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唯時或歸寧至於親族之家,決不往來。有尊親就省謁者,送迎皆不出戶庭。蔬食布衣,不聽聲樂,以此終身。
51於氏為儒家的婦德提供了典範的說明。丈夫的家庭是她認同和關注的中心。她忘記了自己父母家的富裕和舒適,表現得抑制、謹慎和節儉,並完全從夫家傳宗接代的角度考慮嗣子問題——丈夫的兒子——不管他們是不是自己親生。她的行為一點也不像妓女那樣: 她最關心的是節儉和責任而不是漂亮和娛樂。丈夫的死並未減輕她對丈夫一脈承擔的義務。
用家庭內部的角色和相互關係術語確認一個人的身份,這種思想的倫理基礎在儒家早期的禮儀著作《禮記》、《儀禮》裡已得到充分闡述。這種學術傳統產生了很大的衝擊力,塑造了普遍、自然、正確的家庭關係。禮儀著作用五個等級的喪服系統地規定了各種各樣親屬關係的本質和遠近程度。男人有責任為祖父的大多數後代服喪。責任最重的三個等級都在父系內部,包括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