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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因為所有這些變化都趨向把低的提高而把高的降低。 教育的每一擴充套件都在促進同化,因為教育把人們置於共同的影響之下,並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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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第三章 論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

予人們以通向一般事實和一般情操的總彙的手段。 交通工具的改善也在促進同化,因為這使分處遠地的居民有了親身接觸,又引起一個易地移居的急流。 商業和製造業的增加也都在促進同化,因為這把舒適環境的好處散佈得更加廣泛,把野心奢望的一切目標甚至最高的目標都開放給普遍競爭,因而向上爬的慾望就不再只是一個特定階級的性格,而成為一切階級的性格。 在促成人類普遍同化方面還有一個甚至比所有那些因素都更有力的動力,就是公眾意見在我國和其他自由國度裡已在國家中確立了完全的優勢。 當社會上各種不同的讓人們能夠據以築堡自守而無視大眾意見的高地逐漸夷平,當實際的政治家們心中肯定地知道了公眾有一個意志而連抗拒公眾意志的觀念都愈來愈消失掉的時候,社會上對於不屑苟同的支援就再也沒有一點了,就是說,社會上那種由於自身反對數目優勢因而關心於保護與公眾意見和公眾趨向有所出人的意見和趨向的實質力量是再也沒有一點了。所有上述這些原因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大群與個性為敵的勢力,這勢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不易看出個性怎樣還能保住它的根據。個性要保住它的根據,將有愈來愈大的困難,除非我們能做到讓公眾中有頭腦的一部分感到個性的價值,讓他們看到有不同是有好處的,即使不是不同得更好,甚至在他們看來或許有些是不同得更壞。 假如對個性的權利還要加以主張的話,現在正當那種強行同化還大有所缺而未完成之際,可正是時候了。 凡對侵蝕要作任何抵抗,只有在較早階段才能成功。 那個要使所有他人都象我們自己的要求乃是要靠飼養它的東西來生長的。 如果抵抗要等到生活已經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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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論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19

磨成一個一致的型別之後再來進行,那麼一切岔出那個型別的生活就將終至被認為不敬神、不道德、甚至是怪異和違反本性的。 人類在有過一段時間不習慣於看到歧異以後,很快就會變成連想也不能想到歧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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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論社會駕於個人的權威的限度

這樣講來,個人統治自己的主權又以什麼為正當的限制呢?社會的權威又在哪裡開端呢?人類生活中有多少應當派歸個性,有多少應當派歸社會呢?

如果它們各有比較特別關涉自己的方面,它們就將各得其所應得的一分。 凡主要關涉在個人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於個性,凡主要關涉在社會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於社會。雖然社會並非建築在一種契約上面,雖然硬要發明一種契約以便從中繹出社會義務也不會達到什麼好的目的,但每人既然受著社會的保護,每人對於社會也就該有一種報答;每人既然事實上都生活在社會中,每人對於其餘的人也就必得遵守某種行為準繩,這是必不可少的。 這種行為,首先是彼此互不損害利益,彼此互不損害或在法律明文中或在默喻中應當認作權利的某些相當確定的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於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分(要在一種公正原則下規定出來)。

這些條件,若有人力圖規避不肯做到,社會是有理由以一切代價去實行強制的。 社會所可做的事還不止於此。 個人有些行動會有害於他人,或對他人的福利缺乏應有的考慮,可是又不到違犯其任何既得權利的程度。 這時,犯者便應當受到輿論的懲罰,雖然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總之,一個人的行為的任何部分一到有害地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的時候,社會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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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論社會駕於個人的權威的限度39

就有了裁判權,至於一般福利是否將因為對此有所幹涉而獲得增進的問題則成為公開討論的問題。 但是當一個人的行為並不影響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者除非他們願意就不需要影響到他們時(這裡所說有關的人都指成年並具有一般理解力的人)

,那就根本沒有蘊蓄任何這類問題之餘地。在一切這類情事上,每人應當享有實行行動而承當其後果的法律上的和社會上的完全自由。對於這個教義,如果有人認定它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說法,認定它硬說人類彼此之間在生活中的行為上各不相干,硬說每人除非牽涉到自己的利害就不應當涉身於他人的善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