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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比如說‘我輸了’之類的話。”我說。

“這個,剛才已經說了。”金櫻說。

“就、就是說!金櫻小姐!是不是你殺害了戴志武先生?”我問。

全場一片寂靜,所有人都在等她的回答!

“不清楚。為什麼你會得出那結論?聽著,我只是在和你進行智力競賽,結果我輸了。你證明了我確實有犯罪的可能性。可是,那完全只是一種可能性,不可能當做確實的證據。你並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不是嗎?”金櫻輕鬆的說。

“什麼?”我沒想到她會這麼說。

“御劍檢察官,你怎麼看?”法官問。

“恩恩恩當、當然,證人說得對!確實,他有重大嫌疑,可是說到證據,卻沒有”御劍臉色極差。這個傢伙,正在搖擺不定。

“怎麼樣?我今天是來當證人的。沒有問題的話,那我回去了。”金櫻說。

“請、請你,再一次作證!”我說,心想一定要拖住她不讓她走。

“再一次?”法官問我。

“真是死不認輸的男人,我告訴你,就算要我再一次作證,我也只會重複和剛才一模一樣的話,我保證是一字不差、完全相同的話。那樣的話,你怎麼辦?”金櫻問我。

“恩”我沒話好說。

“問同樣的問題,得到同樣的答案,這是在浪費時間。”金櫻輕蔑的笑著。

“”我沒有說話,可惡,難道真的不行了嗎?

“那麼,既然律師已經沒有問題對金櫻小姐的詢問就此結束!”法官說。

“反對!”出呼所有人的意料,這一聲是御劍喊的。

“怎麼回事?御劍檢察官?”法官問他。

“利用喊反對的時間,考慮一下該問什麼。可是,想不出有什麼可問。”御劍說。

“是嘛?那麼”法官說。

“等一下!證人!請重新作證!”御劍說。

“你好象是檢察官吧?為什麼卻要來糾纏我?”金櫻問。

“總之,我想再聽一次證人的證詞!”御劍說。

“怎麼樣?法官大人?要我再重複一遍剛才的話嗎?”金櫻問。

“御劍檢察官,要證人重複證詞可不行。到底你要她就什麼作證?”法官問。

“恩恩這個麼對、對了,恩那個我想聽聽發現了屍體後的情況!”御劍說。

“發現了屍體後知道了。那麼,證人請你做證。”法官說。

“哼!”金櫻哼了一聲。

“成堂!為什麼御劍檢察官會?”珍珍小聲問我。

“這個他大概也知道吧?誰是真的兇手。”我說。

“可是可是‘讓所有的被告人都被判有罪,這就是我的原則’,他不是這樣傲慢的說過嗎?”珍珍說。

“發現屍體時,導演和警衛員大嬸兒也在場,那個少女職員也在場。不在場的,只有荷星。當時馬上通報了警察。過了很久荷星才趕了過來。警衛員大嬸兒大叫大嚷的‘這傢伙就是兇手!’至於我麼,承蒙大家好意替我保密,就當我沒來過現場。然後我回到小木屋,去拿指令碼和演出記錄。再往後,我就那樣回家去了。”金櫻說。

“恩我看,這證詞沒什麼問題啊。律師,開始詢問吧。”法官對我說。

“成堂,只差一步了!那個人表面上裝得若無其事,其實,成堂你已經將她趕入了死衚衕!只要找到最後的鑰匙就一定能獲勝!”珍珍在旁邊提醒我。

“恩!”我點點頭。“證人,發現屍體是什麼時候的事?”我問。

“排練的集合時間是5點整,大概就是這段時間吧。”金櫻回答。

“你和導演是什麼時候去第1攝影棚的?”我問。

“大概4點50分左右去的吧。把屍體塞入道具服裝這樣的事我們可沒有幹。”金櫻說。

“金櫻小姐,你們到第1攝影棚時,其他的職員們有人在嗎?”我問她。

“其他人還沒來。”金櫻說。

“那樣的話!就有可能讓導演幫忙,把屍體塞入道具服裝”我還沒說完就被金櫻打斷了。

“別再說了,我剛才不是明明說過?‘把屍體塞入道具服裝這樣的事我們可沒有幹。’你有沒有在聽人家說話,小傢伙?”金櫻問我。

“那時候荷星先生是在睡午覺還沒來吧?”我問。

“他本人是這樣說的。”金櫻說。

“就沒有誰去喊他來嗎?”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