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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那是不可能的。女詩人去世不久,他出版了她的詩辭,非常欣賞她把感傷的情懷錶達得那麼好,他顯然被打動了。

為什麼妻子們不願把自己的詩作示以他人?是不是因為會與丈夫一比高下,而丈夫正試圖在男人必須表明自己才是作家的世界裡取勝?是不是這樣就在某種意義上暴露了自己,因為妻子不該被家庭以外任何人看見的原則是壓倒一切的?很多男女都明確感覺到文學追求中自我表達的取向不符合妻子的形象。進一步而言,很多已婚婦女發現,拘泥於已經確立的女性行為模式,很難寫出令人滿意的好詩辭。因為結婚以後,忙於撫養孩子、管理僕人、討好姻親時,她們不再可能被那些因沒有男人而迷惘、漫無目標的女性形象打動,不像平安時代的日本和明朝末年的中國,士人階層的宋代女性未能給自己製造出一批聽眾,也沒有找到更吸引她們的創造性作品所需要的文學語言。

理學的興起是否限制了婦女的文學創造力?由於早已論述過的儒學復興的趨勢已經出現,我猜測確實被限制了。所有的理學家都贊成讓女人學會讀、寫,這是真的。司馬光在《家範》裡引用班昭的觀點,女人如果知道怎樣閱讀,會成為更好的妻子。司馬光還加上自己的結論:“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他在《居家雜儀》裡依據《禮記·內則》為男孩女孩提出了學習的主要課程。即便女孩子不學與兄弟們相同的功課,也可以讀《論語》、《孝經》和《列女傳》。朱熹同樣鼓勵姑娘們讀道德訓誡小冊子,特別提到司馬光的《家範》。但是這些男人,124就像大多數積極參與復興儒學的人一樣,對男女詩人作品的價值都懷有同樣矛盾的心理。司馬光明確反對教女孩子作詩。程頤述說了他母親自己已感覺到的這種矛盾心理:“夫人好文,而不為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深以為非。平生所為詩,不過三十篇,皆不存。”程頤本人只記得她作的一首。

到南宋後期,理學對詩歌創作的反對已經廣為人知並被接受。詩人姚勉(1216—1262)寫到他妻子鄒妙莊(逝於1257年),她出生於一個與朱熹儒學學派有緊密聯絡的家庭。她的外祖父李恕已本人從學於朱熹,童年時期,她家嚴格按照儒家原則進行管理。鄒氏得到文學方面的教育,每天都讀幾段《論語》和《孟子》,還喜歡讀唐詩。她知道怎樣作詩但從來不作,以“非女子事也”作為解釋。姚勉知道她能寫出漂亮的句子,曾看見她寫過,但仍因敬慕使她不炫耀自己天才的“深靜”而不說穿。

第七部分:作為內助的上層階級的妻子作為內助的上層階級的妻子 5

孝 敬 的 妻 子

妻子被期待著協助丈夫完成祭祖儀式,有很多女人細心、虔誠地履行這一職責的描述。比如說俞氏(1121—1194),她作為新娘踏入家門後就詢問公婆喜歡吃什麼,今後便可按照公婆的口味準備四時祭品,為此她受到讚揚。還有一些女人因為仔細地清洗祭器、準備食物而受表揚。王氏的傳記引用了她的話,“祀享人之大事。故須嚴潔以表至誠。”

在基本的儒家職責、義務以外,妻子們對佛教、道教和地方廟壇有強烈的興趣。看得出來連對宗教活動相當冷淡的男人也經常仰慕虔誠信教的婦女。像前邊談過的賢明的勸導者黃氏,被描述為利用佛教教義幫助丈夫完成崇高的儒家職責,並且照顧著所有的家庭成員。

佛教教義可能真的對婦女有吸引力;如果她們對現世的生活不滿,可能會集中精力獻身佛教企圖使來生變得更好。女人捐贈給廟壇的東西與男人一般多,有時候把自己的畫像放在125信奉的佛像或觀音菩薩像下邊(見圖9)。宗教活動也因打破了固定、狹隘的日常生活而產生吸引力。祈禱神明、添油上香等事務使婦女有了離家外出的理由,或至少可以讓生人到家裡來。各種階級和階層的女人都可以到廟、壇去,有時結夥而行。廟宇給女人們提供了相會的空間,比如杭州的天竺寺,女人們每月在那裡聚會一次研讀經文。偶爾有的女人成為教派領袖。11世紀,拒絕結婚的崔氏得到來自各種階層的追隨者,他們都相信她會不朽。

女人傳記裡最驚人的,無論如何不是利用宗教活動逃避家庭,而是獻身於佛教使她們得到了退避三舍、深居內闈的途徑。李氏(976—1031)經常誦經,每月齋戒10次。崔氏(999—1067)喜歡佛教書籍已久,但是當讀到《圓覺經》時,她說:“使我早研悟此理。”從此她讓自己從世俗事務中脫身,減少食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