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60部分

《營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條例》便是其中之一。(未完待續。)

第十八章 幽州留後(十八)

ps: 感謝俠客行兄打賞。後面的章節很不好寫;請原諒本章的晚到。

劉山喜栽在了《營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條例》之上,被拘押於平州大牢之內。他原本以為營州方面終於和幽州撕破了臉,自己即將被營州都督作為祭旗之用。至於什麼“違法”,那純粹是藉口而已,誰聽說過一州兵馬使在本州境內設卡收費屬於“違法”行為?

可劉山喜沒有想到的是,平州方面煞費苦心,圍繞他“違法”一事連續召開多場“司法審理”,讓劉山喜著實過了好幾次堂。在連續三天的審理中,平州督查公所不厭其煩的糾纏於法律條文,糾纏於所謂“舉證”,而平州巡迴法院則耐心細緻的在各次“過堂”中聽取所謂“起訴”。另外讓劉山喜奇怪的是,督查公所還專門指定了一位來自平州訟師協會的所謂訟師,幫助他申辯罪責。

在連續的審理過程中,劉山喜驚訝的發現,似乎平州方面確確實實是因為設卡收費一事在追究他的責任,而並不是他原先所想的“祭旗”。而且他還了解到,如果定罪,他的處罰將是“退回一應非法所得,繳納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罰金,主要責任人拘押十五日”。

難道不是因為營州和幽州的派系之爭?難道不殺頭?

定案之日,劉山喜終於相信,自己果然是為了什麼勞什子的破壞公共交通秩序、強掠他人財物等罪名而定罪,在訟師“初來乍到,不明法律”的辯護下,他的處罰也非常輕——退回所得,罰金一倍,免於拘押。

被釋放後的劉山喜及所部回到了平州南門的大營。百思不得其解的劉山喜召集心腹繼續商議。對於這次事件。部下們都紛紛開口。卻莫衷於是。對於平州雲山霧罩的處理方式,大夥兒都表示看不懂,這種一味糾纏於細枝末節的繁瑣程式讓所有人都十分疑惑,在他們看來。最終的處罰之輕,與之前的舉動完全沒有可比性。他們樸素的認知裡,出動數百兵馬,發動那麼多官府衙門。平州方面所獲得的只是總計不到三十貫的賠償和罰金,實在是得不償失。

而且,最關鍵的問題是,這樣的大動作竟然與政爭無關!大夥兒費力試探的結果是,什麼都沒試探出來。難道說就為了給自己等人一點顏色看看麼?可這點顏色也太不堪了,對眾人來說可謂九牛一毛。

在各種意見中,劉山青的意見漸漸成為了主流,並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贊同。既然一次試探沒有試探出來,那麼就要再次試探。可是試探的方式要做一些變化,應當在平州方面可以容忍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盡量不與各方爭利,同時要符合平州方面遵循的律法。

劉山青的辦法是“上訴”。在這幾天的審問過程中。這個小團體的核心班底相當於經歷了一次“普法教育”,對於律法和程式開始從心底裡有了一份潛移默化的認知。在最終判決結果出來的時候,巡迴法院提刑官曾經追加過一句話,即“若有不服,可於六十日內依律上訴”,但為劉山喜等人辯護的訟師告訴他們,這個結果已經非常好了,建議他們取消上訴。

“訟師說了,上訴不會有太好的結果,咱們這個案子,終審和初審的判罰不會有太大變化。再說咱們也沒吃什麼虧,費那個勁道作甚?”劉山周不明白,他的問話代表這了大多數人的想法。

“咱們不求改變判罰結果,咱們只求這件事情能夠引起營州都督的關注。”劉山青解釋道:“直到現在,咱們一直是在和平州方面打交道,某甚至懷疑,營州都督府究竟知不知道咱們已經到了平州,要知道咱們可是在這裡被晾了一個多月……”

劉山青的懷疑已經到了荒謬的地步,新任平州兵馬使履任,無論如何平州都會向營州通報,何況劉山喜還有山北行營監軍的官職,節度府肯定已經行文柳城了,營州都督府怎麼可能不知道?可懷疑雖然荒謬,但眾人的感覺卻一點都不荒謬,大夥兒覺得自己似乎都被人遺忘了。

劉山青接著道:“某向訟師問過,如果要上訴的話,需要向營州高等法院上訴,實際上所有平州、柳城、燕郡、錦縣、遼城等巡迴法院的判決,都可向營州高等法院上訴。唔,由此觀之,平州實際上已經納入營州的掌控了。上訴當然不是咱們的目的,咱們的目的是,到營州去打這場官司。”

劉山青的話讓劉山喜為首的這個武人團體眼前一亮,經過劉山喜定奪,他決定親自前往,帶同劉山青等幾個心腹一起去營州,留下劉山周在大營內看家。

為了節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