴快的忙給自己一巴掌,口誤,口誤!

“天子仁德,我等感念肺腑,感激涕零!”

另一邊,谷大用和張永持相類敕諭,分往錦衣獄和刑部大牢。

獄中勳貴、功臣以及地方文武,聽聞敕諭,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竟有這等好事?

“天子金口玉言,豈會欺騙爾等?”

眾人連忙點頭,幾步撲到牢房門前,盯著宣旨的公公,活似在看一錠金元寶。

起初,只有“罪臣”“犯官”參與其中,海船控制在十艘左右,分三批,從雙嶼衛和象山出行,規模並不大。

隨財富累加,江浙等地越來越繁華,希望參與進來的官員越來越多,各方託關係,尋人情,期望能分得一杯羹。

朱厚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海船規模成倍增加,短短几年,竟達百艘。

出海時,赫赫揚揚,船帆如林,破濤斬浪。

這麼大的船隊,行在海上,恍如一頭巨獸,碾壓所有對手。

爪哇、滿剌加等番邦,遇船隊前來市貨,無不歡欣雀躍。島上明人後裔,彷彿見到先祖口中,永樂朝船隊下西洋的盛況。

海盜和歐羅巴探險家,壓根不敢惹這樣的龐然大物。

見到影子,就要轉動船帆,遠遠避開。

無奈,明船之上,有千里眼這等利器,兼船速又快,等海盜和探險家們察覺不妙,掉頭逃跑,早就來不及。

身為海盜,就要被黑吃黑的覺悟。

探險家們更需明白,在明朝海域內探險,風險非同一般。遇到明朝海船,性命不保的機率,實在是相當高。

雖然,明朝劃定的海域範圍有點大,橫跨太平洋和大西洋,連通兩大洲……

因船隊撲殺“海盜”,過於乾脆利落,很是引起幾場“國際糾紛”。

港口和市舶司官員見到來人,眾口一詞:“我朝早有律令,船行海上俱為捕魚。閣下所言必為杜撰,沒有實據。”

捕魚?

捕你撒旦的魚!

堪比一座小島的海船,配備幾十門火炮,用來捕魚?

抓鯨魚嗎?!

歐羅巴船長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