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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於是急急起身,匆匆穿戴,開了中門,在燭火下迎謁上司。

“大人想來還不曾用飯?請先休息,等我派人去找廚子。”

“不必太費事。”湯斌說道,“請先派人招呼我那幾個親兵的飲食。我跟老兄先談一談。”

知府親自引入書房,在明亮的燈光照映下。只見三十三歲的湯斌,臉色燻黑憔翠,敝衣破靴,手上還受了傷,用塊中衣上撕下來的布條縛住傷口,上面血漬殷然。這副樣子像個遭遇災難,倉皇逃命的難民,哪裡像個掌管半省民政的地方大吏?

“大人勤勞王事,著實辛苦!”那知府感動之下,一揖到地。

“好說,好說!”湯斌一把扶住他,“老兄,不必再講這些客套,我們談正事!”

於是湯斌談到如何設防。雖有鄉兵,打硬仗不是勁悍的土匪的對手;湯斌指示,多設疑兵,加強巡邏。城內要清查保甲,監視奸充。只要示賊以有備,或者可以讓土匪知難而退;萬一李玉廷要硬攻南安,只要能守得十天,蘇巡撫所調遣的官軍,必可赴援解圍。

“我請問老兄,”湯斌重提一句:“萬一有變,能不能守到十天?”

受了湯斌的鼓舞,那知府毫不遲疑地答道:“我盡力而為。倘或守不到十天,與城共亡。”

有此必死的決心,南安一定可以守住。湯斌欣然稱許,只見他的臉上,一雙憔悴眼睛,神采奕奕,顯得極有信心似的。

第二天一早,湯斌親自幫著部署;旗幟鮮明,號令嚴整,士氣極好。也就是在剛剛部署完成的第三天,李玉廷大股,遠遠而至。瞭望守卒發覺敵情,馳報知府,知府又轉報湯斌,急急趕到城上。

果然,湯斌棋先一著,發生了嚇阻的作用,李玉廷和他弟弟秀廷所率領的土匪,一看城頭刁斗森嚴,旗旗密佈,知道硬攻無益;而且他們亦沒有打硬仗的準備,只好悄然退去。

危機雖暫時得解,湯斌卻不敢絲毫疏忽,督率南安知府、大庾縣知縣,夜以繼日地把防務上的“缺口”都堵塞起來。這樣過了十天才部署完成,正待回贛州時發生了一件很嚴重的命案。

這件命案的嚴重,是因為兇手為平南王尚可喜的部下。尚可喜駐兵廣東,派了一名姓董的遊擊,帶領小隊買馬回廣州;經過南安時,他的部下兩名“旗軍”,一個叫孫大,一個叫陳報國,不守紀律,持槍帶刀,闖入民居,強取鴨子——南安的臘鴨,遠近馳名;鴨子是老百姓生計所關,有人強取了一隻,開了個例,凡是兵卒都可恃強而取,豈不斷絕生計?因此為一隻鴨子起了衝突。

那家姓鍾,弟兄三個,老大叫鍾應貞,在向孫大討回鴨子時被殺;鍾應光喊了聲救命,結果又為陳報國殺死。於是老三針應堯陪著寡嫂到董遊擊那裡喊冤。

董遊擊一聽大怒,馳馬到了現場,陳報國已經逃走;董遊擊拔出腰刀,住孫大脖子上就砍。但就在利刃加頸的剎那,他變了主意,收足腰刀,吩咐親兵將孫大捆了起來,移送大庾縣辦罪。

這倒也是正辦。只是隨帶的隊伍,蠻不講理,紛紛向遊擊去陳訴,說是旗軍因為與百姓爭鬥,為了一隻鴨子,鬧出命案,如果要旗軍抵命,以後必受百姓欺侮,寸步難行了。因此,要求董遊擊無論如何耍擺“威風”出來。

董遊擊不但答應了部下的要求,還聽從了部下的設計,首先就把“威風”擺在苦主身上,說是孫大為了鍾家吃官司,一切要歸苦主招待。到坐堂問案那天,命案被告孫大是坐了轎子去的,自然,轎子是苦主所僱;入獄以後,又要苦主為孫大送牢飯,每天一隻肥鴨,如果敢支吾一聲,立刻就以白刃相向。

另一方面大庾縣知縣,也受了脅迫;判的不是強取鴨子,致人死命,說是“索鴨必致爭鬧,疑於毆鬥,故依律擬絞。”而以當時的赦例,絞刑可以不死,同時兩條人命由孫大一人承當,陳報國竟能置身事外。這就是說,鍾家弟兄,等於白死!不但白死,還要花錢供養兇手。

湯斌得報,大為震怒。等公事報到,親自提審;董遊擊的部下,與當地老百姓來看審,擠得水洩不通。

一聲“帶原告”,只聽鍾家的親屬,哭聲震天;上堂一問,除了敘述當時命案經過以外,又說,為了供養孫大,已賣掉兩個親生兒子。世間哪有這樣的不平之事?要請“青天大人作主伸冤”!

湯斌不置可否,先請董遊擊上堂問道:“一面是貴部,一面是百姓,你看人數多寡?萬一發生毆鬥,如何收場?”

董遊擊一聽這話,心裡著慌,躬身答道:“請大人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