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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代拱為首輔。”

可見,張居正的政治品德實在不怎麼樣,怎樣對自己有利他就怎樣幹,毫不在乎什麼名節。在個人的私德上,他也做得不怎麼樣。他好色縱慾,因為常服春藥,大冬天都滿腦袋冒熱氣,不能戴帽子。父親死了後,為了權柄不落入他手,和馮保共同策劃,促使皇帝下達了“奪情”的旨意,在父喪期間依然緊握手中大權。明代是非常推崇孝道的,士大夫在父母喪後,必須丁憂三年。而且他也不清廉,屬下的官員賄賂他的財物不計其數。

就這樣一個公德和私德一無是處的人,卻是奠定大明短暫中興的大政治家。他推行的“一條鞭法”,在中國歷史上有著劃時代的意義。《明史》載:“居正為政,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評價他“通識時變,勇於任事”。

當然,因為二十一歲以前的萬曆皇帝一直生活在張居正的陰影下,對他有著父親般的畏懼,所以張居正死後萬曆皇帝終於爆發了,抄沒他全家。生前震主的權威,終於在死後引起了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