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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熊丙奇你覺得這種貸款制實現的可能性大不大?

葛劍雄有什麼不可能?不能在全國實行,在一個學校總可以實行,這有什麼不對呢?比如說一個專案報出來需要5萬元,學校先貸5萬元給你,如果你虛報,你逃不掉,將來我要扣你工資的。現在我們的錢花下去最後的收效是什麼呢?有的根本收不到成果,有的收到了效果,但跟原來已經不符合了。我採取這個辦法也不影響你,你可以先立項。

熊丙奇問題是,一個學校這樣試點,其他學校不這樣試點,這樣很可能留不住人才了。人才逃到不試點的地方去了。

葛劍雄之所以很多規範沒辦法實行,就是因為大家都盲目地要做大,有的院士、名教授重複聘用,有的人得罪不得,才造成現在這種局面。如果大家都這麼做了,都有很好的規範,那就不至於如此。

熊丙奇但是我覺得學校很難下決心,擔心一下決心人就走了,大學科研就搞不上去了。

葛劍雄有的人還與我辯論,西方的大學不也是這樣的嗎?我說如果是這樣,他們也有很多制約條款。我們現在在其他很多國家申請專案,他們的評估機制是很嚴格的,要經過很多手續。另外他們的審計也是很嚴格的,經費使用到底是否合理,要全過程實行監督。還有他們的納稅制度也很嚴格,哪些不要納稅,哪些需要納稅,都有嚴格的規定。更主要的是,整個過程儘量做到公平公開。公開就比較好辦了,比如我這個設計花了多少錢,人家的設計花了多少錢,這樣的話,公平、公正就顯現出來了。

原因21:學術成為賺錢的絕妙載體

(在美國)校長、院長承擔的一項重大任務,是籌集辦學經費。因為一個學校學院的發展,需要很多資金。

中國教授的收入究竟有多少?

有人說,富的教授可謂富得冒油,財源滾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課題提成、論文獎勵、社會兼職以及評審費、講座勞務費等等,各項匯總在一起,可達幾百萬之巨。需特別注意的是,不要小看了評審費和講座勞務費,出場擔任專家或顧問,現在的行情是5000元;有的講座和報告,兩個小時可能高達幾萬元。是“知識就是財富”,還是變相“行賄”,或者是相互“洗錢”,隨你怎麼想。有一點可以補充,一般有這樣出場待遇的教授,大多是帶“長”的。

有人說,窮的教授連家都養不起,除了學校給的那點工資,沒有任何收入。而學校的幾萬元錢,在今天能派什麼用場呢?為此,他們不得不到社會上謀其他的職業,連高考複習班的課也攬下,對於他們來說,沒有機會和關係接到課題,也不可能有企業大方地出資邀請他們講課,就只有賣一點苦力了。

同一個大學的教授,會有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這也成了中國大學的風景。其原因正在於合理制度的缺位。大學裡的一些制度,正促使一些人利用學校的資源率先成為富翁教授。

對話觀點:

規則要堵住漏洞,在於本身的合理性、透明性。所有的規則事先要全部公開,然後按照規則辦事,就不會出大問題。(在美國)校長、院長承擔的一項重大任務,是籌集辦學經費。因為一個學校、學院的發展,需要很多資金。

還有很多專案我們內行人看了,說得不好聽一點,都是騙人的。這麼大把大把地把納稅人的錢拿到自己口袋裡,於心何忍呢?

甚至有些院士、名流,一個專案就掛一個名,因為沒有他就申請不到基金。專案一到手,一提成,經費的一大塊就被拿走了,事情全部交給下面做,成果出來了,到時候又是他的名字。這種風氣叫什麼呢?這已經超過學風不正了,我認為這是腐敗。

對話人:鄭元芳、葛劍雄

熊丙奇在美國,當一個基金專案獲批准後,國家基金會嚴格監控資金的使用情況嗎?

鄭元芳當然會,因為你在提出方案時,計劃說明書上很清楚地說明了資金的使用情況,基金會有責任監督你使用這些經費。這些監督通常是透過學校來執行,偶爾也由政府派人進行審計。

熊丙奇是不是像國內一樣,要求管理費、勞務費不超過多少比例,必須用多少基金買裝置等等?

鄭元芳不是。美國的基金經費有80%以上用於人頭開支,包括研究生的工資以及教授本人的工資。

熊丙奇教授的工資要從基金裡支付?

鄭元芳美國大學只付教師9個月工資。其他3個月,你可以給自己開工資。但最多也就是12個月。更多的開支,是支付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