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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部分

“儒家自然也是要學的。”朱永興微微一笑,解釋道:“然博採百家,亦是吾所贊成的。”

易成沉思了一下,眼中有熱切的光芒閃過,他對各家各派理論知識均有所涉獵,便直接與朱永興問答起來。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露n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姓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經過易成的詳細講解,再加上朱永興的個人理解,法家的思想逐漸在他腦中形成了幾個清晰的脈絡。

第一,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第二,法律的作用:首先“定分止爭”明確了物的所有權,再有“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第三,“好利惡害”的人姓論,揭示了人們具有相同的思想,是故“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第四,“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韓非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易成抑揚頓挫的說道。

“易長史詳細講來。”朱永興撓撓腦袋,有些不解。

“殿下,此話的意思是:透過制訂頒佈法律,告訴百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法一經公佈,君主就必須明察百姓的行為。因為他有勢,可以懲罰違法的人,獎賞守法的人。這樣,就能夠成功地統治百姓,不論有多少百姓都行。”易成詳細講解道: “君主就這樣用法用勢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象儒家主張的那樣,自己作出榜樣,或是透過個人的影響來統治。”

“原來如此。”朱永興點了點頭,“吾認為君主還是要作出表率更為妥當,而且執法的機構也要廉潔公正,才不會使法流於形式,或者成為某些人鑽空子、謀利益的手段。”

“殿下聰慧,一舉中的。”易成真心誠意的讚賞道。

一問一答之間,氣氛十分融洽。朱永興的提問間或夾雜著後世的觀點,讓易成驚訝之餘,更是使盡渾身解數,以求給其解惑。

在百善為先的古代,由於皇帝對老師的尊重,帝師的地位是很高的,即便有些帝師並不在朝為官,在民間也很受人尊敬,因為成為帝師這事本身就是對他能力的肯定。

而政斧對“王者師”從一個抽象的概念,具體化為一個實在的爵位,有俸祿與等級:位在百官之上。並且寫入典籍,歷代雖經鼎革而一如舊例。這是對知識分子道德、才學的一種尊重和肯定,也是一種期許,使之成為他們的政治追求和人格目標。

這種期許賦予了知識分子極大的參政熱情,這使得知識分子不僅僅在入世之際彌滿胸襟;而且在隱逸低沉之時,潛龍勿用,待機而作,希望能有謂水之遇,從此君臣相得,風雲際會,龍飛在天。

易成學識很雜,很博,但為商人家器重,畢竟有違其讀書的本來目的。而朱永興的出現,以及一系列的表現,使他期盼殷殷,而不惜冒著巨大的危險,為朱永興將來的前途而暗室籌謀。

名利誘人,貪利者好財貨,讀書者好虛名,自古以來便是如此。而小人物為了翻身通常最是無所顧忌,頗有懷才不遇心態的易成便是如此。

“如果岷世子建不世奇功,坐了大明皇位,或者在海外稱王,青史之上,就會濃墨重彩地把今曰之事記上一筆。雖不是正式的帝師,卻也能沾上些邊。”易成心中如此想著,豈肯放過教授朱永興的機會,旁徵博引,盡顯胸中才學。

而朱永興以後世人觀點來衡量評價法家,既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穫,也發現了很多具有侷限姓的東西,也是獲益匪淺。

硬實力,憑藉自己的超前眼光是有辦法增強的;軟實力呢,也不能放鬆,朱永興若有所思。

現在應該是建立體制的好時機,官僚機構雖小,但卻有小的好處,起碼明朝文官固有的那些毛病少多了。

明朝時,文官想要做的事情,你就算再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