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瞧著酒館裡陰暗的情景,想起自己還是聯邦探員的日子,無數次在這種鳥不生蛋的陌生地方過夜,一站又一站地追著一點點線索,就像獵犬一樣……
還沒有過十二點。酒館裡只剩五、六桌客人。幾個滿臂紋身的機車族正在打撞球和彈珠檯。兩個坐在吧檯的中年人看來是本地的農夫,喝得臉頰紅通通的——還是他們的臉本來就曬成這種赤紅?……一個長駐這裡的老妓女,鮮紅背心底下的兩顆乳房下垂得像腫瘤。另一邊一對沒錢喝酒的少年男女就伏在桌上睡覺。那女的露出兩條瘦弱的手臂,面板呈不健康的蒼白。是離家出走加上吸毒吧?……
朗遜苦笑
——職業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已經不是執法者了,你現在只是個生意不佳的私家偵探……
他下意識地摸摸身旁椅子上平放的公文袋子。
——這東西。本來以為已經永遠成為過去。想不到還有人要看。更想不到的是有人相信……
酒館的大門被開啟,外面淅瀝的雨聲傳進來,蓋過正在播放的鄉村歌曲。
所有人的視線都轉向門口,包括肥胖的老闆兼酒保。這個時候才進來「車輪酒館」?記憶中最近五年裡不曾有過這種稀客。
老闆皺眉。大概是哪個發神經的流浪漢想進來避雨吧?要是太臭太髒的話,還是得狠下心把他趕走。他摸摸櫃檯底下,那根球棒仍然安在。它是「車輪酒館」唯一的保安系統——這種爛地方,根本不需要槍來保護。
進來的是個矮小的身影,乍看像個孩子。溼淋淋的黃色斗篷雨衣,把身軀從頭到腿包住了,只露出一雙沾滿泥濘的破舊軍靴。身後斜斜揹著一個又長又大的黑色旅行袋。
那人一步一步踏著破舊的木板走往酒館中央,身後遺下一行雨水漬。昏暗的燈光下無法看見帽子內的臉孔。
那人經過撞球檯,沒有朝那幾個機車族看一眼。其中一個最壯碩的機車族拿著球杆,刻意走過來擋在那人跟前。他名叫泰利,是這夥人的領袖,一頭金色長髮束成馬尾,不過頭頂已經微禿。黑色皮革背心展露出兩條碩壯的臂膀,兩邊肩上各刺了一個骷髏圖案。
泰利假裝沒有看見來人,高高地翹起屁股,伏在撞球檯上瞄準,把那人的去路完全封住了。
下一刻,那人卻已越過泰利繼續步行。所有人,包括泰利都愕然。這麼多雙眼睛竟然都沒看見,那人用了什麼方法閃過泰利的身體。泰利身上沒沾半滴雨水。
那人走到史葛·朗遜的桌旁才停下腳步,把背上的旅行袋卸到桌上,輕輕坐在朗遜對面。
朗遜緊張地把煙弄熄。
「你回來了……」
那人點點頭。
朗遜直視那人斗篷內的臉。一個亞洲裔的女子。黝黑而削瘦結實的臉有一股刀子般逼人的冷漠。五官無疑美麗而細巧,卻彷彿給囚禁在那過於剛強的面孔裡,難於表達任何情感。
雨水流到她的臉頰上。可是這樣一個女孩子,令朗遜無法聯想她哭泣的樣子。
這個女孩子的心比誰都要堅硬,這是朗遜初次跟她見面時的印象——那是兩個星期前,她突然造訪他在芝加哥的偵探社的時候。
「找到那些……墳墓了嗎?」
女孩無言地開啟桌上的旅行袋,從裡面拿出一個長條狀的粗布包裹。那塊布汙穢不堪,已無法辨出原來的顏色。
女孩把布包的一端解開,露出一截黑色的東西。是一把日本武士刀的刀柄,金屬部分滿布鏽漬,上面交叉裹纏的黑色布條已經黴爛。
女孩利落地把固定刀柄的楔釘拆下來,手腕略一用力,拔除了整個木柄,露出內裡金屬的刀脛。
刀脛因為有木柄保護,鏽漬明顯少得多,上面有一行小小的直排文字銘刻。女孩細小的食指撫摸那六個刻字:唵嘛呢叭咪吽。
朗遜不明白這六個字,可是他知道這柄武士刀屬於誰。他永遠記得一九九七年那一夜目擊的情景。
「還有……遺骸……呢?」朗遜問。
女孩從旅行袋中又拿出一個小紙包來開啟。裡面是三顆濁黃色的、像某種結晶物的圓珠。
「這就是……他的遺體?就只餘下……這幾顆東西?」
女孩無言地把紙包和武士刀收起,統統藏回旅行袋內。
「你要的資料……都在這裡了。」朗遜把身旁的公文袋子拿出來。
女孩接過開啟,掏出一個資料夾跟一個小型錄音機。女孩首先拿起錄音機,按下「播放」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