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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華大學出了5位校長。他們出任校長時的平均年齡為57歲,不計算目前在任的校長,平均任期為7年。

楊德廣大學必須建立現代教育制度。學校應該是學術性組織。但長期以來,在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學校成為一個行政組織,官本位思想、等級觀念、長官意志根深蒂固,學校必須跟著政府走,跟著權力走。尤其是大學,長期處在政治化的大環境中,行政化的小環境中,導致不同程度地缺乏學術批判和學術精神,缺乏學術自由和學術民主,缺乏辦學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把學術機構變成了等級制的行政機構,把學校、校長分成等級,強化了大學成為行政機構的依附性,大學必須附屬和服從於政府。學校內部管理制度也是採取行政管理辦法,大學校長、書記實際上是官員,並直接掌握經濟大權,層層下撥經費。行政規律代替了學術規律,從校長到處長、科長,到院長、系主任,一級管一級,行政權力占主導地位,取代了學術權力。大學教授沒有治學權,沒有治校權。這種氛圍,很難造就教育家,只能造就政治家、行政長官。為此,必須改變傳統的行政化的學校制度,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學校制度。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必須改革大學撥款制度,要建立規範、科學的撥款體系,政府不宜在撥款過程中介入過多,權錢結合是腐敗的溫床,而應該透過撥款委員會來撥給大學經費。

作者補記進入21世紀以來,大學行政化趨勢越來越強,典型的表現是部分高校黨政一把手明確定級為“副部長級”(我國的副部長級大學日益增多,截至本書出版時的名單如下: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浙江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這明顯強化了學校領導的官員意識,同時副部長級高校、正局級高校、副局級高校的級別定位,讓高校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另外,大學對政府的服從,往往表現為對某個人的服務,甚至討好。哈佛大學可以拒絕時任總統里根提出的授予其名譽博士的想法,而我們的大學,非但沒有哪個領導、哪個教授敢站出來反對,相反,還會主動建議,主動策劃,用教授、博士等資源去攀附關係。在我們這裡,正直的反對之聲有時甚至可能招來一場禍害,丟官事小,停職事大,連混口飯吃都可能有困難;附和的公關策劃,會被認為聰明、能幹、有創意,平步青雲那是自然的。儘管都知道,我們要為政治文明服務,要為政治科學服務,而不是為哪一句話、哪一個人服務。

熊丙奇具體怎樣執行?

楊德廣我贊同按生均原則進行撥款,首先要確定每個學生撥款的基數,再在這個基礎上,根據國家對學校的不同發展定位,乘一定的係數。這種撥款方式,比較公開,可以確保學校的經費有穩定的來源。目前,我國很多學校,政府的投資只能滿足職工發工資,這種教育投資,勢必逼迫一些學校亂收費,或者變相鼓勵一些教師把精力放在兼職賺錢上。教育經費投入不足,是很多教育問題產生的“根源”。現在查“亂收費”查得很兇,為什麼不查政府的投入足不足,到不到位呢?我國民辦教育發展很快,為國家培養了大批人才,減輕了國家的負擔,但民辦學校現在幾乎所有的經費都來自學生收費,國家一分錢也不投入,而在國外,私立學校的政府投資經費達到辦學總經費的20%,學生收費最多佔辦學總經費的一半。

作者補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4年8月公佈了2004年上半年價格舉報六大熱點,教育亂收費居首位。(《上半年價格舉報六大熱點教育亂收費居首位》,朱劍紅,《人民日報》,2004年8月27日。)事實上,自1995年以來,我國政府就已經開始關注教育亂收費問題,並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加以整治,比如“一費制”,比如設立舉報電話,還比如進行“集中治理”。可是,十年來整治教育亂收費,似乎收效甚微。“一費制”走了調,舉報變成了形式,治理成為一陣風。(《教育亂收費何以在禁區邊緣大行其道》,熊丙奇,《文匯報》,2004年9月1日。)有意思的是,2005年6月28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作《關於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透過對3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