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的東西給忘了?”法官問。
“沒錯,也沒有帶到頒獎儀式的舞臺上。”張警官說。
“就是說,吉他箱從一開始就是空的是吧”我問。
“說的對,所以我們才會說這個和本案無關。”張警官說。
“恩”法官點點頭。
“這已經足夠了。首先,被害人被人用圍巾勒死。死亡之後,又被兇手用刀子故意刺殺。”御劍說。
“恩”法官點點頭。
“那麼,往下繼續。警察為什麼逮捕了王都樓?請對有關這點作證。”御劍說。
“終於到了”我心想。
“那麼,證人。請繼續證言。”法官說。
“是!王都樓和被害者童心是對手關係。互相把對方當做眼中釘這就是動機。還有其它證據首先是忍者迦楠的紐扣。這顆從衣服上掉下來的紐扣,是從王都樓的衣服褶子裡發現的。此外,兇器刀子上,清楚的殘留有被告的指紋。被告買刀子以備作案。這是有計劃的殺人!”張警官說。
“恩兇器刀子上,有被告的指紋”法官說。
“粘粘的全是指紋。還有,這顆紐扣”張警官說。
“這是從被告人衣服上發現的吧。恩這上邊也沾有血跡?”法官問。
“這血跡已查明是被害者的血跡。”張警官說。
“哎~~~~~?”我驚訝的叫出聲來。
“這個這已經可以下定論了。”法官點點頭。
“誠如您所言。如何?辯方律師?”御劍問。
“哼、哼!簡直是破綻百出!”我冷笑著。
“別逞強,快進行你無益的詢問吧。”御劍說。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證人,你有這紐扣是被害者的物品的證據嗎?”我問。
“哎?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張警官說。
“不不不,‘這紐扣是從忍者迦楠的衣服上拽下來的’我是在問你證明這一點的證據。”我問。
“哎?可是,看起來不是感覺很像嗎?而、而且,還沾著被害者的血。”張警官說。
“血的話,也許是有人抹上去的也說不定。”我說。
“御御御劍檢察官快幫幫我呀。”張警官忙向御劍求助。
“好!果然,這證據”我心裡正高興著。
“是線。”御劍平靜的說。
“哎?”我問。
“紐扣當然是用線縫在衣服上的。就是說這是被扯斷的。衣服的線頭,和紐扣上的線頭的尖端斷開部分對比之後發現,兩者完全吻合。”御劍說。
“沒錯!完全吻合!”張警官說。
“嗚”我無話可說了。
“不愧是御劍檢查官簡直無懈可擊!”千尋老師讚揚道。
“證人,請等一下!”我沉默了一會,又重新翻看了一遍法庭記錄。突然,我發現了一個很大的矛盾。
“什什麼事?”張警官問。
“《計劃殺人》的證據就是‘專程去買刀’嗎?”我問。
“沒錯,這把刀是被害者”張警官說著,被我打斷了。
“不是買的。”我說。
“這、這話什麼意思?”張警官問。
“只要看看刀子的握手處就明白了。”我微笑著說。
“哎?”張警官問。
“上面刻著邦德”法官聽我一說也忙著翻看法庭記錄。
“邦德?似乎在哪裡聽過。”張警官說。
“是酒店的名字,‘邦德酒店’!”我說。
“啊!”好半天張警官才大叫道。
“兇器刀子是酒店裡的!行兇,根本就不是有計劃的!”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的確,是這麼回事!這是個很大的”法官說。
“哼哼哼”御劍冷笑著。
“你、你笑什麼?御劍檢察官。”法官問。
“抱歉,因為辯方律師在自尋死路。”御劍說。
“你說什麼?”我問。
“行兇是否是有計劃的?這再明白不過了。”御劍說。
“這、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問。
“沒錯,刀子的確是那酒店的。警察中沒有連這點都忽略的白痴。”御劍說。
“我就沒注意到。”張警官小聲說。
“問題在於。這把刀,當時究竟在哪裡?”御劍說。
“這、這當然是,被害者童心的房間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