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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臣提軍前去,會合諸帥,同共掩擊,兵力既合,必成大功”。二月四日,岳飛又連發兩奏,說“虜既舉國來寇,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勢必得利”。這當然是出奇制勝的上策,中**事史上早有“圍魏救趙”的成功戰例。雖然金將李成帶領一萬五千多人駐守蔡州,也決非是岳家軍的對手。但是,岳飛素諳宋高宗的脾胃,估計到皇帝決不會接受此策,故又於當日第二奏中提出了中策。他說,“虜知荊、鄂宿師必自九江進援”,“乞且親至蘄、黃,相度形勢利害,以議攻卻”,“貴得不拘,使敵罔測”。岳飛認為,本軍若改由蘄州和黃州一帶渡江,出敵不意,或可收腹背夾擊之效。

果然不出岳飛所料,宋高宗看到“長驅京、洛”的奏章,當即回絕:“備悉卿意,然事有輕重,今江、浙駐蹕,賊馬近在淮西,勢所當先。”

在另一道手詔中,宋高宗批准了岳飛的中策。

古代的通訊技術十分落後,而戰爭形勢往往瞬息萬變,故皇帝對遠征的將帥實行遙控,一般是不適宜的。但是,軍事上十分保守和怯弱的趙宋皇朝,又將遙控視為防範武將、維護皇權的家規。有時,甚至連作戰的陣圖都須皇帝親授,前線每一項軍事行動都須稟命而行,把將帥們隨機應變的主動權剝奪乾淨。

宋代最快速的馬遞是金字牌,用一宋尺多長的朱漆木牌,上寫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用驛馬接力傳送,不得入遞鋪稍事停留。凡皇帝發下急件,用金字牌傳遞,日行五百宋裡。臣僚發給朝廷急件,另用“急遞”,日行四百宋裡。事實上,紙面規定日行四、五百宋裡的速度往往達不到,這是由戰爭、道路條件、氣候等多種因素造成的。岳飛自鄂州或前方發往“行在”臨安府的急遞奏狀,行程須十日以上;臨安府行朝用金字牌傳遞詔令,一個來回,約需二十日左右。鑑於如此長的往返時間,宋高宗在手詔中也曾說“朕不可以遙度”、“兵難遙度”等語。但是,為了貫徹他的意圖,有時又非“遙度”不可。

宋廷命李若虛制止岳飛出師未成。宋高宗便又命令岳飛在攻佔蔡州和淮寧府後,於閏六月底終止軍事行動,“輕騎一來相見”。岳飛卻繼續提兵北上,長驅中原,使宋高宗和秦檜惶惶不可終日。

宋高宗對戰爭前途心存兩怕,一怕全勝,二怕大敗。如果全勝,則武將兵多、功高而權重,會威脅皇權。儘管岳飛再三真心誠意地表示,北伐成功後要解甲退隱,宋高宗總是疑神疑鬼。在他看來,岳飛紹興七年自行解職,奏請建儲等事,不是證明岳飛居心叵測嗎?倘若大敗,則宋高宗有可能成為階下之囚,欲為臨安布衣而不可得。紹興元年以來宋軍的多次勝利,也不可能根除宋高宗的恐敵頑症,他始終對金方的力量估計過高,對自己的力量估計過低。岳家軍節節推進,宋高宗在深宮中反而惴惴不安,因此,他在手詔中再三叮嚀岳飛,要避免與完顏兀朮(宗弼)大軍決戰,“全軍為上”,“佔穩自固”,“必保萬全”。

秦檜身為奸細,與抗金事業勢不兩立。然而兩個多月以來,各戰場傳來的是或大或小的捷報,而無敗報,這使他更急於要從中破壞。秦檜搗鬼有術,然亦有限,單憑他以三省、樞密院的省札發號施令,對岳飛、韓世忠等官高權重的將帥並無多大約束力。根據若干年來形成的慣例,惟有宋高宗的親筆手詔,才對將帥們具有更大的約束力;而宋高宗手詔也並非他個人的作品,往往是由他和宰執大臣一起商量,並由他們為之起草。

到七月上旬,秦檜對各戰場動態有一個基本瞭解。宋、金兩軍在東部和西部戰場處於拉鋸或膠著狀態,進展不大。中部戰場的張俊已經撤軍,惟獨岳家軍卻長驅猛進,攻勢凌厲。顯然,對金戰局的成敗,繫於岳家軍之進退。秦檜看準時機,也透徹地瞭解宋高宗的心理,迫不及待地向宋高宗提出班師的建議,理由是岳飛“孤軍不可留”。他還唆使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上奏說:

“兵微將少,民困國乏,岳飛若深入,豈不危也!願陛下降詔,且令班師。”

班師,一不至於大敗,二不至於全勝,正中宋高宗下懷。於是,宋高宗在七月八日或稍後,即與郾城之戰大致同時,發出了第一道班師詔。

岳飛在七月五日,即郾城之戰前夕,上奏報告梁興、董榮、趙俊、喬握堅等部的勝利,並說:

“臣契勘金賊近累敗衄,其虜酋四太子等皆令老小渡河。惟是賊眾尚徘徊於京城南壁一帶,近卻發八千人過河北。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機,乃金賊必亡之日,若不乘勢殄滅,恐貽後患。伏望速降指揮,令諸路之兵火急並進,庶幾早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