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悽楚地像被主人拋棄的小狗,身邊人群來往,他卻兀自不動,失了心一般。
路人紛紛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方朝清走出悅心堂,就看到他這幅失魂落魄的模樣。
人群裡尋找,同樣尋不著她的蹤跡,回頭再看,阿圓還是那副模樣。
一瞬間,不知道心頭是什麼滋味。
他走到阿圓身邊。
兩人比肩而立,阿圓只比他稍稍矮一些,落在地面上的兩道身影,只看長度,便是一般的大人了,再不像小時候,一個高高瘦瘦,穩重早慧小大人一樣,一個圓圓矮矮,永遠仗著受寵無法無天。
方朝清伸出手,目光落到阿圓頭頂,下意識地想像小時候一樣揉他的腦袋,最後,手卻落到他背上。
“阿圓,你該長大了。”
他輕聲道。
“還有,不要招惹她,不要再糾纏她,你們……不合適。”
阿圓茫然的眼終於聚焦,看著他,圓圓的眼睛瞪起來,裡面有淚花在聚集。
不等那淚珠滾落,他猛地一擦眼睛,拔腿就跑。
風裡傳來他的聲音:“我去找她解釋!我不會放棄的!我才不像你一樣沒出息!”
方朝清的手還懸在半空,身前卻空落落的什麼都沒有了,他望著人潮湧湧的街頭,阿圓的身影迅速淹沒其中,和那抹水綠一樣,再也看不到蹤影。
“東、東家?”
夥計遲疑的喚聲將他的思緒拉回。
他轉身,便見兩個夥計臉色有些不自然地看著他。
是……聽到什麼了吧。
他想著,收斂了臉上異色和眼裡的茫然失落,慢慢踱回鋪子,在兩個夥計異樣的眼光中,一步步走回內室,愣愣地站了半晌,忽然又去前面鋪子貨架上拿了一塊嶄新的墨錠,一方簡樸的石硯。
又重回內室,倒水,研墨,待墨裡的松煙味兒釅釅地透出來,墨汁如黑油在硯臺裡靜靜流淌,他取筆,蘸墨,姿勢標準地懸起手腕,穩穩地在雪白的紙上落下筆。
他先寫了個“悅心堂”。
三個字方方正正,工工整整,彷彿有無形的格子框住了,從起筆便知走勢,每一筆畫都固定在格子中的固定位置,分毫不得逾越,固然工整,卻欠缺靈性,失了魂魄。
好的字不應該是這樣的。
他抓起紙,揉成一團,扔到紙簍裡。
又重新起筆。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臨沂水……”
十年前興之所至寫下的文字,成就了他一時盛名,卻也就此成了絕筆,手受傷後的日子裡,他很久不敢再看往日書稿,然而那些文字卻一直都牢記在心,從未忘卻,此時稍一思索,便通篇浮現腦海。
他垂眸閉目,試圖回想當年意氣風發之時的心情,又毅然下筆,不管不顧,一氣呵成。
整張紙都寫滿時,他才停下筆,看著剛寫的字愣怔。
不對,還是不對。
故作瀟灑,強裝肆意,簡直比方才的循規蹈矩更糟糕。
就像一個雞皮鶴髮的老人,強行染黑頭髮,穿上鮮亮衣裳,繃緊鬆弛的臉皮,又混到少年人堆裡,佯裝自己還年輕,然而,任誰都能一眼看出他的老態,所有的偽裝都只會讓他顯得更加可笑。
心態變了,再強求也回不來。
那個飛揚肆意,意氣風發的方朝清,再也回不來。
可是書法並非只有一條狹徑。
少年肆意,中年沉穩,老來淡泊,字字筆意皆心意,以人生歷練,以心底柔腸,化諸筆端,再以筆端抒胸臆,所謂觀字知人,便是如此。
字的靈性,便是人的靈性,只有以最坦白無偽的心境,最直面心底的狀態,才能賦字以靈性。所有的強求、模仿、束縛、偽裝……都只會讓字如戴上假面,縱然技巧再足,也欠缺靈性和感情的流露。
他閉上眼睛,放空大腦,甚至沒有看紙,手腕便微微地、溫柔地轉動起來,筆尖在紙上游走,速度並不快,卻從容流暢,一氣呵成。
直到筆尖傳來的觸感從有摩擦感的宣紙變成塗了清漆的光滑桌案,恍如大夢初醒一般,方朝清猛然睜開眼,那已經寫滿了字的紙張瞬間衝入眼簾。
他的瞳孔猛縮。
紙上寫滿了字,那字並不工整,用筆也不熟練,然而卻字字清圓挺秀,溫潤內斂,彷彿為情人畫眉,小心翼翼,極盡工緻,不似少年時的飛揚意氣,唯多一份歷經風波後的平靜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