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由包稅商收集,礦業和海關事業包給私人經營,奴隸被用作文犢,公民輪流當官,任期很短,以致任何一個官員都不能憑他的官職集結個人的的勢力。在羅馬共和政體的統治下,由包稅商徵收捐稅和關稅,公共建築則由私人負責興建。在封建時代的歐洲,私人活動範圍的擴大當然更加引人注目。近代西方在希臘哲學、羅馬法律以及中世紀城鎮方面找到了個人主義的根子,這決不是偶然的。
相反地,早期的中國政府認為它理應控制農業生產的各個要素,即土地、勞力和水源。統治者聲稱他有權處理土地和生活於其上的人民,這一點很少有人提出疑問,雖然依靠經驗,人們知道要刺激農民增產,必須讓其土地私有,而且這也並不妨礙稅收的徵集。政府命令下的搖役制由來已久,使那些至今仍為舉世驚歎的偉大工程如長城和大運河,有可能完成。最後,在華北那樣的半乾早地區,管理水的供應也是政府的經濟職能之一。要有效地進行灌溉和防洪,必須有中央機構加以控制。灌渠和河堤的整個地段必須按總體規劃來維護。對那些用於圍墾的大提,也必須如此。
早期的中國政府按這種格局建立起來之後,還繼續發展這些同樣的施政原則。在為了交通運輸而修築和維護運河與公路的同時,民政官員也相應增多。要徵集農業剩餘產品和監督公共工程,文牘和管理人員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人口集中在帝王行政中心的大城市裡,另一方面用於農業的勞動力的密度也增加了。當城市手工業刺激了城鄉間的交流時,新興地工商階級已經沒有機會擺脫政府的全面控制了。
早期在中華帝國的這許多“東方式的”特徵一直持續到最近時期為止。但近代學者的研究表明,中國並不是那些多少世紀毫無變化的世界早期帝國的殘存例項。事實恰恰相反。
中古期的昌盛。特別是由於日本學者努力研究的結果,我們顯然可以看出,自中唐到宋末(8 到13 世紀)期間,中國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社會。物質上的進步可自一系列驚人的發明知其端倪:印製的書本、算盤、鈔票和信用票據、火藥、水泵、運河船閘、不漏水的船艙,以及航海羅盤,更不用說較早時期發明的陶瓷器、漆器、絲棉織物,以及像宋代繪畫之類的藝術品了。這些都是一個生氣勃勃的社會在其歷史興盛時期的產品,遠比歐洲先進。宋代的城市文化反映出農業、工藝、商業和技術方面的進步,並且在哲學和施政方法方面也有與之相應的進展。最重要的事實是興起了國內外的私人貿易,這確實是一場“商業革命”,使南宋政府更加依賴於貿易稅收。雅克? 熱納特把南宋首都杭州描繪為當時肯定無疑的最大城市。
歷史學家對當時農民大眾的生活情況有各種不同的估價,這些取決於他們所提出的問題、所引用的資料、所研究的地區而各有差異。東京的一些研究工作者把宋代農民看作大地主莊園的實際上的農奴。批評者斥他們為歐洲中心論者,並提出證據,說水稻耕作的性質有利於小塊土地的私有者(自耕農或永佃農),因為稻田經耕犁、插秧、施肥、除草後的收穫,與農民的技藝、精心管理和所花的勞力成正比。正如伊夫林? 羅斯基所指出的,“在水稻栽培方面,耕種者比在其他穀物的培植方法上佔有更關鍵的地位。”她發現,到了明代( 1368…1644 年),華中、華南部分地區的農業在很大程度上以適應市場的需要為目的:雖然田地出租的條件隨著人口的增長而增多,但佃戶一般能訂立固定租金的長期合同,這就能促進他們的事業心並提高生產率。農民能夠選用最適合當地的土壤和氣候條件的種子型別。除了種雙季稻外,他們還可種甘蔗、菸草(1500 年以後)或其他經濟作物,或動員他們家庭的女勞動力從事織綢或織布的手工業。這種為適應市場需要而進行的農業生產花樣甚多,也很複雜,因此城市商人無法透過資本投資來加以控制,儘管那時已開始有一種工場外加工制度和一些工廠生產,特別是在綿紡織業方面。正如馬克? 埃爾文所指出的,中國城市沒有產生作為經營企業的城市住戶的新階級,即資產階級,因為“統一的帝王政權結構繼續存在,使中國城市的獨立發展像歐洲真正封建政治和軍事結構的發展一樣,成為不可能的事”。中國所產生的不是一個資產階級,而是一個大不相同的新階級。
士紳階級
在過去1000年,士紳越來越多地主宰了中國人的生活,以致一些社會學家稱中國為士紳之國,甚至普通老百姓談起“士大夫”時也把他們當作一個階級來看待。但你不要由此而聯想起昔日可愛的英格蘭的地主士紳,那種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