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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覆文來看,並未表示陳報國無罪;這樣在法理上已有交代。湯斌既然無法親自到平南王府問明真假,就只有依律“免究”。

孫大自然難逃一死,正法之日,萬民歡呼;都認為朝廷畢竟能重民命,更當奉公守法,做一個好百姓。而平南王府所屬的官兵,只要一人江西,也大為安分,深怕犯在湯斌手裡。到這時,蘇宏祖真的佩服湯斌,見識超卓。

然而這樣一個好官,不能再在南贛了。因為湯斌接到家書,他父親的便血的舊疾復發——一自從他母親趙太夫人殉難後,父子倆相依為命;回想當年艱苦倍嘗的光景,湯斌孺慕之心,無法抑制,憂思成疾,因而上書,請求辭官歸裡,省視老父。

蘇宏祖自然不允。湯斌重複上書,再三再四,到第五次上書他是這樣陳情:

斌母趙氏,壬午殉難最慘,已負終天之恨;赴任時歸省,老父抱病,馬首南馳,方寸已亂,留之終無益於地方,且老父聞斌病,病必劇,是斌貽誤嶺疆,不可為巨;病貽親憂,不可為子也。

蘇宏祖看到這樣的哀詞,再也不忍心了;於是代為出奏,讓湯斌“予告”。部中覆文一到,立刻準備回鄉;而一筆盤纏,卻無著落。

如果說要讓家裡寄錢來,往返數千裡,緩不濟急;而且也怕傷了老父的心,在外服官,窮得連回家的川資都沒有,這不太慘了嗎?

萬般無奈,只有賣去所騎的一匹馬——這匹馬是湯斌因為地方不靖,山路崎嶇,為了應變和視察的需要,到任不久用官俸所買的私產;這時馬價又漲了,賣掉了勉強可供還鄉之用,便叫湯本從槽頭上牽到市集上去處分。

“湯本,這匹馬不可胡亂賣掉。”他說,“第一,不可跟人多要價錢。”

湯本知道他的脾氣,答一聲:“知道。”

“第二,要替這匹馬找個好主人。”

“這就難了。”湯本問道:“大少爺,怎樣才是好主人?我不大明白。”

“這匹馬很馴良,就年紀大些的人騎也不妨。你看有那長厚積善之家,老主人要覓座騎代步,你就賣了給他。”

“如果沒有這樣的人呢?”

“那就要挑那愛馬的,自然不會虐待牲口。若有這樣的買主,就減些價也不妨。”

湯本遵照主人吩咐,剛要牽走,湯斌又把他喊住,還有一句話囑咐。

“千萬不可說,賣馬充作川資!”

這一點湯本也明白,如果那樣一說,必有人自願獻贈川資;而且可以料定,像這樣的人還不會少。主人當然絕不肯接受,結果推來讓去,無非平添許多麻煩。

“我這樣說,我家主人打算由水路回河南,用不著這匹馬。”

“對了,就是這麼說。”

果然,湯斌有先見之明——馬一牽到市集,想買的人真不少;也都認得湯本,第一句話就是問:“湯大人為什麼要賣馬?”

這也難怪大家問。都聽過隋唐故事,秦叔寶困在天堂州,客中資釜不繼,只好賣馬。湯斌官居三品,如果也是像秦叔寶那樣受困,就是件不可想象之事;無論如何要問個清楚。

“我家主人從水路回鄉,馬匹無用。”

“那我買。請湯二爺說價,要多少就是多少。”

“慢來,馬價不貴,我且請問,你買了這匹馬乾什麼?”

“自然是當座騎。”那人說,“我兒子在驛站當差,得要有匹好馬,伺候貴人;官馬都不好,自己備一匹馬,當差便有許多好處。”

湯本心想驛馬最苦,絕不能賣,但也不必說明原因,只搖著手說:“不行、不行!對不起,我這匹馬不能賣給你。”

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對,最後來了個地方上有長者之稱的“張老好”;他買馬的用意,只為敬愛湯斌,想留一點去思,睹物思人,願意把馬養在槽頭上,逢到春秋佳日騎著出去逛一逛。

這是教這匹馬去享福,付託有人,湯本把馬賣了給他。

於是在百姓遮道攀留,父老涕泣相向的場面下,湯斌離任回鄉。抵達睢州,已在年底;父子相見,無不悲喜交集。從此湯斌閉門侍父課子,琅琅書聲與湯夫人的軋軋機聲相應和,肅然的門庭中,自有盎然的生機。

家居不問外事,更不涉足官場;因此,湯斌對於京師的情形,十分隔膜。這樣過了一年多,忽然聽說有“哀詔”頒到,皇帝殯天了——是在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亥刻。

事起突然,因而許多離奇謠言,說是順治皇帝在五臺山出了家。湯斌不信這樣的說法;皇帝好佛,曾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