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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部分

至於奧斯曼突厥治下各行省的采邑騎士‘提瑪裡…西帕希’ (Timarli Sipahis),小雷浩雖是童蒙之年,但自幼長大在獨霸西北權勢滔天的平虜侯府,卻也早就從官方的《邸報》、《塘報》上,知曉了所謂的‘西帕希’、‘提瑪裡’、‘采邑騎士’是怎麼回事。

他知道,在奧斯曼突厥,‘西帕希’采邑騎士超過四萬,半數以上來自‘魯梅利’行省。‘西帕希’采邑騎士由‘提瑪裡’封地供養,他們有權在其采邑封地上徵稅,而‘西帕希’騎士本人和隨從要為奧斯曼帝國作戰,並自行籌辦戰鬥所需的武器、馬匹、給養和帳篷等必需品。

有著兵役義務的“提瑪裡…西帕希”騎士,不但需要自己本人履行騎兵軍役,還要按照其封地收入的一定比例,武裝若干個‘傑布里’騎兵(cebeli,家臣,隨從,伴當)一同服役,併為之提供馬匹、帳篷和給養。‘沃伊尼克’(oynik,或作 oynuk,基督徒提瑪裡領主的隨從家臣)披甲步兵及其學徒扈從‘雅馬克’輕裝步兵,也由基督徒‘西帕希’騎士進行武裝和供給。

采邑騎士的‘提瑪裡’,最基本的份地稅入被稱為“劍地”(kilic)。‘劍地’一年的稅入總額,依據行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數額,‘魯梅利’行省的‘劍地’稅入要高一些,而在‘安納托利亞’行省,‘劍地’稅入則只有‘魯梅利’的四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不同‘提瑪裡’等級的‘西帕希’騎士,其基本‘劍地’以外的收入,每增加一定額度,都需要向國家提供相應的武器和給養,並多送一名‘傑布里’騎兵為蘇丹作戰。作戰有功的‘西帕希’采邑騎士在基本的‘劍地’稅入之外,有權每年得到額外獎勵,其中包括‘傑布里’隨從家臣的額外獎勵。表現優異的個別‘西帕希’騎士,可以提升到更高的‘提瑪裡’等級,擁有更多的采邑‘提瑪裡’,獲得更高的收入。

在小雷浩的眼中,‘提瑪裡’采邑騎士更象是被國家授予了‘永業田’份地,同時又賞賜了若干官地租佃經營權的國家佃農或者說‘府兵’,甚至說他們是世襲軍戶或者世襲百戶、世襲指揮使什麼的世爵也行,總之是差不了多少,但就是不太象擁有采邑封地的藩領爵士,世襲勳貴。

無論是修行師範,還是授業師傅,小雷浩從他們那裡所知道的‘提瑪裡’采邑領地,大抵是這個樣子——‘提瑪裡’領地並非‘西帕希’騎士本人的私產,采邑騎士對其采邑只享有徵稅食祿的權力,對其采邑上的居民也只擁有按照‘亞撒’(部落習慣法)保留的有限權力,沒有生殺予奪的特權。通常一個‘西帕希’采邑騎士死亡之後,其繼承人只能繼承最基本的‘劍地’份額,並履行相應的兵役義務,超出‘劍地’份額的那部分土地,將會交還給該地區的‘桑賈克…貝伊’(稍微有點兒類似唐初‘府兵’制中‘折衝府’折衝都尉的地區軍事和行政長官),重新分配給其他的有功人員,比如最為出色的‘傑布里’騎兵;‘西帕希’騎士因為年邁或受傷而不能繼續為蘇丹征戰,也將只保留‘劍地’退役。據說最普通的‘西帕希’采邑騎士生活艱辛,不但要付給為其耕作的僱農以報酬,還往往要與僱農們一起辛勤耕作,這在小雷浩看來,‘西帕希’騎士也就是一個自耕富農和鄉村甲首的水準,頂多就是一個殷實糧紳,離世襲勳貴的距離足足有十萬八千里那麼遠。他還聽說,絕大多數‘西帕希’騎士都是輕騎兵,也只有領地面積較大,稅入較高的‘西帕希’采邑騎士才足以負擔一套像樣的鎧甲。

采邑騎士‘西帕希’和他們的采邑‘提瑪裡’,大抵就是這個樣子。

小雷浩有點頭痛,阿爹和另外兩位將軍,為甚麼看重這‘西帕希’?是因為‘提瑪裡’采邑之制,還是因為別的什麼?或者只是因為‘西帕希’采邑騎士的戰鬥力?又或者是覺得這奧斯曼突厥的‘西帕希’騎士,有著可資借鑑的地方?又或者,平虜軍目前所擊敗和屠戮的數十萬奧斯曼突厥軍隊,大多數屬於地方行省的民兵和僕從國的附庸軍隊,並不完全是奧斯曼帝國軍隊的精銳中堅力量?

出於軍事徵召和行政管轄之目的,‘西帕希’采邑騎士及其‘提瑪裡’封地,被奧斯曼突厥編組為最基本的‘阿剌’(alay,團隊),由‘阿剌…貝伊’指揮;比‘阿剌’團隊更大的單位,稱為‘桑賈克’ (sancak,旗),長官即‘桑賈克…貝伊’。‘阿剌…貝伊’和‘桑賈克…貝伊’都從當地的‘西帕希’采邑騎士中公推選舉。‘桑賈克…貝伊’也是‘西帕希’采邑騎士所能擔任的最高職務,更高階的‘貝伊勒…貝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