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邊都是假山山石和人造溪流,地形複雜,夜裡黑洞洞的,沒有光,看不清人,就是開槍瞎打。劉國建一方也是如此,聽起來雙方是激烈的互相射擊,不過也就是互相開槍壯膽而已,於是打了半小時,也沒死人,甚至彼此連傷員都沒有。這可是夜戰啊,別說是一夥半專業的警官和民兵護衛隊,放眼全球,哪個列強的精兵能打夜戰、敢打夜戰啊?
戰局進入了僵持階段。方秉生就湊著這個機會要求離開衙門。他真實的目的是找歐杏孫這小子,許下大禮,讓他以同僚身份對抗席勝魔。方秉生可不認為席勝魔會造反,他判斷這小子僅僅是長老會的打手,所以這次進攻雖然看起來兇狠,卻不致命,因為他們主要目標不是什麼福建師爺,也不是要大砍大殺,而是想利用任職內的瀆職和犯罪扳倒劉國建。
而且很明顯的一點,查賭和進攻衙門的人根本就只有四五個警員,大部分都是民兵,這說明治安局總體根本就不知道或者沒插手席勝魔的勾當。這樣說來,席勝魔不過就是犯了無數條警規的楞頭青,要是歐杏孫插進來爭奪主導權,說不定民兵也不敢怎麼樣。
另外最好是收買中流砥柱張局長,若收買了那位,席勝魔和長老會再多民兵也不過是跳樑小醜而已。這樣一來,這件事不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會變成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方秉生一說這個主意,想和對方魚死網破發叛亂求援急電的劉國建當即就同意了。不同意能行嗎?任何一個點子、任何一點可能,都比朝朝廷發叛亂求援急電強啊。
而方秉生也不是覺的不好意思對不起劉國建,而替他賣命,主要是他自己屁股也不乾淨,真被劉國建搞成了叛亂事件,自己還不得半年、一年時間在京城總治安廳或者宣教司地牢裡的審訊中度過了?而且死死呆在衙門裡,自己不是相當於劉國建人質了嗎?萬一對方真攻進來,自己豈不是還要冒著丟命的危險替他開槍殺人啊?
劉國建真能攏住這件事為叛亂嗎?真能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嗎?大宋朝廷剛建國十幾年,雖然貪腐也有,但畢竟是新朝,吏治比滿清好。皇帝又是賊精的粗人,什麼下三濫玩得比流氓都好,所以大宋官員不像滿清那樣好騙朝廷。要是劉國建攏不住,自己豈不是是他虛報叛亂、逃脫罪責的同謀了?
所以方秉生覺的自己應該冒險出去,哪怕當個話事人談判,或者出去就被治安局關進大牢,都比蹲在衙門和劉國建同生死共患難強百倍。“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孔聖人說得多好!自己活得好好的就行,為毛要賴在子彈橫飛的沙場上?那不是有病嗎!所以方秉生就離開了衙門進入了治安局。
坐著龍川堂“義務提供”的人力車,方秉生一來到治安局外面就嚇了一跳:治安局裡燈火通明,樓下面拴滿了馬匹,停了好幾輛警用馬車………這說明對方也已經知道了,立刻就可以全軍出動,也有全軍出動的打算,但是他究竟支援哪一邊呢?
走到局長辦公室的走廊上,方秉生頓住了腳步,屏住了呼吸,睜大了眼睛豎起了耳朵:這走廊上全是治安官!而且在激烈爭吵。局長辦公室的大門大敞四開,裡面的玻璃洋油燈的打出的帶花光影就釘在門口對面的牆上,以這個花幕布為界限,兩撥警員各佔一邊。
一邊自然是以歐杏孫為首,他的手下人人荷槍實彈,能拿兩把槍,絕不只帶一把槍,子彈袋裝得鼓鼓囊囊的,貼牆站了兩排。一邊則沒有這麼整齊劃一,很多警員甚至衣冠不整,看起來剛從床上被叫起來,站得也七零八落,準備的完全不怎麼樣,很多人身上除了警服外,連警棍也沒有,還有兩三個甚至就是穿著內衣拖鞋,警徽別在鬆鬆垮垮的內衣胸口,手槍用個繩套掛在脖子上,估計也就是剛從床上跑過來的。
兩夥人正隔著局長的房門彼此大聲討論,到了酣處還對罵了起來。歐杏孫一邊叫:“這席勝魔是造反了!”“他被停職了!怎麼還能去查賭?”“開槍射殺衙門的人員,還在攻擊縣令衙門,這造反了啊!我們治安局是擺設嗎?我們應該立刻出去鎮/壓這群混蛋!”
另一邊人則是中立派或者同情席勝魔的,甚至於僅僅妄圖也衝進衙門開幾槍的放浪形骸之輩:“你們別叫那麼兇?衙門茶樓不就是個賭場嗎?縣城誰不知道?!我們查賭管停職不停職嗎?難道停職了在路上看到搶劫就不管了嗎?”
“我查賭,要是對方看場子的對我拿槍,我當然要開槍射擊,這是警察手冊寫的!”“哎哎哎,我支援席探長,我們現在就去衙門裡抓出那幾個賭棍來!哎,我警槍忘家裡了,誰不樂意去,借給我!”“切,誰天天往那福建茶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