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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而不是別的,比如說音樂技能。當她們決定給女兒裹腳時,實際上已經承認有必要模仿妓女使自己更吸引男人而用的訣竅。纏足一旦變成已經普及的習俗,267母親們只要簡單地說不裹腳就嫁不出去,就可以了。但是纏足並沒有流行得那麼快,有一段時間必定是母親們積極地參與和推進了這樁事。

在我們今天可以斷定的對她們更有利的變化中,女人是否扮演了主要角色?她們當然介入了涉及聯姻策略的所有決定,比如說是否把女兒留在家裡給她招女婿,還是讓她們嫁出去。嫁資上揚的趨勢裡她們一定也起了一些作用,因為妻子們經常被描寫為在幫助小姑子或女兒湊齊嫁妝。像丈夫在晚年倚仗兒子超過依靠女兒一樣,女人願意參與把更多家產送給女兒的決定,只不過理由與丈夫重視兒子不同。給女兒嫁妝可能並不是為了建立一個有利的姻親關係,只是願意幫助年輕姑娘完成難度原本較大的過渡。由於女人積極參與為子女擇偶的事,她們多半也在跨地區聯姻的趨勢逐漸減弱的過程裡起了作用。難道她們不是比丈夫更願意不時見到女兒,從而熱衷於把女兒嫁到只有幾天路程的近處嗎?可以把高品級官僚家族之間遠距離聯姻的減少,以及嫁資的上揚,當作妻子更多地影響家事的決定的標誌嗎?

最困難的是證明女人在話語和價值觀的改變中起了多大作用。男人闡述倫理問題,理所當然,他們在閱讀經典著作後,在對宇宙論普遍原理的理解上產生了想法,並沒打算影響妻子和母親。無論女人是否用不同標準評價女婿和婆婆,或不管她們的想法能不能影響丈夫或兒子,都不能在現存史料裡找到估量的依據。

像男人一樣,女人在變化中的作用包括許許多多小的、積累起來才形成效果的行動。她們的參與形成的總體衝擊不應該估計得過高。已經論及的幾個領域沒有女人自覺地反抗男人既得利益和慾望的跡象。女人甚至比男人更不可能像對方不存在一樣行事。在很多領域裡她們的行動幾乎都完全憑著周圍的男人的判斷,考慮什麼可以容忍,什麼應該反對,什麼將成功或失敗,令人愉快或不令人愉快,招人喜歡或令人厭惡。

父權制的持續

列出婚姻和女性境遇在宋代發生的變化的特點使我們把中國婦女史裡一個基本問題推到了前臺。268為什麼這些可視為有違婦女利益的變化能輕易地延續下來,而那些有望帶來進步的變化沒持續下去或出現了而未達到預期的效果呢?前瞻性的進步,我想,包括透過嫁妝把更多的財產轉移給女兒,重視姻親組成的聯盟,更普遍地容忍入贅婚,讓女性透過紡織品生產的商品化得到更多賺錢的機會,還有更多士人認識到應該讓姑娘們受教育,學會讀、寫。與此同時,我腦子裡還出現了許多反方向的現象,纏足普遍化,買賣女人的市場在擴大,知識界的關鍵人物對婦德、女人的貞節和把男女分隔開的原則持相當僵硬的態度。

歷經了宋以前或以後的許多歷史變遷,中國的父權制始終不變地延續著,因此問題的一部分答案必須在絕非宋代特有的因素裡尋找。中國的家族制度具有很強的適應性,變化了的思想和做法都沒能擾亂父系世系制、父系等級制和以父系居住地為住地的占主導地位的倫理原則和法律模式,相反還會被後者吸納進去。家庭生產的基本模式畢竟不會因女人賣掉紡線而動搖。家庭財產的基本概念也不會因為把更多的財產變成嫁妝而改變。除此之外,還有根深蒂固的文化前提,比如家庭關係普遍基於不變的道德倫理關係;簡而言之,人們不尋求變化。漢代就已經有了嫁妝,妾,識字的女人和紡線織布賺錢的女人。這些現象並不是史無前例的,著者們很少注意程度和範圍上的不同。未覺察到世易時移的人就不懂得尋找機會重建社會秩序。

第十六部分:對於婦女 婚姻和變化的思考對於婦女 婚姻和變化的思考 4

但是,即便這些長時段的社會和文化特徵有助於限定社會和經濟變化帶來的衝擊,它們還是無力解釋為什麼某些變化來得比別的強烈。為了探究這種結果,我們必須看一看各種變化互相碰撞的方式。我的假設是,無論上層階級婦女無意中在嫁資的升高和受教育程度提高的影響下獲得了什麼樣的權力或自治權,無論下層階級婦女怎樣從經濟發展獲益,享受到什麼樣的權力或自治權,它們都被買賣婢女、妾、妓女和娼婦的女人市場的擴大及強化父權制的普遍趨勢抵消了。

為什麼買賣女人的大市場對上層階級婦女的生活產生了這麼多負面效應?妻子讓丈夫滿足她的要求和願望的能力肯定受到一種共識的牽制,即如果丈夫認為妻子乏味,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