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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但他不見了,不知是死,是活?

許多個夜晚,她夢迴馬克思墓前,泥土芬芳的草地,數尺下的骨頭與幽靈,中國男人身上的淡淡氣味,她深深嵌入他肌肉的手指……每次她都會用這根手指來自慰。

在她十八歲生日這天,決定來到殺手李昂的故鄉——中國,上海。

李昂中學時代的舊照片,一直存在瑪蒂爾達手機裡,她也記得我的名字。她費盡心思,透過法國領事館的關係,一路找到我家樓下。

女孩只問我一句——你知道李昂在哪裡嗎?

我閉上眼,搖搖頭。

耳邊一陣哭泣聲,瑪蒂爾達哭得梨花帶雨,直教人憐香惜玉,好想上去啃她一口。

我開始嫉妒殺手李昂同學了。

忽然,她抬起胳膊,伸出食指,翹起拇指,蜷縮其餘三指,這是手槍的姿勢,對準我眉心開了一槍。

砰……

感覺真有顆子彈打中了我。

子夜零點,蘇州河邊的蘭州拉麵店,我差點從椅子上摔倒。

我騙了瑪蒂爾達。

差不多,一年前,還是這個地方,這個時間,我的初中同學李昂突然出現,找到我一塊吃了碗牛肉拉麵。

雖然,那麼多年未見,但我有種感覺,李昂還是那個李昂,絲毫都沒變過,就跟十幾歲時那樣。只是,從他的眼神裡,偶爾露出某種東西,像藏在雲朵間的月光,時而分明,時而晦暗,時而令人目眩。

他說自己剛回國,沒有職業,獨自飄著。

我問他住在哪裡。他不肯回答。

高中畢業,李昂賣掉老宅,攢錢去歐洲讀書。他爸爸在巴黎開了家小中餐館,常被當地黑社會騷擾,每次報警都沒用。終有一天,爸爸忍無可忍,掏出一把槍來趕走流氓,結果有人一刀捅死了他。法國警方敷衍了事,明知那幾個混混是兇手,卻總以證據不足為由,將他們抓進警局又放掉。

第二年,李昂用爸爸留下的那把手槍,親手打死了那三個法國混混。

他成了通緝犯,買了本假的歐盟護照,從此在歐洲流浪。他重看了所有的吳宇森電影,學會像周潤發或張國榮那樣舉槍擺POSE。他練得了一手好槍法,殺人乾淨利落,絕不留半點惻隱之心,捧起了職業殺手這門飯碗。將近十年間,他殺了六十多個人。但他藏不住錢,每次賺到幾萬歐元,很快莫名其妙地花光。他有過許多女人,各個種族與國籍,僅限一個晚上,從不見第二面。

但他沒有碰到過少女。

他說,三年前,因為沒能完成任務,惹怒了一個大人物,招致對方的全球追殺。而今他走投無路,只能逃回中國避難。

李昂特別關照我,如果,遇到一個叫瑪蒂爾達的法國女孩,就說沒聽到過他的訊息,絕不能讓她找到自己。

因為,大人物派遣的殺手們,隨時隨地會上門,要是瑪蒂爾達找到他的話,便會跟他一起死。

那個深夜,李昂行色匆匆離去,沒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但我記住了瑪蒂爾達這個名字。

一年後,同樣地點,同樣時間,她果然來了。

對不起,我還是沒有把這個秘密,洩露給瑪蒂爾達。

我不知道這是為了李昂,還是為了她,抑或為了我自己。

瑪蒂爾達一無所獲,臨別之時,我送她到橋上。十八歲的法國女孩,問我這條河叫什麼。我說是蘇州河,不是塞納河。

後半夜,河上晚風習習,靜水深流。

她說,在我眼裡,都一樣呢。

笨豬。

傻驢。

我用我僅有知道的兩個法語單詞跟她道別。

幾天後,待到確認瑪蒂爾達返回歐洲,我開始瘋狂地尋找殺手李昂。

透過我的表兄,葉蕭警官的打聽,很快有了下落。

殺手李昂死了。

他死了還不到一週,在瑪蒂爾達找到我的那一夜,有兩個外籍殺手,同時找到李昂,在上海郊外小島上的出租屋。他沒有反抗,立刻被槍殺了。

不巧正有巡警路過,兩名殺手在逃跑過程中,相繼被捕。根據殺手的審問記錄,以及國際刑警組織的材料,證實李昂確實是個殺手。在歐洲有充分證據表明,他至少殺死過六十個人。但自五年前起,他不再殺人了。

可是,瑪蒂爾達跟我說的那些,又是怎麼回事?她說殺手李昂一個人都沒殺過,一切都是他們兩個人假扮的。究竟哪個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