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兵部指揮、戶部措餉、言路持論,俱與邊臣相呼應,始可成功。帝是之。命即出關,紓遼民之望。”(《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七月癸酉十四日)《明史?袁崇煥傳》也記載,袁崇煥向崇禎皇帝表態說:“方略已具疏中。臣受陛下特眷,願假以便宜,計五年,全遼可復。”而且具體闡述了復遼的策略:“恢復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
崇禎帝諭曰:“復遼,朕不吝封侯賞。卿努力解天下倒懸,卿子孫亦受其福。”
崇禎帝同袁崇煥對答完之後,稍事休息。
崇禎刻本《經世挈要》之“欽授兵部恭謀”
休息之後,崇禎帝又回到平臺,繼續議事。袁督師即再奏言:“東事本不易竣。陛下既委臣,臣安敢辭難。但五年內,戶部轉軍餉、工部給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調兵選將,須中外事事相應,方克有濟。”就是說,遼東的事情很難,實現五年復遼的目標,需要戶部、工部、吏部、兵部給予支援和配合。崇禎帝當即“飭(chì)四部臣,如其言”。就是當即指示戶、工、吏、兵四部,在糧餉、器械、用人、兵將方面,都要事事給予支援。
袁崇煥又提出:“以臣之力,制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就是擔心有人進讒言,從中掣肘。
崇禎帝傾聽袁崇煥的講話。然後,諭袁崇煥曰:“卿無疑慮,朕自有主持。”崇禎帝優詔慰答袁崇煥。
這次崇禎帝平臺召見袁督師,主要內容是:
第一,崇禎帝對袁崇煥示慰勞,賜尚方劍,以示重用。
第二,袁崇煥向崇禎帝表示:五年時間,恢復遼東。
第三,袁崇煥為五年復遼,提出五項具體請求——戶部糧餉、工部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調兵、言官輿論,特別是兵械與糧餉方面,要給予支援、配合。崇禎帝答應了袁督師的上述請求。
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受命後帶著尚方寶劍,乘騎出關。其《再出關》詩云:“馬自趨風去,戈應指日揮。臣心期報國,誓唱凱歌歸。”
從袁崇煥的平臺奏對可以看出,他有捨身報國、恢復遼東的豪情,也有憂讒畏譏的顧慮,豪邁中帶著悲慨。而對袁崇煥提出的“五年復遼”的規劃,歷來存在爭議,下面作簡要分析。三、五年復遼
袁崇煥的“五年復遼”四個字,是否大話、空話?是否失言、諛言?從當時,到現在,有不同聲音、不同評說,下面作簡要分析。
有人認為袁崇煥“五年復遼”是“漫對”,是“自失”,是袁崇煥“聊以是相慰”崇禎皇帝的“焦慮聖心”。這段話出自《明史?袁崇煥傳》記載:“帝退少憩,給事中許譽卿叩以五年之略。崇煥言:‘聖心焦勞,聊以是相慰耳!’譽卿曰:‘上英明,安可漫對!異日按期責效,奈何?’崇煥憮(wǔ)然自失。”怎樣看待這段記載與論斷?有加以考據與分析的必要。
第一,仔細一查,事有出入。《崇禎長編》、《今史》都沒有記載這件事;《明史?袁崇煥傳》說事情發生在“召對”休息時間;《崇禎實錄》又說此事是在“召對”後袁崇煥出了午門發生的對話。因此,這段記載是實是虛,值得再考證。
第二,事屬推論,證據不足。有人認為:“事已到此,還有話說”云云。袁崇煥以前任熊廷弼、孫承宗都遭到朝廷小人、奸人、閹人、庸人的嫉妒,遭人排斥與陷害,而不得竟其志,甚至於被殺害。於是,袁崇煥再上言:“至用人之人,與為人用之人,皆至尊司其鑰。何以任而勿貳,信而勿疑?蓋馭邊臣與廷臣異,軍中可驚可疑者殊多,但當論成敗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崇禎長編》將此事記於平臺召對後的兩天,即十六日,而不是奏對的當日。
第三,時差兩天,移花接木。有人認為袁崇煥奏對時又沉重地說:“事任既重,為怨實多。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陛下愛臣知臣,臣何必過疑懼,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這條也是七月十六日的上疏,而不是平臺召對的話。《明史?袁崇煥傳》卻將這件事記載於平臺奏對。這或有“移花接木”之嫌,需要進一步考證。
《經世挈要》之“御覽籌兵藥言序”
第四,早有準備,態度認真。其實,袁崇煥的平臺奏對,態度應當是認真的,醞釀應當是很久的,設想應當是慎重的,計劃應當