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聽過,臉色似乎有些凝滯,“鈴蘭,有的事也不用弄那麼清楚吧。”
這個道理,她也明白,“夏家若是有人,我想把這塊玉還回去。”
他臉上一怔,“你不是還用得著它嗎?”
見她不答話,他才又說道,“這樣的事,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那,仇堂主的兩個侍衛……?”
鈴蘭笑,“當然得帶上,到了那裡,我還有信讓他們捎過去呢!”說完,她又笑了笑,“再說,路上萬一你欺負我,起碼我也能找兩個幫手……”
說到仇子揚,她連忙揶揄他,“哎,我忘了問,是不是仇堂主把我賣了,不然你怎麼會在這兒專門等著我過來?”
聽她在自己面前也喊仇堂主,他似乎感到有些欣微,輕輕一笑後,笑問:“你們怎麼也認識?”
她岔開這個話題,“他家是官商吧?”
他愣住,“你怎麼知道?”
“我猜的。”
既然能為南巡辦事,應該八九不離十。想到這兒,她又笑著說,“以後有機會,照顧一下他家生意,他可救過咱倆的性命!”
他明白過來,“哦,這麼說,他是梅花鏢的主人?”
“是。”
他忽然看著她問,“鈴蘭,在你眼裡,每個都是好人吧?”
她嗔了他一眼。“哪有?是有人教我,‘寧肯錯信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他啞然失笑,“所以你也這麼做?”
她笑,“誰能做得到?不然我就不會是常生氣的人了。”
他聽過後笑,“怎麼,你揹著別人,常一個人生悶氣嗎?”
“是啊,心眼兒小,肚量又不大。”她放下杯子,“沒準兒你看到的我,都是我裝出來的另一個人!”
他不以為然地答,“這個我倒不怕,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不同樣子!”
“以後日子若長的話,那你就慢慢瞧吧!”
鈴蘭也覺得自己這話可笑,一個人能有幾副面孔,想著就可怕,又不是演員。
每次近看他的眼,總在他眼裡看到一個小小的自己。記得小時候喜歡的一種照相玩具,底片上的人就是這樣。
“他能對我好多久呢?”她在心裡問自己。這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或許老天能知道一些。他這樣子,有時會讓她把自己看低,也讓她有些害怕。和一個自己拿不準的人在一起,除了冒險還是冒險。
但感情的事,也不能因為害怕就這樣輕易放棄。
115。…喜悅
下午,他們出發。
十三阿哥仍是騎馬,鈴蘭卻進了馬車。厚厚的幾層棉被鋪在裡面,可坐可臥,再周到不過。
男人若真細起心來,有時連女人也比不上。
在現代,他們夏家雖是富裕人家,但平日卻很少找人幫忙,所以鈴蘭都很懂得怎麼照顧自己。可現在這一路上所有的生活細節由他照顧著,舒服是舒服,但這樣凡事不用自己用心的生活,她還是不太習慣。在向這位大爺投訴了幾次,見沒有什麼效果後,也就只能這樣守著了。
這次行路,真的很快。帶的人少,所以麻煩事也不多。
每天早上出房門,他和她碰面,都要先看看她的手。只要一見她手心裡深陷的指甲印跡,就知道前一晚她的寒毒又發過,這天的路走的就更快。
有時,快的讓人來不及好好看天邊的晚霞,大片大片的雲彩都是被車子拋往後面去的。不過驀地看到自己喜歡的顏色,她還是忍不住欣喜著告訴他聽。
那次聽她說到孔雀藍,他笑說,“如果穿便裝,粉色也很適合你。”
她不語,側過頭想了想,自己在他面前好像沒有穿過這樣的衣服。
在現代社會她的朋友圈中,很少有十八歲後還穿這種顏色的人。如果真穿了,她們常笑著謔這人為“粉色公主”。林少君死後,她所穿的,要麼黑,要麼白,其他可斟酌的,也就只有淺灰了。
沒想到,胤祥竟還能將它和自己聯絡起來,聽著就意外。
“我現在年紀大了,它只經得起那些小姑娘穿。”
他聽著無語。想起那次和她約見時,她身著淺粉,嬌笑流麗世間少有。帶著自己去萬竹衚衕,屋子裡所有人的眼光都聚在了她的身上。
“敦琳倒不喜歡,連粉紅她都不用。”
她笑,粉紅是她之前內衣的常用色,要多綺麗有多綺麗。
“她可是名副其實的公主,哪還需用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