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難以相信……」是朗遜自己的聲音,背景夾雜著颯颯的風聲,但仍然可以聽出他當時震驚的情緒。
朗遜忍不住又拿出煙來點火,拈著煙的左手微微發抖。他每次重聽這卷錄音帶時都是這種反應。
「……血和慘叫……那個光頭的東方男人,頸背的面板給撕下來了!他的痛苦……這實在無法想象……」
女孩依舊沒有表情。
「這些都給你吧。不用還我。」朗遜吐著煙霧說。「可是請你保密。要是FBI知道我保留著這些東西,我鐵定要坐牢……那時候我並沒有把它們呈報上去。沒有人會相信我。他們會把我當做瘋子……那個慘殺案就是這樣不了了之。案件歸檔以後不久我就辭職了。腦子一片混亂,我無法再運用常理邏輯來辦案……很可笑吧,人的腦袋竟是這樣脆弱……」他說著時把一根菸很快地抽完了,又再接上另一根。
女孩開啟那個資料夾。最上面的是一張通緝令。放大的「WANTED」字樣上方是一張照片。
「我看見……」錄音機繼續轉動。「好像是吸血鬼的東西……」
尼古拉斯·拜諾恩
高度危險人物。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涉嫌在漢密爾頓市郊屠殺九人……
女孩毫無感情地瞧著拜諾恩的照片良久,然後把資料夾合上,又關掉了錄音機,將它們全部收進她那巨大的旅行袋裡。
「……我還以為這一切已經過去。現在我不過是個專門調查婚外情的二流偵探……我從來沒有打算把這件事情告訴別人,直到那一天你來找我……你不用付我任何費用。對我來說這次不是工作。我很高興,有人把我這個可怕的秘密帶走……」
女孩站了起來,伸出一隻手掌。朗遜握住了那細小的手掌,出奇地溫暖。他感到掌心傳來一種難以形容的安慰能量。
女孩瞧著朗遜。他感覺她已盡力表現出友善,可是那雙眼睛還是透出一股難以平復的兇悍,細薄的唇片緊抿著。
女孩提起旅行袋離座而去。朗遜則鬆了口氣,大大撥出一口煙霧,彷彿放下了重擔。
女孩再次經過撞球檯之前,泰利早已盯上她。球杆橫在她跟前。她止步了。
「你連酒也不喝一杯嗎?」泰利笑著走近女孩。「每個客人都這樣的話,老闆可要賠本了。」
「泰利,別找麻煩。」老闆隔著幾張桌子喊叫。可是他知道沒有用。剛才泰利在眾目睽睽下出了洋相,不會輕易罷休。
「閉起你的鳥嘴,臭老頭!」泰利轉過來向女孩說:「最少也讓人看看你那張醜臉,我才會放你走……」
另一方的朗遜摸摸藏在外套裡的左輪手槍。他不想為了這種混帳的機車族動手。
——可是這麼嬌小的女孩子……自己從前好歹也是個執法者啊……
女孩把斗篷雨衣的帽子褪下來。
除了朗遜以外的人都愕然。女孩剃了個光頭——正確說是蓋著不到一毫米高的薄發。後腦有一個巴掌大的墨色符號刺青:
〈插圖〉
女孩突然暴露的美麗臉孔讓泰利看呆了,直至看見她悍厲的眼神時才回過神來。
「呵呵,原來是個女孩……你知道『車輪酒館』的規矩嗎?凡是女的進來都得陪我喝一杯……」泰利側身細看女孩的後腦,「你也喜歡紋身嗎?好極了,你的這個刺得很不錯哇。既然大家有共同的興趣,今晚可得好好聊一聊……」
泰利的手伸向女孩的下巴。
當觸控到女孩面板的瞬間,泰利看見她的眼睛裡燃起兩朵暴烈的火焰。
「不要碰我!」泰利彷彿聽見自己的腦海裡出現了這句吶喊。
沒有人看見發生什麼事情。只知道泰利二百磅的身軀一瞬間就躺了下來。在這個體重還不及他一半重的嬌小女孩面前。昏迷的臉絲紋不動,眼睛都翻白了。看不見頭臉或身上有任何傷痕瘀腫。
「又是……這種魔法……」朗遜瞠目結舌地站了起來。「跟那一夜看見的一樣……」
女孩把雨衣的帽子拉上,背起旅行袋,在眾人驚異的注視下一步一步踏著軍靴走出酒館的大門。
她的背影迅速消失在驟雨中。
原宿歌德少女
五月二日 亞利桑那州 鳳凰城市郊 天堂谷區
黑羽裡繪把「SONG&MOON」的紙袋拋到汽車後座。她調整後照鏡朝向自己,仔細檢查臉上的妝。
鏡裡的裡繪狡黠微笑,這身「原宿歌德少女」的裝扮,必定令拜諾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