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但是墓誌銘不全是文學創作。當寫作者知道墓主是誰時,特別是寫自己的母親、妻子和姐妹時,作者的感情清楚地流露出來。比如,孀婦的情況總會如實寫出。如果細讀,銘文蘊含著豐富的細節,對研究人們為子女擇偶的標準非常有用。墓誌銘也提供了宋代最有利用價值的可靠資料,如婚齡、子女個數、婚姻延續了多久、孀居多少年。為了利用這些資料,我收集丈夫的傳記資料也流傳下來的女人的墓誌。從宋人傳記資料索引找到189對雙方都有傳記資料的夫婦,其中雙方生辰都有記錄的有166對,這使他們更具有量化的作用。166對當中135對是丈夫和原配妻子,31對是丈夫和第二、第三或第四位妻子。本書提出的各類統計都源於這些雙方都有記載的夫婦。
這裡引用一個非常典型的墓誌銘的前一半,由韓元吉(1118—1187)為熟人的母親上官氏(1094—1178)撰寫。
榮國太夫人上官氏墓誌銘
夫人上官氏,邵武之著姓也。夫人之考,以儒學奮為左中大夫,出入顯仕,始大其門。夫人生而靜專,不妄言笑。中大公異之,擇配甚久。故戶部侍郎季公,有聲太學,15以上舍擢第,夫人歸焉。侍郎家處州之龍泉。早孤而貧。夫人不逮事其舅姑,遇歲時薦祭,稱家有無,必具以潔。與其夫均感慕不翅如逮事者。嘗嘆曰:“吾為君家婦,凡事死猶事生也。”既侍郎為辟雍直講,季氏之宗有不令者,以其上世清平裡之塋山竊售於僧寺。侍郎謁告歸,義贖之,祿薄素無積,將貸於人。夫人泣曰:“吾父母資送我者,以為君家助也。君松檟不自保,吾安所用焉?”盡倒其奩以贖其山,且以其餘增地甚廣,置廬舍守之。曰:“俾後世知自君得,他人無敢預也。”於是季氏之族無大小皆稱夫人之賢,且服其識。至今薪棲不敢望其墓林,曰:“此上官夫人賜也。”侍郎以徽猷閣待制,經略廣州。既三年,得請奉祠矣,未去廣而歿。諸子未冠,夫人護其喪,獨行數千裡,歸祔清平之塋,襄治甚備。已而慨然曰:“吾於季氏無負矣,猶欲教其子,使得齒於士居子之流。然夫家無依。盍亦依吾父母乎?”乃又攜其子,閒居於邵武從中大公。時中大公諸子皆早世,唯夫人在。夫人日侍其二親,退則躬課諸子誦習,夜分乃寐,率以為常。中大公與其夫人,年皆九十而終。夫人始去其親之舍,築室郡城,聚居十指。諸子嶷嶷,仕有能稱,相踵至半刺史二千石。諸孫十餘,間受命,或預鄉薦。孫婿六七人,被服儒雅,鄉閭指為益事。然不幸十餘年間,三子者前卒,獨季息圭侍左右。夫人年已八十,人亦不堪其憂,16而夫人自少觀浮屠氏書,泊然無甚哀慼之累。將終之夕,僅以小疾,猶合目端坐,誦華嚴經,滔滔無一語謬。
繼上文記錄了她的死以後,韓元吉描寫了上官氏的兒子如何請他寫作此文,他與這家人的聯絡,他如何仰慕她的美德。韓元吉還詳細地記錄了上官氏的先祖、4個兒子的姓名和官職、16個孫子及8個孫女婿的姓名。
與其他墓誌銘一樣,這篇銘文給墓主的評價相當高。上官氏擁有固定模式中女人多方面的美德,如她從不愚蠢地說笑,懂得怎樣獲得孃家或夫家的親戚的愛戴和感激。這段銘文也為表現撰寫者提供了很多有價值的資訊,表明韓元吉對她克服瞭如此的逆境印象深刻;他對女人受教育給以積極的肯定,至少在她用之於兒子的教育時;他認為面對死亡時仍能背誦經文的女人值得仰慕,因為她的鎮定或者可能因為她的宗教造詣。讀過很多這樣的銘文後,我們就會了解到,在男性作者對女人的體驗中他們認為什麼最特別,當他們想到家庭生活時什麼使他們感到溫暖。
但我仍然認為這些史料透露了遠遠多於作者原有評價的資訊。以這條銘文為例,它寫出了上官氏一生重大事件的具體細節。我在本書不僅用它做數量分析(例如,它既是一個表現了不同集團之間的婚配的個案,也是40—45歲之間的孀婦的個案),還把它當作一位父母家境寬裕、信仰佛教、伴隨丈夫就任地方官的受過教育的女性的例子。從這個墓誌銘我們可以預見當妻子來自比夫家更富裕的家庭時會出現什麼情況: 她可能用嫁資實現買墓地這樣的家庭目標;她還可能在喪夫後帶子女回孃家住下去。
第一部分:目錄導言 7
雖然用敘事史料很難對婚姻進行分析研究,也不利於找到婚姻塑造婦女生活的途徑,但它是進入語境並發現複雜動機的惟一道路。洪邁、周密和韓元吉(像司馬光和袁採做過的)可能寫過觸及離婚和寡婦問題的文章。他們的概括將成為了解他們的思想的有趣的證據,但是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