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卒須受約束,不宜干預民政。請貴官將所部帶回營地;千萬注意紀律,倘滋事,本道斷難迴護。”
湯斌是兵備道,下馬治民,上馬管軍,職兼文武,而且大庚的義兵正被湯斌訓練得生氣勃勃;萬一發生衝突,自己過境的少數人馬,不是對手。即令事後能倚仗平南王的勢力,找回面子,無論如何眼前虧是吃定了。因此董遊擊表現得很合作,把夾在老百姓當中看市孫大計程車兵,都集中在一起,帶隊回營。
就這一下,便令大庾百姓,心折無已。一個個伸長了脖子,等著看湯斌是如何大快人心地平反冤獄。
“提孫大!”
堂上一呼,階下齊諾,把孫大從“班房”裡提了出來;只見他起初傲然不以為意,等向堂下一望,頓顯驚慌——一大家都明白,他仗的就是旗軍的勢;每次“過堂”都有人助威,如今同伴一個不見,自然氣餒。
問明姓名年籍,湯斌問道:“鍾家兄弟,是你殺死的嗎?”
“是因為買鴨子起了爭執,我一時失手傷人。”
湯斌已把全案連件作所填的“屍格”,何處受傷,傷痕如何,緣何致命,都記熟在心裡;這時不用檢機案卷,便可潔問:“鍾家老大,左乳下中槍,直透後心;這致命之傷是怎麼來的?”
孫大無法抵賴,依然這樣回答:“是我一時失手。”
“聽你的供詞,好像在跟人比武似的,左一個‘失手’,右一個‘失手’!我且問你鍾家老大那時手中拿著什麼東西?”
“拿著一隻鴨。”
“照此說來是赤手空拳,並無武器?”
孫大無法狡辯,只好答應一聲:“我不曾細看。”
“不曾細看,便是毫無防備;你一個毫無防備的人,把個赤手空拳的老百姓殺掉了,還說是‘失手’?”一說到這裡,湯斌不提此事;問到第二條人命,“鍾家老二是誰殺掉的?”
“也是我一時失手。”
“喔,又是你!你的‘失手’何其之多?”
這句帶著譏諷意味的話,鴉雀無聲的老百姓聽得明明白白,都高興地笑了。
“鍾家老二屍身只有刀傷,莫非你是一手持槍,一手持刀,帶著兩樣武器?”
這一問把孫大問住了,低著頭好久不響。
“是陳報國是不是?說!”湯斌第一次動用了驚堂木。
“是。”
湯斌點點頭,大聲宣示:“案情已明,原告飭回,孫大收押,不準任何人接見,亦不得食用外送食物。聽候本道提取陳報國到案,再行定罪。”
這一宣佈,等於是說要抓陳報國一起來抵命。堂下無不撫掌稱快,交頌青天。但湯斌的處置卻很慎重,第二天就離了南安,去見巡撫蘇宏祖,提出兩項要求,希望得到支援。
“兇手有槍,死者空手,力不相敵,不能謂之爭執鬥毆。”湯斌的第一要求是:“兇手應依‘故殺’律定罪。”
第二個要求是行文平南王府,要求將另一兇手陳報國交出來,歸案訊辦——當然,汛辦也是故殺,要孫大和陳報國雙雙為鍾氏兄弟抵命。
蘇宏祖是個好長官,但稟性微嫌遊移懦弱,雖然對湯斌信任而又佩服,但他怕這樣嚴厲執法,會引起平南府的不滿,鬧出事來,是件大案,前程不保之外,還有別的禍事,因而顯得極其為難。
“潛庵!”蘇宏祖的態度不像上司,倒像個一向依恃湯斌的老朋友,所以稱他的號,用商量的語氣說:“是不是可以緩和一點兒呢?”
“大人!”湯斌答道:“我不敢有絲毫成見,亦不敢有絲毫愛憎之心,只記著‘持法務平’四字,民不平則起民憤;民憤不洩則必釀成民變。此案一時因可以硬壓下去,只是將來的糾紛層出不窮,愈演愈烈,那時大人或者有悔不當初之嘆了!”
蘇宏祖人雖懦弱,卻不是不能激勵的人;一聽湯斌的話,再細想一想將來的利害關係,壯起膽氣答道:“也罷!奇書網電子書我依舊聽你的。”
於是湯斌“客串”蘇宏祖的幕友,代為擬了一道致平南王府長史的諮文,細敘案情,同時強調為了以後彼此和諧,辦理軍差方便起見,必須依法處置,請求將陳報國移送歸案。
這個諮文繕好用印,派專差度大慶嶺到廣東投遞,立等迴文。當時約定,湯斌仍回南安;平南王府的迴文一到,就近交湯斌拆閱處理。
不久,平南王府覆文到達楊斌手中,拆閱一看,答覆出人意外,說是陳報國因為剿匪中炮,業已陣亡,無從移送。其事真假不可知,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