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牛排和獵狐消遣時日的英格蘭人。因為在中國這方面,“士紳”是個術語,它有兩層主要的含意,又有一項內在的意義不明確之處。這需要特別加以說明。
首先,非馬克思主義者一般同意,士紳並非僅僅是一個封建地主階級,因為中國社會並沒有組成任何可以稱之為封建制度的體制,除非是可能在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統一中國。——譯者)以前。“封建”這個詞也許仍然是個貶斥的字眼,但這個西方術語用於中國,價值很小。例如,封建主義這個詞就其用於中世紀的歐洲和日本來說,所包含的主要特點是同土地密不可分。中世紀的農奴是束縛在土地上的,他自己既不能離開也不能出賣土地,而中國農民則無論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可自由出賣或購進土地(如果他有錢的話)。他的奴役地位是多種環境施加壓力的結果,而並非由一種類似歐洲封建制度的法定製度所產生。它也並不靠一個職業武士階層的控制來維護。避免用封建這個詞來描繪中國農民的生活處境,? 決不是說他們的生活並不苦得那麼厲害。可是,如果封建這個詞要保持其原先用於歐洲制度和其他制度的正確意義,那麼,在中國的一般情況下,這個詞是不會有多大意義的。
中國計程車紳只能按經濟和政治的雙重意義來理解,因為他們是同擁有地產和官職的情況相聯絡的。根據中國的傳統說法,狹義計程車紳地位限於那些通常透過考試(有時透過舉薦或捐錢買取)取得功名的個人。這個定義的好處是顯得具體,甚至可以用數量來表示——這種狹義計程車紳是名列官榜,具有科舉功名地位的人,而不取決於他們的經濟地位如何,特別是不取決於是否佔有田地,因為那是很難從歷史記載中確定其數量的。而且,據何炳棣的意見,清代百萬左右擁有初級功名的人只是略高於平民的“低階士紳”,而那些再經過幾年努力,在省城或北京透過三次一週之久的嚴格考試嶄露頭角的少數優秀分子,才形成頗有權勢的“上層士紳”。作為個人計程車紳是公家官員,掌管政治和行政事務。但他們也是處在家族關係中的成員,並依靠家族關係來維持他們的生計。這種政治——經濟兩重性已使許多作家給士紳一詞以更廣泛的定義,把它視為一群家族,而不僅是個別有功名的人。這狹義和廣義的兩種定義,讀者都必須記住。
士紳家庭主要住在城裡,而不在鄉村。他們構成以地產為基礎的家族階層,介乎束縛在土地上的農民大眾與一層從政和經商的容易變動的官員和商人之間。他們是當地名流,所執行的某些職務與下層的農民相關,另一些職務與上層的官員相關。
在農民大眾眼裡,士紳還包括大地主,這是統治階級的經濟基礎。他們的高牆大院裡圈有許多庭院,僱用的僕役很多,並儲存糧食物資和防盜器材,是舊市鎮中最煊赫的宅第。這就是中國小說中和西方人所字的中國小說裡出名的“大宅。”士紳是當地的統治階級,他們操縱了一套有關使用土地的習慣權利和法定權利的制度。這些權利通常是名目異常繁多而不復雜,因此要把它們搞清楚確實非有管理方面的才幹不可。關於下層土和表層土的不同所有權,各式各樣的租佃關係,貸款,抵押,通常的支付和雙方的義務,這些都在當地的社會內形成一種十分錯綜複雜的關係,以致許多農民搞不清他們自己究竟主要是小地主不是佃戶。一般說來,農民失去他的土地所有權之後,更可能成為佃戶,從而少分到田地上的產品,而不是成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的流浪漢。農民的貧困有時在村裡無地勞動力的增加上反映出來,但其主要標誌是農民所付地租的增多。
關於中國農村的貧困問題有兩派意見,一派強調統治階級透過地租、高利貸以及其他敲詐勒索對農民的剝削,結果使收入的分配極不平等。這種關於地主階級剝削的觀點當符合馬克思主義理論,現已成為描述舊中國情況的不刊之論。另一派如拉蒙? 邁爾斯所指出的,持論較為“折衷”;他強調舊中國農業經濟的生產率之低有許多原因:每家佔兩英畝的田地太少;而且連這些小塊土地也是用之不當的;“農民資金不足,接觸新技術的機會有限;幾乎無力控制自然;原始的運輸方式增加了上市產品的成本”。擁護這一觀點的人指出這樣的事實,即大部分中國農民擁有自己的土地,有些是半自耕農半佃農,而只有大約1 / 4 或1/5才是純佃農,因此地主剝削佃農遠非一般規律,而且比起農民一般缺少資金和技術(相對於勞動力而言)來,是個較小的問題。
我們不打算作最後的判斷,但可以提出一項通例;與一切農業生產因素在一起,社會地位和階級特權也必定在農村發揮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