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屬於蘇家本身的家產相對之下證據就不那麼硬了,蘇家有賬目,但畢竟只在蘇家之內,沒有旁人可證,官府要不認,蘇長越也無法可想。
在他的預計裡,能把珠華的五萬兩拿回來就是最好的結果了,這還是建立在他春闈得中的前提之下,他自身的分量能重一點,若不然,就算刑部承認這筆賬,可是要說已被錦衣衛揮霍光了,他能怎麼辦?總不能叫刑部自己掏錢貼給他罷。
平民百姓面對官府時,就是如此弱勢,受了冤屈唯一的渠道只有去官府求主持公道,官府若不理,那就毫無辦法,只能吞下這口氣了。
蘇長越當年所以隱忍住,未去衙門喊冤,便是因此,敵我力量懸殊太大時,告也白告。
如今看,倒比他想爭取的結果更好一點。
“不只相公家,當年和相公家一起被抄的其餘四家,家產都要發還他們呢。只是他們多在外地,還得遣人去通知,不如相公趕巧。”
蘇長越這回真驚訝了,其餘四家都已不在京城他是知道的,程家和他同一年扶靈返的鄉;告密的李永義死於流放途中,李家人存身不住,不多久也離開了京城;蔡盧兩人倒是倖存,但他們在獄中也飽受折磨,身體落下了病痛,不得已先後辭官帶著家人回鄉歸根。
這也就是說,這四家多半不可能跑到刑部去交狀子喊冤,他們的家產,是刑部主動發還的。
——說實話,這得是青天級別的主官才幹的事,一般官員真沒這個覺悟。
這個疑惑在見到作為主審官的刑部左侍郎時被解答了。
左侍郎拿出來一份蓋著刑部大印的判決書,但他先宣讀的卻不是這份判決書,而是附在其上的一份御筆批示。
這批示當是根據刑部先前上報的案情下的,除了明令歸還五家家產之外,對當初的五人組還各有封賞,亡故的各追贈一級,仍健在的因兩人身體故,給賜了個散官閒職,真是考慮得極周到了——當然李永義除外,發還他家被搶走的家產已算天恩浩蕩了,別的不可能有他的份。
蘇長越叩謝過天恩後,別的要走的程式都很簡單,他家當初被搶走的原都是銀票,蘇父是清流官,沒什麼外財,家裡陳設普通,錦衣衛看不上,就沒動實物。如今他也只要領回銀票即可,點過數目,簽字畫押,他這樁案子就算是了結了。
他又略微打聽了一下靠著這筆錢財從總旗升到百戶的錦衣衛,二十一歲的傳臚,御筆欽點的庶吉士,說是前途無量一點也不為過,左侍郎不吝於透露給了他:“此人手下染的血還多著,樁樁件件累積下來,斷無生理,這批人犯的判決會一總下來,大約也就是這幾日了。”
蘇長越謝了他,不再打攪他辦公,揣著失而復得的家產出了刑部大門,慢慢往家走。
他一路若有所思,家產已經回來,惡賊將要伏誅,他的思路便不在這上面了,他現在想的是皇帝下的批示。
這批示實在來得奇怪——當然不是說歸還他家家產奇怪,也不是說給父親的追贈奇怪,一般神智清明的天子都會這麼做,以慰忠臣之心。
怪的是時機。
五人組是因為什麼遭殃的?彈劾萬閣老。
正常的程式是,被彈劾的奸臣倒臺之後,才到有過的罰過,有功的賞功這一個清算的過程。
然而現在萬閣老還好端端地在首輔位子上待著,皇帝卻已經下旨褒揚彈劾他的言官“忠勇勤事”,還給了追贈,這對萬閣老而言意味著什麼?
等於是啪地往他臉上甩了個巴掌!
這個巴掌雖然甩得有點含蓄,不是脆響脆響的那種,但是能看懂的人肯定不少。
先有殿試裡的那一幕,再到這份封賞,皇帝已經把自己的態度一點點挑明瞭:他不想要這個首輔,但礙於萬閣老是先帝老臣,身邊尚有一幫勢力,首倡往金陵迎駕等方方面面的因素,他不能直接對萬閣老下手。
最好的了局,是萬閣老識趣點,自己乞骸骨,別再站在朝堂最前面惹皇帝煩心。
——本朝潛規則,做到萬閣老這個位份上的重臣,一般最壞的結果也就是罷職還鄉,沒有性命之憂,也不會下三法司,否則一國首輔,進衙過堂是個什麼場面?連朝廷的體面都跟著丟了,且想找個合適的主審都難。
但很顯然,萬閣老沒有這個覺悟,死賴在首輔的位子上不挪窩,終於把皇帝等得缺乏耐心了,一面以雷霆手段清洗鷹奴錦衣衛的同時,一面開始往外釋放訊號,表達對萬閣老的不滿。
湊巧又必然的是,先後兩個訊號都和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