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貴族,由能工巧匠侍奉,其中有擅長高度發展的青銅冶煉術的,也有陶瓦工和其他許多行業的工匠。商代青銅器製作的精良舉世無匹,至今仍是全人類偉大的藝術成就之一。商代的君王有文人學士在朝供奉,這些人掌握書寫,憑骨卜佔未來吉凶,(加熱動物肩胛骨上的一點,使之產生襲紋,把這些裂紋解釋為祖先的告誡,並記錄其結果)產生出著名的“卜盆甲骨”,而這些就是最早導致在安陽進行發掘的東西。貴族過優越生活,乘馬拉車作戰,以狩獵為遊樂,奉祭祀之禮,同時有記室和工匠為其效勞,並由四周村落裡的農民供養,而這些農民則住在一半露出地面的地坑裡。這已經是個分成許多階層的社會。統治者的尊祖是一種禮節齊全的宗教儀式。深築在地下的王家墓室裡有珍寶以及許多殉葬的動物和人。K?C?張說,“這些葬物最生動地說明,在一個分成階級的社會里,較低階級的成員有時作為犧牲品,可能是舉行宗教儀式時的犧牲品。”
因此,自古以來就有兩個中國:一是農村中為數極多從事農業的農民社會,那裡每個樹林掩映的村落和農莊,始終佔據原有土地,沒有什麼變化;另一方面是城市和市鎮的比較流動的上層,那裡住著地主、文人、商人和官吏——有產者和有權勢者的家庭。那裡沒有永遠不變的社會等級制度,因此從農民地位上升的機會是有的。然而,中國仍然是個農民的國家,有4/5的人生活在他們所耕種的土地上。所以杜會的主要劃分是城市和鄉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80 %以上的人口,和10 %到15%的流動上層階級人口之間的劃分。這種分野仍舊是今天中國政治舞臺的基礎,使國家統治權難以從少數人手裡擴散給多數人。要想理解1949 年以後毛主席所面臨的同題,我們必須明白中國幾乎持續到那時為止的舊時代的情景。
農民:家底與親屬。即使在今日,中國人民大部分仍是耕地農民,主要生活在鄉村,住在用棕黃色土坯、竹子或刷石灰的籬笆或有時是石塊搭成的房子裡,用泥土或石頭鋪地,窗上糊紙而沒有玻璃。他們微薄的物質收人中至少有一半、有時達2 / 3 乃至3 / 4 用於食品。其他方面的生活所需,包括房租、取暖、照明、穿衣以及任何可能享受的奢侈品,都必須出諸於微不足道的其餘部分。至今他們仍舊缺乏充足的住房面積。在農民住宅中,通常是三個人佔四小隔間。有時一家兩代或三代的男女老少都睡在同一個炕上。飯菜裡沒有什麼肉,像鐵那樣普通的東西都很少用作器材。大多數工作仍由人力而不是由機器來做。在這種勞累的、束縛在土地上的生活環境裡,由營養不良和疾病所致岌岌可危的生存狀態,直到最近還使中國兒童的估計平均壽命,像在印度那樣略高於26 歲。人的生命同其他生產因素相比是充足的,因而是不值錢的。
對一個享有較高物質生活水平的美國人來說,使他感到驚異的是中國農民在這樣困苦的生活條件下,竟能維持一種高度文明的生活。問題的答案在於他們的社會習俗,這些習俗使每個家庭的人員,按照根深蒂固的行為準則經歷人生的各個階段和變遷。這些習俗和行為準則,一向是世界上最古老而又最牢固不變的社會現象。中國是家庭制度的堅強堡壘,並由此汲取了力量和染上了惰性。
中國家庭是自成一體的小天地,是個微型的邦國。從前,社會單元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家庭才是當地政治生活中負責的成分。在家庭生活中灌輸的孝道和順從,是培養一個人以後忠於統治者並順從國家現政權的訓練基地。
家庭培養孝子,使其長大成為忠臣,我們只要看一下傳統家族裡權威的行使方式,就可瞭解家庭的那種作用。父親是至高無上的獨裁者,掌管並處置家裡的全部財產和收人,對安排子女的親事有決定性的發言權。子女對他們的父親有愛、敬和畏交織在一起的情感,這種情感更由於對老年人的尊崇而加深。老年人智慧的增長,彌補了他精力的衰退而有餘。只要家長活著而腦子還清楚,他就有一切理由來主宰家中的一切。法律許可他誓兒賣女,甚或處決逆子。事實上,按習俗和天性,中國父母自然是特別鍾愛小兒女的,對於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他們是互相負有父慈子愛的責任的。但是,如果家長要肆虐逞威,法律和習俗是並不加以制止的。舊式家庭裡同以長凌幼這種現象並駕齊驅的是男尊女卑。昔日的中國女孩比起男孩來更容易遭溺嬰之殃。女子的婚事當然要由父母安排,不能由愛情作主。戰戰兢兢的新娘立即成為婆母淫威下的媳婦。在小康以上的家庭裡,她還可以看到丈夫娶進第二個老婆或姨太太,特別是如果她沒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