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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像個男子漢。”

威爾茲上尉就這樣死了。可是,一場異乎尋常的軍事審判造成的震動,和“我是無罪的”的聲音,卻並沒有在美國消散。歷史學家們在不斷地對這個案子進行分析。他們在問,整個事件究竟意味著什麼?從威爾茲上尉個人來說,他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究竟有多少責任,刑責是否公正?

為威爾茲上尉辯解的一方指出,當時的審理過程並不是公正的。其理由是,當時在軍事法庭作證的證人有明顯的撒謊。最具有殺傷力的證詞,是指控威爾茲上尉槍殺俘虜,但是,證人卻提不出確切的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同時,幾名對被告有利的證人,卻沒有得到法庭的傳訊。

同時,也有許多威爾茲上尉的同事熟人,提供了有關他的個人人品和管理行為的描述。他們眼中的威爾茲上尉,絕不是一個兇惡殘暴的人。相反,似乎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威爾茲上尉是個人品行良好和忠於職守的人。他們辯稱,在當時的條件下,他只是沒有可能做得更好。

為威爾茲上尉辯解的一方,甚至指責說,威爾茲上尉是聯邦一方的戰爭罪責的替罪羊。這種說法也不是空穴來風。如此殘酷的一場戰爭過去,普遍瀰漫著一種情緒,人們總想尋找一個承擔戰爭罪責的人,而這種罪責往往總是由勝利的一方指向失敗的一方。人們指出,在威爾茲上尉的審理過程中,無法找到南方邦聯首領在安德森維爾戰俘營案件中的任何罪責證據,於是,在威爾茲上尉的死刑執行之前,他曾被要求,假如他能提供這樣的南方邦聯首領的罪證,他將可以被赦免。可是遭到了他的拒絕。

最為有力的一個辯解是,在威爾茲上尉被處死一年不到的時候,戰後的秩序已經基本恢復正常,美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分支也恢復正常運作,這時,聯邦最高法院在一次裁決中作出宣告:類似審判威爾茲上尉這樣的軍事法庭,都是違反憲法的。一個悲劇性的事實是,今天的聯邦最高法院大廈,恰好建立在當年的首都老監獄的舊址上。也就是威爾茲上尉被處死的地方。

但是,對這個案子持肯定意見的一方,卻似乎有著更為沉重的證據,那就是1萬3千名埋在安德森維爾戰俘營的死亡者的靈魂。假如威爾茲上尉無罪,那麼,還有誰能夠為這些慘死在惡劣生存條件下的俘虜承擔責任?

辯解的一方提出,發生在140年前的這場戰爭,事實上各方面條件都很差。士兵們都常常像乞丐一樣缺吃少穿,戰俘營的狀況惡劣更是當時的普遍現象。而安德森維爾戰俘營本身的客觀條件,是被公認為最差的一個,這並不是一個總管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改變的。根據戰後的統計,各個戰俘營死亡率都很高,例如在紐約州的一個北軍關押南軍戰俘的戰俘營,死亡率也高達24%。

辯解的一方甚至提出,應該承擔罪責的,是北方的格蘭特將軍——後來的美國總統。因為他單方面停止了戰爭初期雙方締結的戰俘在捕獲後10天即必須交換的協議,而假如這個協議照常執行,安德森維爾戰俘營不僅不會超員,而且將是一座空營!然而,格蘭特將軍停止這個協議,又源於南方事實上沒有遵守協議“釋放戰俘不得重回戰場”的規定。但是,再反過來說,戰場是在南方的土地上,南方被釋放的戰俘們,回家幾乎就是回戰場,他們也沒有別的選擇。

從事件發生的第一天起,人們就公開地在媒體表明自己的態度,開始爭論,爭論延續了一百多年,至今仍然沒有停止。就在這樣的爭論中,引伸出了美國人認為值得深入思考的問題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例如,特殊狀態下的司法公正問題,戰爭的殘酷性和如何避免的問題,戰爭俘虜的人道待遇問題,戰爭中軍人的合法行為和戰爭罪行的問題,戰爭罪責追究的階層問題,等等。

威爾茲上尉是一個悲劇人物,他是南北戰爭的最後一個受難者,他死在戰爭的炮聲平息以後,死在林肯總統被暗殺以後,死在暗殺林肯總統的刺客們被處死以後。在他死後,在寧靜的林中小村莊安德森維爾,南方人為他豎起了一個紀念碑。我們看到,這些從135年前開始的圍繞著他的討論,事實上是十分超前的。那些135年前提出的問題,也已經非常“現代”。沒有一個國家能夠避免歷史上發生的悲劇,但是,假如從事件發生的第一分鐘起,就容許持有異見的一方公開表達,容許充分的爭論。那麼,也許,這樣的悲劇就只書寫在那一頁歷史中,而不必在未來的歷史中,讓子孫後代一遍遍地重新記錄。

第一部分 走路(一)一個醫生的故事(1)

我們是來到美國的第二年,搬到現在住的地方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