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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於明遠自顧自轉身朝院內走去,專案組組長帶著警員隨後跟進去,便見院內一條黑色大狼狗,嘴裡正叼著一根骨頭,眼露兇光嗚嗚低吠,蓄勢待發。

組長高聲命令於明遠立刻將大狼狗鎖起來,於明遠便磨磨蹭蹭走向大狼狗,嘴裡呵斥兩句。他在狼狗身邊蹲下,拽了拽狼狗的脖套,像要穩定狗的情緒,卻突然衝狗屁股猛勁一拍,高叫著:“上,‘大黑’,咬死他們!”

大狼狗訓練有素,聽見主人的指令便騰空躍起,猶如一道黑色閃電從半空中劃過,以雷霆之勢猛地將走在最前面的專案組組長撲倒在地,轉瞬它張開血盆大嘴,露出滿嘴獠牙,兇狠地朝著組長的脖頸咬去

霎時間,空氣彷彿凝滯了於明遠面目猙獰,揮舞著雙臂,瘋狂嚷叫。這個殺人惡魔,顯然已預料到他的結局,在他失去自由的最後一刻,仍然盡顯出嗜血的本性眾警員被突然的波折驚得目瞪口呆,一時手足無措,愣在原地。就連組長自己也一時發愣,沒做出任何抵抗動作。

千鈞一髮之際,人群中犀利地飛起一隻腳,角度力度拿捏得剛剛好,只見大狼狗腦袋一歪,身子急速向一側倒去,在地上滑行了一段距離才停下。待它挺起身子再反撲回來,組長已經反應過來,身子順勢朝另一側一滾。而大狼狗的腦袋又一次被飛腳踢中,嘴裡哇哇亂叫,身子飛了出去

當然,在這一刻,能夠迅速做出反應又身手了得的,只能是杜英雄。臥底毒窩前的地獄式訓練,造就了他超人的實戰本領,也正是這一點才讓他進入重案支援部掌舵人吳國慶的視線。在吳國慶看來,年紀輕輕的杜英雄,有了這身底子,再於實踐中不斷積累刑偵經驗,假以時日必成大器。

此刻,連出兩腳的杜英雄,順手拾起地上的小馬紮揮向大狼狗,其餘警員紛紛掏出配槍拉栓上膛。而那大狼狗好像懂得審時度勢一般,見劣勢明顯,隨時可能喪命,慌亂間以衝刺般的速度奔向院門口,把守門邊的警員本能地避讓開,大狼狗便飛衝出門外,逃掉了。

專案組組長穩下心神,指派一部分警員趕緊去追狗,以免有村民被咬傷;而他則帶領幾名警員,親自押解於明遠回市局受審;現場搜查任務便交給支援小組和一眾技術勘查員。

於明遠住的是祖屋,一座由三間屋子組成的土磚平房。與大多數老式農宅一樣,中間是做飯吃飯的地方,東西兩邊都可以住人。

院子是長方形的,有三十多平方米,與別家的宅院不同,除了中間過道搭有一個可以遮陰的葡萄架,兩側沒有種些花花草草或者蔬菜什麼的,只是胡亂地堆了些木頭柴火、廢紙箱子、鹹菜罈子等雜物。

其實剛一進小院時,顧菲菲就注意到那條大狼狗嘴裡正叼著半截骨棒在啃咬。此時狼狗落荒而逃,骨棒掉在地上,她拾起來,仔細觀察一番,然後衝眾人揚了揚,說:“這應該是一段人類的小腿脛骨,股骨體和股骨頭上有很明顯的砍創,創緣平直,創口較大,我想你們應該能夠搜到一把斧刃捲曲的鐵斧。”

雖說韓印早已指出受害者有可能遭到分屍,並很可能被就地掩埋,但任誰也沒想到於明遠竟會隨意把骨頭扔到院中給狼狗吃。而隨後,當更多“證物”被一點一點挖掘出來,這座農家小院,便變成一座白骨屍場。

整整用了三天時間,警方在院子過道兩側慢慢挖出兩個大坑,數顆頭顱、人體軀幹以及四肢、內臟、骨頭等,零零碎碎地顯露出來。有的軀幹和四肢上還帶著腐爛的皮肉,上面佈滿蛆蟲,有的則只剩下骨架。鑑於埋在地下的屍體要經過五到七年才能完全白骨化,可以想象,於明遠不僅肢解屍體,還殘忍地剔骨除肉。

隨後,警方又在於明遠的菜園地裡挖了兩天,陸續又挖出多具骸骨以及數件受害者的衣物

證據充分,接下來便是正式提審於明遠,然後讓他交代案情、交代作案動機、確認受害者的身份和數量、指認現場等,直至案件完結。雖然這一過程說起來簡單明瞭,但實際執行起來沒那麼容易,好在審訊還相當順利。

據於明遠交代:自2008年至今,他在其住處附近的“梯形地帶”內,趁人不備,對單獨行走的受害者,施以扼頸以及繩勒,總計致死11人,並將屍體用平板車運回家中肢解和掩埋。而關於作案動機,經過審訊人員反覆訊問,他才交代了一點——報復社會。

所謂“瘋狂報復社會”,算是一直比較多見的犯罪動機。但專案組方面,都覺得本次案件只此一點解釋太過籠統,便提出讓韓印就目前掌握的資訊,深入挖掘一下於明遠真實的犯罪心理。

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